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濂溪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深化“五型”政府建设为引领,加快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全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逐字逐句认真品读报告原文,学习领会报告精神,真正做到学深学透、入脑入心。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学习计划和党员干部2023年培训计划,努力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区的强大动力和生动实践。
2.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面依法治区的重点任务,将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作为政府班子和政府系统单位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确保政府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积极参与江西省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2023年度我区上报单项创建项目《创新城乡社会治理,健全社会治理体系》。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情况
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召开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有效推动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落地落实。认真组织开展年度法治督察,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到实处。
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会议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自觉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忠实实践者。二是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各项任务要求,认真抓好《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等文件落地落实。三是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面依法治区的重点任务,深入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区司法局作为区政府常务会议固定列席单位,在招商合同签订、政策制定兑现时,法律顾问全程参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尊重并自觉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四是坚守“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严格遵守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做到公正廉洁执法司法。五是持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三)加快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全面铺开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梳理发布《濂溪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共210项)、《濂溪区行政备案事项清单(2023年版)》(共144项)。二是全面落实“党建+帮办代办”。成立135名区、乡、村三级“帮代办”服务队伍,完成帮办代办14213次。开通免费邮寄业务,111个村(社区)便民服务站推行“365天不打烊”,《九江濂溪区:全天候“不打烊”便民服务心贴心》在人民日报刊载。三是全力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围绕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的重要阶段,以企业和群众需求为切入点,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截至目前全区已上线“一件事一次办”事项30个,完成办件24784件。
2.有效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一是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下发《关于做好购车补贴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提示函》;召开濂溪区公平竞争审查第一次会议,并对2023年度上半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进行抽查,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培训“进党校”活动。二是开展区直部门“一业一查”综合双随机监管联合事项清单及抽查计划落实工作,对全区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每月1-20日“企业安静生产期”不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濂溪区2023年低风险市场主体无事不扰率占比99%。
(四)持续推进依法治理能力现代化
1.严格落实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全面规范各级各类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不断提高依法决策质量和效率。夯实科学民主决策的制度基础,进一步发挥好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决策咨询和服务保障作用,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充分听取利益相关群体意见和建议。定期动态更新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开目录。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刚性约束,严格贯彻重大行政决策失职责任追究制度。
2.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开展全区清理工作,各部门认真对照清理标准,逐件进行评估,提出处理意见,做到全覆盖、无遗漏。经清理,区政府及其办公室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共174件,政府部门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共35件,废止文件共7件。
(五)强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完善各领域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行政执法检查单、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不予处罚不予强制事项清单等配套机制。结合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积极推行柔性执法,实行“首位不罚”“轻微免罚”。截至目前,免罚 332件,涉及金额15万余元。
2.提高行政执法质效。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各行政执法部门“三项制度”实施情况开展督察。同时推动“一案一码”工作。截至12月31日,全区30家行政执法单位在江西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录入行政执法案件共计510件,通过江西省行政执法服务网向社会公开。
3.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整体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和业务能力“双提升”。今年全区通过江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网上执法考试人员共计472人。
(六)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1.自觉落实监督机制。全面落实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和向区政协委员会通报重要情况制度,区政府各部门主动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和区政协通报,办理人大代表建议51件、政协提案80件,办结率100%。积极支持法院对行政诉讼案件的受理、审判和执行,行政负责人出庭达100%。
2.强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大力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对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医疗保障、水利等重点领域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每季度督促相关执法部门落实“免罚清单”,并将实施情况纳入法治建设督察进展重点调度。
(七)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1.推进城乡社会治理机制创新。制定《濂溪区“党建+”基层治理工作方案》,通过党建引领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加强基层治保队伍建设,打造了一支484人的高素质基层综治网格员队伍,建立健全治安巡防队、看楼护院队、平安志愿者、“濂溪志警”等多支群防群治队伍,其中在册平安志愿者49559人,志警13564人。加强调解能手引领示范,全区共建成个人调解室7个,实现哪里有矛盾纠纷,哪里就有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员。
2.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一是开展“八五”普法中期检查评估暨普法责任制履职情况评议活动。出台《濂溪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实施办法》。二是邀请江西省司法厅行政复议审理处处长、省“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周靖处长到基层开展“百场公益普法基层行”活动。加强乡村“法律明白人”的管理和学习,省“法律明白人”网校学习完成率达85%。三是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投入60余万元新建新港镇荷塘村、莲花镇潘湾村、高垅乡双垅村、虞家河乡东光村、鲁板村、民生村等6个“法律明白人”广场。推荐九江市濂溪区第一中学青少年综合教育基地申报第五批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3.抓实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是建立健全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人民调解组织,目前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124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2个,打造个人品牌调解室7个。二是积极开展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示范创建,使行政复议渠道更畅通便捷,权威性和公信力不断提升。已审结的61件案件中,四分之一以调解结案,定纷止争,案结事了。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历史意义等学习还不够深入全面,学习还停留在与部门职能相关的法律法规上,学习的覆盖面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是乡镇街道承接赋权事项后,相关人员的行政执法水平需进一步提升;各区直单位的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更新不够及时。
三、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我区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一是全面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完善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度,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打造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是继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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