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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区政府文件 文件编号: 濂府办字〔2024〕7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4-02-20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4-01781

濂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2024-02-20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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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区直及驻区有关单位:

《全区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4年2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全区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新余市渝水区一临街店铺火灾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坚决彻底整治重点场所突出消防风险隐患,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按照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和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紧急会议要求以及《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24〕7号)、《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九府办字〔2024〕9号)精神,自即日起至3月底,在全区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认清当前严峻的火灾形势,紧盯重点领域、聚焦关键环节,精准发力、重拳除患,综合施策、系统提升,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切实提高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全力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坚决扭转消防安全防范被动局面。按照“政府部门承担监管责任、乡镇(街道)承担属地责任、场所经营主体及业主承担主体责任”的原则,紧盯重点场所,突出风险隐患,严肃开展整治行动,严格落实整治要求,切实将压力传导到基层单元、社会末梢,全面压实最末端火灾防范责任,有效防范亡人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

二、整治范围

重点整治以下三类场所。

(一)“九小场所”。包括小商店、小旅馆、小学校(托育机构、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小医院(诊所、养老院)、小网吧、小餐饮场所、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等场所。

(二)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包括集餐饮、住宿、娱乐、商业、仓储、文化、体育、培训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经营场所,分租、转租形成生产、储存多种功能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

(三)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客运车站候车室、体育场馆、医院、寄宿制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托育机构、养老院、旅游场所、儿童福利院等场所。

三、整治重点

围绕“拆牌、破网、清通道、治电焊”,集中整治以下重点问题:

(一)违规设置防盗窗(网)和广告牌。

1. 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2. 人员密集场所户外广告牌审批时未依法依规核对是否影响建筑物公共安全。

(二)安全疏散条件不足。

1. 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

2. 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数量不足、宽度不够。

3. 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损坏。

4. 未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员工、宿管员不掌握初起火灾扑救和组织疏散逃生技能。

5. 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行统一管理。

(三)违法违规施工作业和生产经营。

1. 应经审批未经审批施工作业、无证施工作业、违规拆除作业、违规层层转包施工作业、未落实作业安全措施冒险作业。

2. 违规使用明火或者电焊、气焊作业,动火、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电焊、气焊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作业现场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3. 动火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4. 施工现场动火动焊作业、带火花作业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作业交叉进行。

5. 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建筑的冷库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冷库建设、改造、拆除施工期间未严密落实火灾防范措施。

四、工作措施

(一)集中开展大自查行动。各乡镇街道、濂溪产业园、各有关部门要向社会广泛宣传、发布、张贴整治通告,全面发动三类重点场所自查自改,督促场所责任人、管理人带队开展自查,并签字确认自查记录存档备查。各行业部门要督促指导本行业领域的场所单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开展自查自改。乡镇街道要督促村(居)委工作人员、网格员、物业人员等上门入户宣传发动,指导自查自改。

(二)集中开展大排查行动。坚持“属地主责、划分网格、分片包干”相结合,由乡镇街道组织发动公安派出所、消防所、综合执法队、市场监管分局等基层力量逐个网格逐个场所排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开展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大排查,查清行业领域突出风险隐患。由区消安委办公室印发三类重点场所消防整治指南及排查检查表格,组织基层排查力量和部门检查人员开展集中培训,确保排查质效。

(三)集中开展大整治行动。各乡镇街道、濂溪产业园、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对排查发现的突出风险隐患,要建立隐患问题和整改责任清单(附件2),分类施策、逐一销账,落实闭环管理。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要跟踪督导到位,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要及时抄送、函告,共享信息。对于单位场所自身能整改的,要依法督促全部整改;对于难以整改的,要作为攻坚整治对象,明确整改责任及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和时限,整改一处、销案一处。对于单位场所逾期不改或拒不整改的,要硬起手腕,用足用好执法手段,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严格执行“五个一律”刚性措施,即对人员密集场所设置的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窗(网)、铁栅栏,一律依法依规予以拆除;对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且情节严重的,一律依法予以拘留;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一律依法予以查封;对公众聚集场所未经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的,一律依法予以关停;对未经审批施工作业,一律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录入信用管理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对涉嫌犯罪的,加强行刑衔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四)集中开展大曝光行动。要集中曝光典型隐患、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向社会公布单位名称和具体问题。对于隐患问题特别突出、违法行为特别严重的,上报省级和协调当地主流媒体曝光,推动隐患整改。利用媒体平台大力宣传举报投诉渠道,依法落实相关奖励措施,发动公众举报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剖析火灾事故原因教训,提高公众消防安全能力素质。要广泛开展畅通生命通道、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应急疏散逃生等常识宣传,引导居民自觉落实“三清三关”。

