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市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厅字﹝2018﹞90号)和《中共九江市委办公室、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江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九办发﹝2019﹞1号)、《中共九江市委办公室、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九办字﹝2019﹞60号)精神,组建九江市自然资源局濂溪区分局,为九江市自然资源局派出机构。
一、主要职责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拟订自然资源和测绘等规范性文件,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执行全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协助市自然资源局做好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负责辖区内各类自然资源权籍调查、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区自然资源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贯彻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及开发利用标准,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全区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六)配合做好空间规划及监督实施工作。配合市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相关专项规划、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按照授权范围做好城乡规划实施管理工作,依法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负责已批建设项目的批后监管和规划条件核实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基层规划编制管理。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七)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矿业遗迹保护等工作。(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九)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区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配合监督管理上级自然资源部门委托的地质调查、矿产勘查项目。负责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疏干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等地质遗迹的监督管理。(十)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权限内的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负责矿业权管理。按照上级要求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十一)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全区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规范和管理权限内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十二)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组织开展自然资源领域对外交流合作。(十三)对落实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十四)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监督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
(十五)完成市自然资源局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二、内设机构
党建办公室:负责党建、纪检监督、意识形态、退休老干部、联系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工作。
负责人:黄爵宇,联系电话:0792-8257769。
行政办公室:负责行政管理、组织人事、后勤保障、综治、帮扶、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负责人:陈曦,联系电话:0792-8252619。
财务办公室:负责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决算、预算绩效管理等工作。
负责人:王磊,联系电话:0792-8175758
耕地保护办公室:负责耕地保护、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用地预审、临时用地审批、农业设施用地备案等工作。
负责人:匡彧,联系电话:0792-8252856。
土地利用办公室: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自然资源市场动态监测、自然资源分等定级、地价管理、自然资源资产划拨、集体土地占用审批等工作。
负责人:黄敬忠,联系电话:0792-8254507。
地籍测绘管理办公室:负责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测绘地理信息、营商环境(不动产登记领域)、法规信访等工作。
负责人:王艺洁,联系电话:0792-8252496。
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安全生产、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
负责人:曹庆,联系电话:0792-8275916。
建设项目规划办公室:规划审批、营商环境(建筑许可领域)、规划行政许可等工作。
负责人:黄微,联系电话:0792-8256115。
建设项目管控办公室:负责规划编制、规划管控、规划核实、招商引资、重点项目调度等工作。
负责人:万俊峰,联系电话:0792-8256115。
储备利用办公室:负责土地储备、土地开发整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自然资源资产交易等工作。
负责人:万祖甫,联系电话:0792-8171822。
监测二科办公室:负责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全过程监测,开展自然资源评估与监测数据分析,建立和完善自然资源信息数据库等工作。
负责人:石孺子,联系电话:0792-8175540。
三、领导分工
何名剑:党组书记、局长,主持九江市自然资源局濂溪区分局全面工作。
李小典:党组成员、九江市自然资源储备利用中心资源
利用监测二科科长,分管行政办公室、党建办公室、财务办公室、地籍测绘管理办公室、监测二科办公室。
王强:党组成员、九江市自然资源储备利用中心鄱阳湖生态科技城分中心主任,分管建设项目规划办公室、建设项目管控办公室(重点项目调度办公室)。
李超:九江市自然资源储备利用中心濂溪区分中心主任,分管储备利用办公室、耕地保护办公室、土地利用办公室、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
汪传山:协助王强同志负责招商引资、规划编制、规划管控、规划核实、重点项目调度等工作,协管建设项目管控办公室(重点项目调度办公室)。
杨勇锋:协助李超同志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自然资源市场动态监测、自然资源分等定级、地价管理、自然资源资产划拨、集体土地占用审批、矿产资源管理、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安全生产等工作,协管土地利用办公室、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
刘鹏:协助李小典同志负责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监管、部门预决算、预算绩效管理等工作,协管财务办公室。
沈华杰:协助李小典同志负责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全过程监测,开展自然资源评估与监测数据分析,建立和完善自然资源信息数据库等工作,协管监测二科办公室。
王宁:协助李超同志负责耕地保护、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用地预审、临时用地审批、农业设施用地备案等工作,协管耕地保护办公室。
刘筱华:协助李小典同志负责行政管理、组织人事、后勤保障、综治、帮扶、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测绘地理信息、营商环境(不动产登记领域)、法规信访、信息化建设等工作,协管行政办公室、地籍测绘管理办公室。
杜丽华:协助王强同志负责营商环境(建筑许可领域)、规划行政许可、规划审批工作,协管建设项目规划办公室、驻鄱阳湖生态科技城办公室。
四、办公地址、办公时间及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九江市濂溪区十里大道740号
办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工作时间:9:00—12:00;13:30—18:00
冬季工作时间:9:00—12:00;13:30—17:30
联系电话:0792-8252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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