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医保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定不移打造“清廉医保、平安医保、稳健医保、高效医保、透明医保”,努力推进医保事业朝着高质量发展阔步前行。现将2023年工作开展情况及2024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区参保人数达到20.4万人,医保基金总收入32266.88万元,基金总支出30457.55万元,本年基金结余1809.33万元(以上收入不含上级补助收入,支出不含上解上级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城镇职工。城镇职工参保人数3.11万人,基金收入12719万元,支出9494万元,本年结余3225万元。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医疗补助资金收入953万元,支出1120万元,超支167万元。
(二)城乡居民。城乡居民参保人数17.29万人,基金收入18247万元,支出18200万元;本年结余47万元。城乡医疗救助资金收入341.8万元,支出1643.55万元,超支1295.67万元(历年累计结余弥补)。
二、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政治引领,打造“清廉医保”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头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国两会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等重要内容,持续强化全体党员干部理论武装。组织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支部党员集中学习12次,干部职工集中学习11次,专题党课5次,交流研讨5次。坚持日常自主学习,充分用好江西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强国APP等学习工具,努力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二是加强班子自身建设。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各项制度规定,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自觉担起分管领域管党治党责任。局党组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集体研究医保基金运行、医保信息化建设、打击欺诈骗保等“三重一大”事项18件。三是严肃党内组织生活。认真开展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和医保业务集中培训等,切实加强干部职工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和业务工作水平。依托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开展爱心互助捐款、学习雷锋精神、重温入党誓词、传承榜样精神等活动,并赴周敦颐纪念馆瞻仰廉洁先贤,补足精神之“钙”、筑牢信仰之基。
(二)强化基金管理,打造“平安医保”
一是奏响医保监管最强音。多内容、多形式、多渠道主动向社会公开医保法律法规,增强参保群众维权意识和法治观念,切实营造“人人知法、人人守法”的良好监管环境。以口腔医院“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医保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为题材,组织干部职工自编自导自演情景短片,让群众更直观更透彻地了解医保基金监管相关政策。二是念好警示教育紧箍咒。组织定点医药机构负责人集中签订2023年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并召开约谈警示会,详细解读了医保协议相关内容并就基金监管工作进行警示谈话,对两定医药机构易发生的违规问题作出提醒。要求各定点医药机构要自觉强化医保协议管理、强化学法守法意识、强化行业自律意识、强化为民服务意识、强化配合协作意识。三是扎紧医保基金钱袋子。联合区纪委、公安、卫健、市监等多部门开展医保领域欺诈骗保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通过自查追回医保基金74917.55元。为从源头上加强基金监管力度,不定期对定点医药机构进行费用审核、病历抽取、现场检查等日常监督检查,全区170家定点医药机构检查覆盖率100%,全年共查处违规定点医药机构42家,追回医保基金14.72万元,行政处罚0.6万元,处理率100%。
(三)强化民生保障,打造“稳健医保”
一是持续巩固拓展医保扶贫成果。落实参保动员主体责任,做好分类资助参保工作,借助村社区医保工作力量,将资助政策通知到辖区内所有人员,逐一进行参保动员,确保农村低收入人口应保尽保。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按规定做好分类救助,配合民政部门做好特困人员和孤儿目录外个人负担10%的费用支付。二是全面落实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按上级统一部署,1月起启动实施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和个人账户改革,7月份及时按上级要求调整政策,做好政策解读,努力抓好落实。并开展为期2个月舆情监测管理,及时掌握舆情热点和社会动态,做到边处置、边报告,辖区内未发生因政策调整引发的群体性上访事件。三是不断夯实多层次医保体系。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惠浔保”参保工作,广泛动员全区干部职工群众参保,并将参保情况纳入全区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有力地保障了“惠浔保”平稳运行,参保人数共计20252人,共计理赔40.64万元54人次,人均赔款0.75万元,个人最高理赔金额6.1万元,较好地减轻了我区重特大疾病患者的医疗负担。四是扎实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成立了DIP付费改革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督促指导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严控病案首页质量、规范医保结算清单等。7月份,全区医疗机构已正式实行DIP住院付费模式,住院次均费用、群众就医自付费用实现“双降”。五是积极推动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及时督促辖区内11家公立医疗机构按时完成各批次集采药品、耗材,并对政策落实不到位的医疗机构进行通报约谈,确保按时完成集采任务。共执行12个批次药品12类医用耗材集采工作,累计支付货款923万元和152万元,切实减轻广大人民群众的医药费用负担。
