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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区本级政府预算决算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5-02-18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6-00845

濂溪区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区级预算的报告

2025-02-18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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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22日在濂溪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濂溪区财政局局长  杨青龙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报告2024年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25年区级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区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区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扎实推进积极财政政策落实,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不断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持续优化支出结构,坚决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全年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全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43683万元,完成预算的102.6%。其中:地方税收收入完成78625万元,完成预算的92.5%;非税收入完成65058万元,完成预算的118.3%。

2024年全区本级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263103万元,完成预算的104.4%。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062万元,完成预算的135%;国防支出564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009万元,完成预算的159.2%;教育支出50297万元,完成预算的127.4%;科学技术支出6845万元,完成预算的154.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170万元,完成预算的79.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223万元,完成预算的129.5%;卫生健康支出22582万元,完成预算的88.4%;节能环保支出7500万元,完成预算的121.9%;城乡社区支出24153万元,完成预算的135.2%;农林水支出22174万元,完成预算的208.1%;交通运输支出2071万元,完成预算的165.8%;资源勘探信息支出18145万元,完成预算的71.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759万元,完成预算的377.6%;粮油物资储备支出905万元,完成预算的47.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014万元,完成预算的101.5%;住房保障支出13434万元,完成预算的93.5%;其他支出241万元,完成预算的1.0%;债务付息及发行费支出1087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3%。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全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75499万元,完成预算的76.5%。

2024年全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59358万元,完成预算的155.8%。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999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024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57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21763万元,完成预算的83.1%。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基金收入6988万元,完成预算的77.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4775万元,完成预算的86.0%。

2024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4177万元,完成预算的97.3%。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基金支出7039万元,完成预算的91.9%;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7138万元,完成预算的99.7%。

(五)2024年全区财政工作主要成效

2024年,围绕区委确定的全区中心工作,主要工作和成效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凝心聚力,不断夯实财政基础。一是增收有方。通过盘活资产、出让土地等方式切实增加财政收入。2024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143683万元,同比增长6.1%,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75499万元,同比增长7.5%;二是节支有度。持续深化零基预算改革,从编制源头压紧压实支出,2024年公用经费压减15%,共计压减资金472万元,实现了“过紧日子”与“保运转”间的平衡。坚持“大钱大方,小钱小气”,“民生优先”原则,2024年,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达71.91%,有力保障了全区重大项目和民生事业顺利实施。三是化债有力。2024年,在区级财力非常吃紧的情况下,多措并举,坚决落实国务院、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对化债工作的部署要求。法定债务方面,安排财政资金偿还本金1.86亿元。

2.精准施策,全力服务经济发展。一是惠企政策更实。全面落实“财园信贷通”及“政采贷”政策,2024年,配合工信部门为54家企业提供18545万元财园信贷通贷款,成功办理“政采贷”业务5笔,贷款金额为186.5万元,充分发挥了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作用,有效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二是政务服务更优。持续深化政府采购领域“放管服”改革,积极推行政府采购数字化,提高采购效率,降低供应商负担,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3.优化支出,保障民生福祉落地。一是切实兜牢民生底线。做好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2024年共发放困难群众救助资金5171万元,受益人数约7470人;支付城乡医疗救助资金1420万元;发放高龄津贴801万元。二是支持教育优先发展。2024年以来,累计投入资金5.03亿元,新建幼儿园1所,改扩建学校2所,新建学校1所,新增学前教育园位270个,新增义务教育学位540个;德化中学项目(区一中德化校区)主体建设基本完成,预计2025年秋季开学投入使用。同时陆续投入资金2000余万元,对现有中小学校、幼儿园房屋进行修缮、水电线路设施进行维护、运动场进行更新提升、监控网络设备、教育教学设施进行购置等,进一步缩小了城乡、校际间办学条件差距,缓解城区入学难问题,为我区适龄儿童提供更加均衡、更加优质的教育资源。三是全力稳定群众就业。2024年安排普惠金融创业贷款贴息规模956.79万元及农业保险保费规模247.68万元;发放创业贷款41174万元,其中个人创业贷款微利项目贷款23524元、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17650万元,扶持创业1063人,带动就业7354人。

