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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工作报告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4-02-01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4-01250

濂溪区司法局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

2024-02-01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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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区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司法行政重点任务,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一、持续强化党建引领,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一)强化思想政治理论武装。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持思想引领、学习在先,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023年组织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6、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15次推进理论学习制度化、常态化,提升党性修养、规矩意识、法纪意识,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压紧压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持续加强系统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格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纪禁令。一是召开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专题会议,部署党风廉政相关工作。二是对年轻干部开展谈心谈话,告诫年轻干部要扣好廉洁从政“第一粒扣子”,坚决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三是开展“肃风纪、树形象”全面从严治党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问题自查整治整改,观看警示教育片《楼宇间的“黑手”》;四是在重要时间节点通报典型案例,明确纪律要求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三)着力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区司法局密切联系群众,积极作为。一是积极对接帮建社区,与社区党组织签订结对共建协议书,协助社区开展各项活动;二是积极参与全区的创文帮建工作,派出值班值守人员200余人次,鼓励党员干部主动担当作为,为九江市文明城市创建作出积极贡献;三是选派党员干部开展对接帮扶,结对帮扶城镇困难群众4人、帮扶村脱贫户4户,充分运用政策和资源优势,帮助困难群众摆脱困境,切实增强困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强化统筹推进,提升依法治工作水平

(一)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重要内容,纳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学习计划和党员干部2023年培训计划并开展学习,努力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区的强大动力和生动实践,2023年推动区委常委会开展学习法律法规6次。9月20日,区政府法律顾问郑小梅在濂溪区二届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上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作宣讲报告,切实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更好理解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刻内涵和精神实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加强依法治区工作统筹。8月10日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五次会议。9个乡镇(街道)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区人社局、区市监局主要领导共11位同志就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进行现场法治述职;区委主要领导对现场述职人员进行集中点评;与会人员对现场述职人员进行测评评议;会上书面传达学习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第五次会议精神;书面审议《濂溪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审议稿)》等相关材料。收到全区党委和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乡镇(街道)党政负责人2022年度述法工作书面报告47份。

(三)严格执行依法治区工作职责。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通过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有效推动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落地落实。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区政府党组会议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自觉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忠实实践者。二是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各项任务要求,认真抓好《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等文件落地落实。三是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面依法治区的重点任务,深入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区司法局作为区政府常务会议固定列席单位,在招商合同签订、政策制定兑现时,法律顾问全程参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尊重并自觉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四是坚守“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严格遵守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做到公正廉洁执法司法。五是持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六是认真组织开展年度法治督察,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到实处。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认真对照清理标准,逐件进行评估,提出处理意见,做到全覆盖、无遗漏。经清理,区政府及其办公室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共174件,政府部门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共35件,废止文件7件。

三、强化法治政府建设,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一)充分发挥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一是提升行政复议工作质效。结合普法宣传活动、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对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年活动、行政复议改革及业务工作取得的成绩进行广泛宣传;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提升行政复议办案质量。2023年受理行政复议案件69件,为行政诉讼案件总数的235%,行政复议已成为我区大部分人民群众首选的行政争议处理方式。办结62件行政复议案件中,纠错26件,复议后被诉1件、败诉0件,行政复议办案质量、水平提升显著。二是服务高质量发展。对于涉企的行政复议案件,我区积极提供咨询接待,坚持“存疑受理”原则,办理阶段贯彻“繁简分流”制度。发挥行政争议调解中心的重要作用,在行政复议审理程序中依法运用调解、和解方式解决行政纠纷,服务大局、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2023年审结涉及企业的行政复议案件共计8件,调解后终止6件。三是开展行政复议规范化示范创建。我区行政复议机构办案场所面积共计172平方米,悬挂“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和“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政府行政争议化解中心”两块牌子,建立“一站式”行政复议实体服务平台。投入6万元配备办公家具及办案设备,为行政复议工作便民利民提供了基础保障。

(二)切实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能。一是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结合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积极推行柔性执法,实行“首违不罚”“轻微免罚”,免罚332件,涉及金额15万余元。二是大力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分两批次对重点领域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与区人民检察院、法律顾问组成评查组督促各相关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三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整体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和业务能力“双提升”。2023年全区通过江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网上执法考试472人次。四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各行政执法部门“三项制度”实施情况开展督察,推动“一案一码”工作。全区30家行政执法单位在江西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录入行政执法案件共计457件,通过江西省行政执法服务网向社会公开。

(三)压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出台《濂溪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实施办法》,全面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10月下旬开展了法治建设实地督察暨普法责任制履职情况评议活动。

四、全力防范化解风险,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一)筑牢维护政治安全防线。一是严格落实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全面规范各级各类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不断提高依法决策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政府法律顾问等在地方政府经济活动中的“法治把关”作用,夯实科学民主决策的制度基础,充分听取利益相关群体意见和建议。定期动态更新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开目录。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刚性约束,严格贯彻重大行政决策失职责任追究制度。二是加强律师行业管理。濂溪区常住人口律师万人比为1.61,2023年新增社会执业律师(含实习律师)4名,现有律师事务所3个。选派机关党员指导下辖律师事务所开展党建工作,指导顺合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深入开展“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主题活动。

