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林牧场:
根据《九江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5年全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实施方案的通知》(九农字〔2025〕20号)精神,虞家河乡人民政府决定从3月至5月中旬,在全乡范围内开展2025年重大动物疫病春季防疫集中行动(以下简称“春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为防控重点,统筹兼顾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家畜布病、牛结节性皮肤病等畜禽常见多发病和人畜共患病,全面落实免疫、监测、检疫、消毒和无害化处理等防控措施,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平均合格率保持在80%以上,规模养殖场“先免后补”做到全覆盖,努力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二、工作内容
(一)组织做好强制免疫。各村、林牧场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抓好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春季集中强制免疫工作。免疫有关技术要求参照《2024年江西省动物疫病免疫技术指南》执行。各地要加强督促检查,及时组织开展免疫效果评价,对抗体不达标的及时进行补免,确保免疫密度和免疫质量。
(二)扎实推进“先免后补”。各村、林牧场要强化散养户的强制免疫主体责任,符合《江西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备案规模标准的养殖场全面实施“先免后补”,小散养户由政府统一供苗,组织开展春季集中强制免疫。要加强培训和指导,指导规模养殖场和养殖户强制免疫的第三方服务组织全面推进强制免疫“先免后补”工作。2025年将实施免疫信息化管理,第三方服务组织做好免疫记录,及时通过“赣农服”微信小程序或者“江西省动物强制免疫管理信息系统”上传强制免疫信息,并实施先免后补。
(三)做好重点人畜共患病防控。各村、林牧场要强化高致病性禽流感、布病等重点人畜共患病防控,加强对养殖相关行业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提高基层一线动物防疫人员“早发现、快反应、严处置”的能力和水平。要按照有关政策落实好动物疫病防控技术人员和官方兽医津补贴,从事现场免疫注射、采样监测、动物保定和检疫监督等一线、动物防疫人员要加强消毒工作和个人安全防护,严防人畜共患病传播风险。
(四)集中开展消毒灭源。各村、林牧场要在春防期间以散养户、农户等区域为重点集中组织开展一次消毒灭源行动。同时加大对养殖场巡查力度,督促指导散养户建立完善生物安全措施、做好定期消毒工作,有效降低疫病发生和传播风险。
(五)开展动物疫病监测。各地要重点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监测排查力度。压实动物疫病防控网格化管理属地责任,落实每个行政村配备1名村级动物防疫员,按照区包乡、乡包村、村包户的方式,实行乡镇(街道)干部分片包场,做到动物疫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六)切实加强检疫监管。各地要切实加强活畜禽移动监管,坚决打击无证运输畜禽等违法行为。按规定严格执行畜禽调入报告和隔离观察制度,要严格落实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六条禁令”(严禁只收费不检疫,严禁不检疫就出证,严禁重复检疫收费,严禁倒卖动物卫生证章标志,严禁不按规定实施饲料兽药质量监测,严禁发现违法行为不查处)和屠宰检疫“五不得”(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不得向非法屠宰企业派驻官方兽医,驻场官方兽医不得私自脱离检疫岗位,官方兽医不得擅自指定人员实施检疫,官方兽医不得违反规程实施检疫,官方兽医不得违规出证)。
(七)着力强化应急管理。各地要继续加大《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第五版)》和《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技术指南(试行版)》宣传培训力度,准确把握非洲猪瘟疫情和监测阳性处置有关要求,建立健全重大动物疫病及时发现、迅速处置、精准管控机制。要强化应急队伍建设,充实应急物资储备,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第一时间受理疫情举报或报告,迅速组织疫情核查,一旦发生疫情,要根据相关技术规范,按照“早、快、严、小”的原则,坚决果断处置到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按照国务院确定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动物疫病防治工作负总责,各村主要负责人是动物防疫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制。
(二)加大保障力度。各地要争取各有关部门的经费和政策支持,加强动物防疫工作人、财、物保障力度,及时采购调配疫苗、消毒药、防护设备等防疫物资,按照有关政策落实好动物疫病防控技术人员和官方兽医津补贴,落实好免疫注射、消毒灭源等工作经费,确保各项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三)严格督促检查。春防行动结束后,市级将采取随机抽查、飞行检查等形式对各地开展春防免疫效果评估,免疫抗体检测结果将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和市县“三农”工作考评。
虞家河乡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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