4.创新驱动,着力提升国资管理。一是国企监管全面提质,城投公司稳健运行。认真履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责,积极优化国有资产监管体系,从完善公共服务、提升安全环保出发,推动区属国有企业转型,积极做好国有企业防范和化解国有企业平台公司债务风险工作。二是国资管理持续增效,资产处置有序开展。按照固定资产处置程序对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申请核销的资产进行了报废批准处理,2024年共核销18个单位690项资产,涉及处置资产金额365.94万元。

5.防范风险,全面优化财政监督。一是全面深化绩效管理。一方面,扩大评价资金规模,除一般公共预算项目外,还将政府重大投资项目、政府债务项目、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等领域项目也纳入绩效重点评价;另一方面,扩大绩效监控范围,将全区65个部门1183个项目纳入监控范围,及时对偏离目标情况进行预警纠偏。二是深入强化评审管理。拓宽评审领域,加大对政府投资项目监督力度,2024年,共完成财政投资评审项目77项,受理评审投资额24.09亿元,审定金额20.45亿元,审减资金3.64亿元,审减率15.1%。三是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管理。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对全区9个乡镇(街道)进行全面复查督查,共发现问题105条,涉及金额1004万元,向纪委监委移交线索16条。同时,通过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及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等,有效推进全区

各单位财务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持续保障财政资金运行安全。

二、2025年区级预算草案

根据对我区当前经济形势的分析和区委的要求,2025年全区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加强财政资源科学统筹和合理分配,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加快预算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控一般性支出,不断增强落实重大战略任务和“三保”支出的保障能力,锚定区委、区政府“六做”总体要求,为奋力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濂溪新征程,谱写新时代濂溪改革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强财力保障。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综合考虑各种政策因素,我们编制了2025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2025年主要支出政策

1.坚持党建引领

党建是做好一切工作的根本保障。财政部门始终树牢政治机关意识,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不断强化“财”自觉服务于“政”的意识。按照书记抓党建总体要求,从村(社区)运转保障、活动场所建设、村集体经济发展等方面谋篇布局、精准发力,连续四年安排党建工作专项经费610万元,新增村(社区)党组织活动经费32万元,安排两企三新党建及村(社区)书记培训经费45万元,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及人民意见征集相关经费15万元,不断赋能基层治理效能。

2.聚焦“三大攻坚行动”

创新引领产业升级,坚持区城一体、科技兴区不动摇。坚持以科技创新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安排科技产业化资金3000万元;安排鄱阳湖生态科技城专项资金1000万元;安排“科三项”经费100万元;安排科普经费57万元。

项目引招产业集群,坚持项目为王、投资富区不动摇。一是坚持“招商为要”,安排招商经费180万元。二是坚持“落地为大”,新增争资争项前期项目经费500万元。三是坚持“规划先行”,新增“十五五”规划经费50万元。四是推动重点项目建设,2025年财政部门克服困难,集中财力,安排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22000万元。

工业引导协同集群,坚持工业强区、产业旺区不动摇。一是推进我区纤维、食品等产业集群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撬动作用,安排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政府投资基金、数字经济产业引导资金7000万元;二是安排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资金430万元,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人才引航营商优境,坚持求贤若渴、人才活区不动摇。一是抓好人才这个“第一资源”,加快形成“以产聚才、以才兴产、产才互融”的生动局面,安排人才专项资金500万元。二是挖掘乡贤资源,凝聚乡贤力量,安排濂溪乡贤走访慰问经费30万元。

3.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稳定教育投入。一是保障学前、小学、初中、高中各学段教育事业公平而有质量发展,按照学前教育50%、义教阶段8%、高中40%的本级财政负担比例,足额安排生均经费491万元。二是办好普惠性学前教育,安排幼儿园“两教一保”支出2800万元,安排幼儿园建设维修100万元。三是改善教学设施和办学条件,安排教育费附加1713万元。四是满足适龄学生就近入学需求,推进教育资源持续“扩容”,安排浔南小学改扩建资金300万元,新增德化中学项目采购资金1500万元。五是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安排学校安保人员经费520万元;安排“四个一”校园安防设施建设资金40万元。六是注重校园师生健康,新增中小学结核菌筛查经费22万元。