(五)集中开展大演练行动。各乡镇街道、濂溪产业园、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聚焦三类重点整治场所,突出经营场所业主、员工、宿舍管理员、医护人员和护工、物业人员、保安员、基层执法人员和网格员等“七类重点人群”以及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三支处置队伍”,按照制定演练预案、做好演练准备、组织实施演练、开展复盘评估的方法步骤,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演练活动,着力提升人员初起火灾扑救和疏散逃生能力,努力实现人人会逃生、个个会应急。

(六)集中开展大约谈行动。各乡镇街道、濂溪产业园、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认真研判重点行业领域消防安全风险,向相关部门和单位发出工作提示函,指出突出风险隐患,提出防范对策措施。对火灾多发区域、问题突出行业,要集中开展约谈工作,发出工作警示函。区消防救援大队要集中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形成强大的震慑。对隐患整改难度大、火灾风险高的,要组织召开隐患整改现场会,讲清责任、讲明风险、讲透危害,督促整改落实。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4年2月8日前)。各乡镇街道、濂溪产业园、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细化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方案,明确整治范围和整治重点,细化任务分工和工作责任,作出专题部署。向社会广泛发布消防安全大整治公告,形成强大声势。

(二)除患攻坚(2024年3月中旬前)。集中开展大自查、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大演练、大约谈行动,全面排查“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突出风险隐患,严格落实整治重点要求,确保大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验收评估(2024年3月底前)。区消委会对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进行验收评估,总结成效,通报问题,探索建立防盗窗(网)安全管理长效机制。验收不合格的,将进行重点督办,责成重新组织开展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直至验收合格。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濂溪产业园、各有关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站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高度,把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作为当前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政治任务来抓,加强组织领导、指挥部署,压紧压实各方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带头深入一线开展督导检查,狠抓大整治工作质效,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强化部门协同。各相关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聚焦本行业、本系统、本领域三类重点整治场所,加大检查执法力度,既要依法履职、各司其职,又要相互配合、协调行动,形成工作合力。尤其要加大防盗窗(网)、广告牌整治力度,各有关部门负责督促分管领域场所限期整改防盗窗(网)、广告牌;各乡镇街道、区公安分局负责检查督改“九小场所”的防盗窗(网),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检查督改除“九小场所”外的人员密集场所的防盗窗(网),区城管局负责违规广告牌拆改;各乡镇街道、濂溪产业园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拒不整改的防盗窗(网)、广告牌依法进行强制拆除。

(三)强化统筹推进。各乡镇街道、濂溪产业园、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强化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将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与“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行动、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春节消防安全工作、全国两会安保工作等重点任务有效结合、同步推进,立即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风险评估,找准隐患问题集中的重点领域、敏感场所、薄弱环节,采取精准有力措施重拳攻坚,全力维护本地、本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四)强化监督问效。要把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作为安全生产专项巡视和日常工作督导重点内容,加强过程监管和责任追究。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严格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现行动迟缓、工作敷衍的,查不出问题、发现问题不处理的,予以通报批评、督办整改,问题严重的严肃问责追责。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期间,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将按程序启动责任倒查机制,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各乡镇街道、濂溪产业园、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分别于2月19日、2月28日和3月9日前报送《全区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统计表》(附件3)。3月2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联系人:区消安委办公室崔文娴、徐楠;联系电话:0792-7713119,邮箱:3305772088@qq.com。

附件:1. 全区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自查(检查)记录表

2. 全区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隐患和整改责任清单

3. 全区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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