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旻、张贞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后期管养的建议”收悉,濂溪区住建局就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方面向您做如下答复:
你们的建议很符合当前我市的实际情况,是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也是广大业主急切盼望解决的事情,对此我们住建系统将积极对照建议条款,认真梳理,逐步提高。
你们提议中的维修质保金是指工程质量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缺陷责任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即项目在质保期内,施工单位有对所建工程维修的义务,如果不尽此义务,那么建设单位可以另找他人进行维修,所需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 剩余部分在质保期结束后,建设单位必须支付,是无法将维修质保金划拨街道作为后期维修专项经费。
在项目质保期过后,应由全体居民承担维护费用,但是居民始终认为小区设施维修应由政府支付费用的错误观念根深蒂固,人人参与、主动参与管理的积极性没有调动起来,自觉保护爱护公用设施设备的意识还比较薄弱。为进一步落实推动建立老旧小区后续长效管理机制,我们始终坚持政府指导、重心下移、属地管理、立足社区、共建共享的原则,努力构建管理规范、服务优质、群众满意的长效物业管理工作体制,提升老旧小区人性化、精细化、科学化物业管理水平。
对于旧改后住宅区的长效管理工作,我局将指导属地积极探索创新管理举措,充分发挥街道、社区、业主委员会的作用,切实提升老旧小区改造后的物业管理品质。
1、确定市场化运作主体模式。正规物业服务是小区管理的主要方向和发展趋势。对于具备市场化运作条件的小区,在街道和社区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委员会,通过业主大会,以招投标的形式选择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企业。
2、找到业主自治的辅助模式。对于无物业管理或弃管小区,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广泛征求业主意见,向社会购买服务或委托专业公司实施准物业管理,社区应对居民自治管理工作、三方帐户建立、服务费用收缴、支出、记帐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3、明确社区代管的过度模式。对于不能实行上述2种模式的小区以及松散楼宇,由街道科学划分物业服务区域,对业主选择社区代管服务的,应在社区组织协调下,通过协商达成《社区管理服务公约》,由社区组织开展卫生保洁、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维护、秩序维护等基本物业管理服务,或由社区委托专业公司进行服务,并收取相应费用。
在推进长效化管理的同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对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指导和监督。加强党建引领社区建设,在业主委员会的组建过程中,更多的吸收优秀党员,发挥党组织作用,积极调动社区居民中党员的积极性,特别是发挥老旧小区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使业主委员会真正起到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桥梁作用。逐步实现党领导下的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居民群众的支持是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关键,我们始终把群众的意愿作为第一考虑,对群众反馈意见进行意向性分析,为今后工作提供更多的有利条件和改进措施。
感谢您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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