退出长辈版
无障碍
繁體中文
热门搜索: 党的二十大 主题教育 营商环境 数字经济
首页 领导之窗 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政府数据 走进濂溪
网站首页 领导之窗 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政府数据 走进濂溪 专题专栏
信息类别: 通知公告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6-07-03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6-03030

《九江九宏新材料有限公司含氟新材料及环境友好型制冷剂产业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报批前公示

2026-07-03 08:47
字号: 打印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当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现将《九江九宏新材料有限公司含氟新材料及环境友好型制冷剂产业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予以公示: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全文及公参说明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C8MCwF518gRL0NuGGTI6aw

提取码:ek3e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我单位已在九江九宏新材料有限公司设置报告书报批稿纸质版查阅室,供周围公众查阅。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公众参与主体范围:包括可能受建设项目影响及对建设项目感兴趣的有关单位和一般公众,熟悉本项目所属行业或相关环境问题的专家等。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或者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对本建设项目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在本公示日起至纸质报告报批前提出。

九江九宏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60703

延伸阅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网站声明| 联系我们| 隐私安全| 免责声明| 网站地图|

主办: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濂溪区大数据中心

办公地址:九江市濂溪区九莲南路399号(濂溪区市民服务中心)

公安备案号:36040202000142 ICP备案编号:赣ICP备17006467号-2 政府网站标识码:3604020005

电脑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