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及驻区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黄键同志任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免去其区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
曹宏同志任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徐小雅同志任区南山公园管理中心副主任;
邹平鸿同志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免去其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共卫生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涂春艳同志的区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石超同志的区数字经济发展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吴陈丹同志的区数字经济发展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刘青同志的区南山公园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江晓芳同志的区普查中心主任职务。
2024年7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