(四)强化行风建设,打造“高效医保”
一是抓好纪律作风整治。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典型案例学习10次,提醒谈话4人次,全局遵纪守法意识显著增强。深入开展“肃风纪、树形象”全面从严治党警示教育活动和“提效能、促落实”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并按照分层分级的形式进行廉政家访,实现干部职工“全覆盖”,单位作风行风持续向好。二是促进经办服务能力提升。优化新冠肺炎“乙类乙管”医保措施,及时结算新冠肺炎患者医疗费用,积极配合卫健部门做好患者医保范围外救治费用的核对及退费工作。优化异地就医备案服务,取消参保人员省内异地就医备案,实施省内就医无异地政策。组织区、乡、村三级医保经办人员开展练兵大比武,全面提升医保经办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三是推进医保信息化建设。持续深化医保电子凭证应用,联合定点医药机构、乡镇街道及村社区,通过发放宣传单、入户走访等动态宣传方式动员群众激活应用,目前我区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率70.59%、结算率42.28%。组织召开“村村通”业务培训会议2场,进一步提高基层医保工作人员对服务平台的操作水平,各村卫生室共完成结算73854次,费用金额近343万元,结算覆盖率100%。
(五)强化政策宣传,打造“透明医保”
一是当好政策的“传话筒”。结合上级有关部署和重点工作安排,及时通过网站、报刊、电视、微信等线上平台,并借助定点医药机构、区乡村三级经办服务网点等,主动公开医保新政策和措施,更快速、更便捷、更大范围地提高群众对医保政策的知晓度,共张贴宣传海报1000余份,发放宣传资料4.5万余份。二是当好群众的“翻译官”。开展医保基金监管“春雷行动”、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全民医保手牵手、医保护航心连心”等集中宣传活动,积极参加九江市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月活动、3学雷锋活动志愿服务宣传活动等。采取悬挂标语、布设展板、现场咨询、免费义诊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耐心把政策讲明白、讲透彻,主动拉近与群众的距离,共进行现场咨询解答9场,提供咨询服务500余人次。三是当好舆论的“引导者”。坚持正确舆论导向,释放医保正能量,及时报送政务信息和新闻稿件,各类平台和媒体共采用50余篇,其中省厅采用政务信息1篇,并推送至国家医保局。认真做好信访回复和12345热线工单处理工作,共受理信访件3件,处理热线工单59件,限时办结率100%,确保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高效解决。
三、存在的问题
(一)破解难题的办法措施还不多。立足新发展阶段,面对新形势、新问题,思路不够开阔,办法措施还不够多,导致一些工作未取得实际成效。如在基本医保参保覆盖率、惠浔保参保、医保电子凭证应用等硬性指标任务的完成上还存在短板,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医保高质量发展。
(二)打击欺诈骗保成效还不高。由于单位基金监管队伍力量不够,导致定点医药机构检查质效不高。今年7月份,上级要求各县区10天内完成定点医药机构监管覆盖率要达到100%,而单位仅有医保基金监管专职人员2人,面对全区170家覆盖各乡镇、村的定点医药机构心有余而力不足,只能临时抽调单位非专职人员参与检查,效果不是很理想。
四、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我局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区对医保工作的重要部署,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努力推动医保高质量发展迈上台阶。
(一)努力提高医保参保质量。大力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做好农村低收入人口分类资助参保,进一步扩大基本医保覆盖面,实现基本医保参保率95%以上;避免大学生重复参保,加强与辖区内全日制高校的沟通联系,引导高校在报送新参保学生名单时,提前做好信息筛查,精准摸排户籍地有医保的学生底数,避免提交重复参保学生信息,切实做到应保尽保。
(二)扎实开展基金监管工作。保持日常监督检查“全覆盖”,配合做好市内飞检工作;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员作用,持续提升监管质效;做好医保法律法规宣传,提高群众对欺诈骗保行为的敏锐度,落实举报奖励制度,调动全民参与医保基金使用监督的积极性;探索开展定点医药机构机构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向社会公示制度,鼓励支持社会监督。
(三)积极推进医保信息化建设。组织动员发动各乡镇街道、定点医药机构和学校对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应用进行宣传,重点对照未激活人群,以村社区为主体,上门帮助老人或儿童激活;畅通“网上办”“掌上办”服务渠道,发挥好智慧医保“村村通”平台功能;深化医保信息平台应用,推广医疗电子票据、医保移动支付、医保服务终端等应用,提升平台业务支撑能力和“互联网+医保”服务供给能力。
(四)全面提升经办服务能力。压实经办服务一体化,加强对村社区的日常监督,做实经办服务下沉工作;加强对乡镇医保经办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及时跟踪乡镇街道、村社区服务事项办理情况,发现问题立即解决;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落实窗口“好差评”制度;做实做细“跨江通办”,不断拓宽服务事项,促进两地营商环境同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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