兜牢基本民生底线。一是优生优育,托举摇篮。安排出生缺陷防控资金123.2万元;安排免费婚前医学检查资金42万元。二是关注孤儿,陪伴成长。安排机构养育孤儿和散居孤儿补助资金100万元。三是关爱女性,呵护健康。安排人乳头瘤病毒疫苗资金10万元,安排“两癌”筛查资金7万元。四是城乡低保,切实兜牢。安排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1560.6万元。五是弱有所扶,困有所助。精准帮扶遭遇重大疾病、自然灾害等突发性意外事件的城乡困难群众,安排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资金440万元;同时关爱残疾人健康,安排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残疾人康复等资金282万元。六是病有所医,医有所保。安排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655万元。七是退役军人,用心用情。不断夯实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安排伤残军人抚恤、义务兵优待金、退役士兵安置期补助等资金650万元。八是老有所养,老有颐养。安排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适老化改造资金106万元;安排养老服务体系建设210万元;安排敬老院经费211万元;安排濂溪区籍农村老年人高龄长寿补贴722万元。九是职工往生,抚慰遗属。安排行政事业单位一次性抚恤金500万元。

做好“稳就业”。密切关注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残疾人、妇女等重点群体,安排就业补助资金400万元,专项用于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公益性岗位等方面。

4.坚持“保工资”“保运转”

“保工资”“保运转”是推动政府职能履行和政策实施的基础条件,是历年财政工作的硬任务。2025年濂溪区共有预算单位120个,其中:党政机关、群团、派出机构113个,乡镇7个。财政供养人数6919人,其中在职人员4462人,退休人员2453人,离休人员4人。在职人员中教师2152人,医护人员330人,两项占在职比重达56%。另外,财政负担的社区工作人员、城管队员、幼儿园“两教一保”、合同制消防员、公安协警等临聘人员共计1936人。

2025年“保工资”安排8607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0586万元,津贴补贴2740万元,绩效工资12517万元,年终一次性奖金298万元,奖金27573万元,“五险两金一补助”21958万元,离退休费84万元,退职费30万元,遗属补助126万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166万元。另外,财政负担政府临聘人员工资7671万元。

2025年“保运转”安排7675万元。一是根据《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濂溪区零基预算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区直各单位按照2万-3万元标准实施定员定额保障,同时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按20%的比例予以压减,共压减634万元。压减后,共计安排公用经费2535万元。二是乡镇(街道)、村(社区)足额安排运转经费3390万元。三是保障中小学福利1750万元。

5.支持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

绿色发展是构建高质量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必然要求。一是践行绿色发展道路,坚持资金投入同污染防治任务相匹配。安排区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费2000万元;安排城区垃圾处理费832万元。二是支持垃圾分类,把文明实践融入百姓生活,安排专项资金320万元。三是运用市场化方式打造宜居环境,安排环卫市场化运行经费4562万元;安排城乡环卫巡查一体化专项经费946万元。四是维护生态安全,保护森林资源,安排松材线虫病防治资金150万元。五是落实长江十年禁渔,保护渔业资源,安排重点水域禁捕退捕资金50万元;新增退渔禁捕人员补助资金189万元。

6.推进卫生健康体系建设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的部署要求。一是持续加强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力度,安排区医院整体搬迁项目资金3000万元,安排高垅、姑塘、虞家河卫生院改扩建资金320万元。二是提升公共卫生服务保障能力,安排食品生产、餐饮、饮水等重点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体检资金91万元。三是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降低患者用药负担,安排城市公立医院药品零差价补助经费315万元。四是提升区疾控中心实验室检测能力、应急处置能力,安排区疾控中心项目建设资金500万元。五是减轻群众生育养育负担,新增婴幼儿入托补贴120万元。六是保障发展成果惠及计生家庭,使计划生育家庭经济上有实惠、生活上有保障、发展上有帮助,安排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资金1170万元,安排计生利益导向资金380万元。

