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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工作报告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6-03-25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6-01419

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6-03-25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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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在濂溪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区行政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治理机制不断完善、依法办事的法治思维逐步养成、法治建设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健全机制,推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更趋完善

1.严格依法决策程序。印发《印发濂溪区人民政府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全程纪实”工作法实施方案》,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流程规范化管理。2025年上半年完成濂溪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向社会公开工作。

2.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江西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和备案审查制度,规范合法性审查流程,推动合法性审查工作由“被动审核”向“全程纪实”转变,有力助推濂溪区法治政府建设。扎实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2025年累计完成合法性审查事项56件、清理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2份。

3.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通过区委常委会会议、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等形式,常态化开展法律和党内法规学习。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年度全区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全区新提任科级领导干部培训内容,切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区实践。

(二)深化改革,持续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

1.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效。深入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目前我区30个行政执法部门、9个乡镇(街道)均已制定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初步梳理行政执法事项3166项。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标准化、制度化培训机制,分级分类开展培训,全区552名行政执法人员完成60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

2.抓实行政诉讼工作。建立健全濂溪区行政争议协调化解机制,全区共发生一审行政诉讼案件40件,开庭审理8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已审结案件数32件。已审结案件中,行政机关败诉0件,败诉率为0。

3.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指导。组织开展案卷评查2次,共抽查案卷705件,发现问题106个并已督促整改到位。向23个执法单位下发执法监督意见书33份,有力推动执法规范化。

4.完善柔性执法和包容审慎监管制度。推动相关执法部门公开“轻微免罚”和“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对首次轻微违法并及时纠正的,依法免予处罚,优先运用责令整改、警告教育等柔性执法措施。加强季度行政执法减免清单实施情况统计检测,办理不予处罚案件7322件,不予处罚金额94.835万元。  

(三)法治为民,不断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1.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深入推进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全区三台融合录入数据13562条,群众满意度高达100%。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接收、指派、办理援助案件。累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52件,其中刑事案件178件、民事案件74件。

2.推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健全调解组织网络,全区建成乡镇(街道)、村(社区)调委会129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5个、个人调解室10个,培育省、市、县三级调解专家27名,登记在册人民调解员560名,实现乡镇(街道)、村(居)调解组织全覆盖。创新解纷机制,依托县级人民调解协会,整合调解队伍精干力量,成立全区首家区域性综合性人民调解委员会(濂溪区莲和人民调解委员会),集中攻坚辖区易发多发及重大复杂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共调解矛盾纠纷782件,调解成功率达100%。

3.提升公证服务能力。加大公证服务推广和创新力度,深入探索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公证服务领域的实践作用,进一步发挥公证职能作用。共办理公证案件1054件,其中民事881件,经济9件,涉外164件,公证收费共计55.7万元。

4.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印发《2025年濂溪区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等文件,开展新媒体普法宣传及线下主题普法。抓实青少年普法教育,从政法部门选聘(续聘)法治副校长,常态化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将法治教育纳入必修课,切实增强广大师生、家长的法治意识。深化“法律明白人” 培养工程,全面推行全区“1名村(居、企业)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大力宣扬全市优秀共产党员、“法律明白人”陈丽云等典型案例,强化激励保障,注重以点带面,着力打造一支高素质、能力强的基层法治带头人队伍。

二、存在的不足

2025年,濂溪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仍存在一些短板弱项。一是依法行政需进一步树牢。部分领导干部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时,仍存在能力短板,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意识还需进一步树牢。二是法治政府基层基础仍需夯实。法律顾问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法制机构和人员力量配置比较薄弱。三是法治政府建设水平还不深入。法治督察工作的精度、力度、广度还有欠缺,少数单位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认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等工作认识不足。

三、下步打算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各领域全过程,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常态化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述法”工作报告制度,不断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成效。

(二)进一步提升政府履职能力,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全面推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重大行政决策执行和后评估工作。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

(三)持续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快构建行政执法新格局。夯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加强重点领域执法监督。深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深入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四)进一步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提升依法治理能力。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和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强化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抓好诉讼案源治理,从源头上防范违法行政行为,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深化矛盾纠纷多元调解体系建设,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协同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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