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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履职依据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5-02-27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5-01176

濂溪区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领导分工及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信息

2025-02-27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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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市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赣厅字〔2018〕90号)和《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江市濂溪区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濂办发〔2019〕1号),组建九江市濂溪区医疗保障局,为区政府组成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组织起草我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相关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落实全市统一的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及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五)贯彻落实国家、省制定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完善我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七)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落实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及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八)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九)职能转变。区医疗保障局应完善全区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安全、信访、保密、政务公开、对外合作交流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教育培训、队伍建设工作。组织拟订医疗保障工作规划。组织起草有关政策草案、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负责人:严钧,联系电话:0792-8306689

(二)业务股。负责医保扶贫、大病救助、生育保险、离休干部医疗保障待遇等政策落实工作。按国家、省、市要求,执行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全区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参保登记、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负责组织实施省、市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组织落实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组织推进全区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贯彻执行全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贯彻执行全市医药价格测算和谈判工作成果,建立全区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负责组织、协调、推进全市统一的医疗保障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政务信息化平台建设。承担全区医疗保障统计工作。贯彻执行省、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及意见。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负责人:徐燕,联系电话:0792-8256765

三、领导分工

吴晓青(区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区医疗保障局全面工作。

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分管办公室、机关党支部。负责全面从严治党、党建、纪检监察、平安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节能减排、安全保密、信息公开、内部审计、老龄委、工会、妇联、团委及对上综合考核等相关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财务、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

王建锋 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分管业务股。负责药品及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医保改革、打击欺诈骗保、城镇脱贫解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健康濂溪及对下目标考评等工作;负责结对帮扶、招商引资、优化营商服务环境、信访等工作。

军(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 主任):

主持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全面工作。

吴伟光 医疗保险事务中心七级职员):

协助局长分管“放管服”改革、医疗保障标准化和信息化平台建设工作;协助副局长分管优化营商服务环境、信访工作;协助中心主任分管窗口行风建设、公共服务业务、医疗待遇审核、业务信息统计、“两定”机构结算等工作

四、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九江市九莲南路399号市民服务中心东附楼9楼

办公时间(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9:00-12:00,下午13:30-18:00

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联系电话:0792-8306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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