7.支持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保障粮食安全。一是加强储备粮轮换管理,安排区级900万斤储备粮、800万斤成品粮、46吨食用油轮换资金191万元,安排区级粮食应急储备库建设资金1380万元。二是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支持耕地保护和地力提升,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管护资金60万元,大力实施农技推广和良种培育,安排农技推广和农作物品种安全性实验经费46万元。三是严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安排监管经费和生猪定点屠宰经费75万元。

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一是保持财政支持政策和资金规模逐年提升,安排乡村振兴专项资金260万元,重点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重、乡村振兴底子差的乡镇倾斜。二是夯实乡村振兴工作保障体系,安排乡村振兴工作站、重点帮扶村工作经费90万元。三是抓好“村内道路、户厕、污水、供水、公共照明”等设施建设,打造景村融合、产村融合、“三治融合”、城乡融合和美乡村,新增“四融一共”和美乡村创建点资金500万元。四是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安排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资金100万元。五是支持打造茶产业、中草药、设施蔬菜等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加强本地农产品品牌创建,安排农业产业化资金1000万元。

8.支持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

持续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完善公共文化设施,打造濂溪文化新地标,安排区文化艺术中心建设资金4000万元。二是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安排资金1000万元。三是培育骨干文化企业,壮大文化产业规模,安排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300万元。四是开创区对外宣传新局面,提升濂溪形象和美誉度,安排江西日报、九江日报等合作媒体宣传资金178万元。五是提高文化惠民工程的覆盖面和实效性,新增安排周敦颐纪念馆专项经费80万元,安排“三馆一站”免费开放资金以及图书更新资金85万元。六是编修社会主义新方志,安排区志编修经费27万元。七是弘扬濂溪文化,加强文物保护,安排姑塘海关保护资金25万元;新增濂溪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经费10万元。八是鼓励文化创作与文艺人才引进,安排资金50万元。九是打响濂溪旅游品牌,安排旅游发展专项资金100万元,新增招游引客资金40万元。

9.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统筹发展和安全,做到居安思危,是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的底线意识。一是坚持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按照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有关规定,地方政府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收支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管理,2025年本级财政安排债务还本付息资金79848万元。二是加强四本预算有效衔接,缓解社保基金收支平衡压力,安排财政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补助资金4000万元,安排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资金1723万元,安排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资金3620万元,三是增强抵御自然灾害风险能力。按照上年财政收入的0.3%安排自然灾害生活救助金429万元。四是应对“财园信贷通”“工融通”不良贷款风险,落实上级政府相关要求,按照30%代偿比例,安排风险补偿金221万元。五是为预防和遏制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安排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100万元。六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四十条规定:“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应当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1-3%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安排预备费2500万元。七是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安排3000万元用于消化存量暂付款项。

10.支持政法、应急、消防、交通等领域工作

支持深入推进政法领域改革,使发展安全保障更加有力,2025年安排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涉法涉诉救助等方面资金208万元。强化公共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安排社区矫正等资金81万元。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消防救援能力,安排灾害防治、应急救援等资金257万元,安排合同制消防员经费、消防装备购置、营房建设资金1872万元。全方位夯实公安人武工作,安排民兵工作经费、兵役征集工作经费197万元,智能安防小区建设、天网点位运维链路费、长虹派出所建设经费等资金2100万元。持续提升农村公路通行环境,安排养护资金190万元。

(二)2025年收入支出预期安排

1.一般公共预算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330000万元。其中: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148700万元(税收88700万元、非税60000万元)、转移性收入181300万元。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330000万元,预算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5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期12000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99345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4100万元。

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20000万元,预算收支平衡。主要支出安排为:

城乡社区支出79364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5395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422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期4495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收入4000万元,转移性收入495万元。

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4495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495万元,转移性支出3000万元。

4.社保基金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期27965.75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7813.77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0151.98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6704.38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8865.62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支出7838.76万元。

