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濂溪区医疗保障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要求,围绕医疗保障核心任务,扎实推进法治建设,为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现将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法治建设
一是贯彻落实决策部署。年初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局工作重要议程,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全年局党组共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4次,确保医疗保障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
二是发挥“头雁效应”。充分发挥党组书记和局长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头雁效应”,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在医保基金监管执法过程中,亲自协调解决执法难题3次,有力推动了医保法治建设进程。
三是强化法治建设保障。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各类法律培训和业务学习。单位聘请的法律顾问共参与涉法事务研究12次,提出专业意见7条,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授课1次,有效提升了医保队伍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为医保法治建设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二、坚持依法行政,提升法治工作水平
一是培育法治思维和素养。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将学习党的理论政策、党章党规、公共法律知识及医疗保障领域各项法律法规规章知识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全年常规学习内容。全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共开展法治专题集中学习2次,其中交流研讨1次,切实增强了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
二是完善学法用法机制。引导全局干部职工通过学习强国APP、江西干部教育网络平台等多途径开展学法用法学习,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全局7名在岗行政执法人员全部通过行政执法证资格考试,实现100%持证执法,为依法开展医保行政执法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制度。依法依规开展行政执法活动,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为行政执法人员配备了2台执法笔记本电脑、3台执法记录仪等行政执法装备,确保执法过程全程留痕,做到执法行为合法、规范、透明。全面完成定点医药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加强执法案卷的制作管理,实行一案一卷,严格按照《江西省医疗保障行政执法常用文书样式》整理归类。
三、加强普法宣传,增强群众法治意识
一是依托媒体开展宣传。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通过生动有趣的案例和情景短剧形式宣传医保法律法规。同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形式,面向全社会发放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倡议书,有效提升了群众自觉遵守医保法律法规的法治意识。
二是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在南山公园举办以“基金监管同参与,守好群众救命钱”为主题的医保基金监管“春雷行动”集中宣传月活动,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并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公开征集欺诈骗保违法违规问题线索。
三是增强群众法治意识。发动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医保经办服务网点,利用电子屏幕宣传医保法律法规,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折页。组织全体定点医药机构集中签订服务协议和信用承诺,召开警示教育会,通报典型案例,并多次对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医药机构负责人进行约谈,增强了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的法治意识,营造“人人知法、人人守法”的良好基金监管氛围。
四、严格执法行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一是强化医保基金日常监管。聚焦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和欺诈骗保行为,组织辖区所有定点医药机构开展自查自纠,共召开推进会议2次。共查处定点医药机构97家,行政处罚案件15起,暂停1家医保联网结算,解除9家医保服务协议,累计追回医保基金362.25万元,行政处罚256.18万元。
二是完善部门联动工作机制。与公安、司法、卫健、市监等部门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促进医保部门与执法、司法部门间实现数据信息共享,打破以往各自为政的“信息孤岛”局面,创新监督管理方式,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与行政执法监督相衔接工作机制,促进依法行政,确保相关制度规定得到落实。
三是避免行政复议及诉讼案件。针对行政复议、诉讼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及时剖析总结,归纳梳理争议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分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提出针对性的预防行政争议的意见建议,确保各项行政行为经得起司法程序的审查,防范纠错败诉风险,实现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零复议、零诉讼,执法案件结案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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