本年收支结余1261.37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3872.4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

2024年,全区债务限额为91.52亿元,地方政府债务余额84.1亿元,控制在限额之内。

三、扎实做好2025年各项财政工作

2025年,我们将坚决贯彻落实区委的决策部署和本次人代会精神,牢牢把握经济社会发展主动权,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攻坚克难,全力以赴,着力推动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扩量提质,进一步夯实财源建设。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组织财政收入,抓好税收征管,强化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税收调研分析;加强收入形势研判分析,完善动态监测机制,确保财政收入平稳运行;结合濂溪区区情、行业发展实际及未来需求,紧扣上级支持重点精准发力,进一步盘活存量、培育增量,厚植优势、增强后劲。紧盯超长期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债等政策方向,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资金,科学谋划储备一批符合国家政策导向、本地发展实际的优质项目,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

(二)坚持加力增效,进一步服务经济发展。秉持项目为王的理念,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政府一揽子增量政策,聚焦国家“两重”“两新”工作,推动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和实际支出。聚焦城市建设、交通出行、义务教育、健康医疗、人居环境等重点领域谋划一批“小切口”实事项目,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完善本地支持节能环保、中小企业发展、乡村振兴等方面采购政策,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坚持巩固提升,进一步增强民生福祉。持续完善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继续夯实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基础,确保民生支出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与财力状况相匹配。推动建立民生支出清单管理制度,提高民生支出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鼓励社会力量增加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

(四)坚持守正创新,进一步深化财政改革。巩固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成果,对低效、无效项目,不再安排预算或予以整合,对沉淀的财政性资金予以收回。完善转移支付制度,科学分配转移支付资金,增强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加快推进预算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发挥支出标准体系在预算管理中的长期性、稳定性和基础性作用,聚力提升财政现代化管理水平。

(五)坚持防范治理,进一步筑牢安全防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系统观念,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始终将“三保”支出摆在预算安排的优先位置,全面落实保障责任,确保不发生“三保”风险。充分发挥直达资金动态监控系统、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公务消费网络监管系统等平台监管作用,扎实开展财政性资金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执行暂存暂付款项和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定期清理制度,确保财政资金高效使用。做好地方债务化解工作,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完成年度化债任务。

各位代表,全面完成2025年财政收支预算,做好各项财政工作,任务艰巨、意义重大。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力践行“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目标要求,在区委的坚强领导和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本次大会作出的决议,高标准高质量做好财政各项工作,为加快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现代化新濂溪持续贡献财政力量。

附件:有关名词解释

零基预算:是指在编制预算时,不考虑以往所发生费用项目或费用数额,以零为基点,一切从实际需要出发,逐项审议预算期内各项费用内容及其开支标准是否合理,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编制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按照财政部规定的统一科目和口径统计的收入,包括地方固定收入以及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中地方所得部分。由于财政部按此口径统一汇总数据,因而可以直接反映、比较各地财政收入增长情况。

部门预算:是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缴拨款关系的一级预算单位的预算,它由本部门所属各单位的预算组成,全貌反映一个部门收支状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为了全面反映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支活动,财政部专门设置基金预算,专款专用,自求平衡。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项目主要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彩票公益金等。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社会保险制度的实施计划和任务编制的、经规定程序审批的年度基金财务收支计划。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

财政转移支付:是上级财政对下级财政的一种财力性补助。它是按规定根据各地一些经济指标,依照统一的公式测算出当地的标准收入与标准支出,对标准支出大于标准收入的地方,按一定系数给予补助。

非税收入:是指政府在税收、债务收入以外取得的财政资金,是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以及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等。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方式,降低采购成本,获得质量更好的商品和服务,有助于少花钱多办事。

民生支出:参照财政部有关统计办法,将13个大类及其所有款项级科目列为民生领域支出统计范围,包括:教育、科学技术、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节能环保、城乡社区、农林水、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自然资源海洋气象、住房保障、粮油物资储备。

预算绩效管理:以预算为对象,以支出结果为导向,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的预算管理模式,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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