(二)坚持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化解矛盾纠纷。一是扎实推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排查预警,调解化解工作。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六进”活动(进网格、进园区、进行业、进学校、进医院、进信访)。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目前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124个,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2个,乡镇街道人民调解组织9个,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113个,做到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推动司法所工作整体全面提升。二是深化群众参与法治实践活动。加强人民监督员和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参审工作规程》,进一步推动人民陪审员深度参审、实质参审,全区陪审员参与案件陪审626件。严格落实《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参与司法实践、监督司法活动、维护公平正义的新需求,全区人民监督员参与公开听证会活动47次。

(三)强化两类重点人群服务管理。一是加强司法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针对矫正业务开展集中培训,培训内容涵盖调查评估、申请外出审批、日常管理等。二是加强重点人员走访。开展社区矫正安全隐患排查,进行风险研判。对重点人员进行重点管控,将不稳定因素及时消灭在萌芽状态。三是加强科技助矫水平。运用智慧矫正“心岸”、手机定位,微信位置共享,视频通话等电子核查方式,减少人机分离情况。四是发挥社区矫正委员会作用,加强各成员单位协同配合。6月28日召开濂溪区社区矫正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讨论通过《关于印发全区社区矫正“十百千万”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加强了各成员单位之间联系,有利于形成社区矫正工作强大合力。

截至2023年底,我区在矫对象170人,其中缓刑162人,暂予监外执行5人,假释1人,管制2人。2023年入矫167人,解矫136人,出具调查评估意见书70份。

(四)加大安置帮教服务力度。一是充分利用江西省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大数据平台与江西省远程视频会见帮教平台。及时将无缝对接信息通知到各司法所,并安排其与监狱做好无缝对接信息沟通工作,对省内监狱无缝对接做到必接必送。同时,在视频会见申请工作方面,利用短信、电话双渠道提前通知家属,充分保证双方按时进行视频会见。二是强化跟踪帮扶。对安置帮教对象建立了“一人一档案”台账,实现对刑满释放人员底数清、情况明。对于涉黑涉恶人员与涉邪教犯罪刑满释放人员进行重点帮教与走访,积极引导其正确回归社会。对刑满释放人员生活补助经费及时发放,解决刑释人员日常生活的燃眉之急。

截至2023年底,共有刑满释放人员131名,无缝对接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率达到100%,就业安置率达到100%。刑满释放人员生活补助发放费用约47.1万元,接送经费发放约11.7万元,共58.8万元。远程视频申请会见预约556次,实际会见556次,共1668人参与会见,会见率100%。

五、提升服务水平,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

(一)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服务质效。一是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规范化建设。完成9个乡级工作站建设,并在工业园区创新建设公共法律服务无人律所岗亭。二是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智能化建设。实现村居工作室公共法律服务智能设备配备率35℅,村(社区)、乡级、区级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视频连线法律咨询,为群众咨询法律问题提供便利。三是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满意度建设。通过日常接待来访群众,及时将相关信息录入实体平台,并由群众对服务进行实时评价。全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共完成数据录入7859条,群众满意度高达100%。四是推进法律援助工作。强化与总工会、劳动监察、劳动仲裁的联动协作,在区劳动仲裁委员会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联合区团委、总工会、妇联、老龄委、残联、人武部、退役军人事务局、信访局、法院、检察院及九江学院法学院分别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深入推动法律援助工作。严格落实承诺制,对农民工申请欠薪、工伤法律援助免于经济困难状况核查,最大限度维护农民工的法律权益。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85件,其中民事案件75件,刑事案件310件,江西法务综合平台法律援助案件完成录入461件。五是推进法援惠民生品牌。开展“法援惠民生∙助力乡村振兴”、“法援惠民生∙关爱妇女”、“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送法进校园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讲座”、“法援惠民生 守护夕阳红”等法律宣传活动及98场次“送法治公益电影下乡”活动,通过向广大群众宣传法律法规及典型案例,增强群众法律维权意识,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六是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入企”。积极开展“有法帮你 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进企业”主题宣传活动,加强园区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建设,打造园区无人律所岗亭,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二)发挥公证职能,服务社会发展。一是通过开展业务学习,提升公证人员办证服务质量和水平。二是将匡庐公证处办公地点搬入行政审批中心,减少群众跑腿。三是组织“公证进社区”活动,贯彻公证处“服务民众,奉献社会”宗旨,提升居民公证认知。2023年办证2280件,其中国内1958件、涉外322件,公证收费89.3万余元。

六、加强普法与依法治理,营造浓厚全民法治氛围

(一)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精准结合普法职责和文明创建要求,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20余次。一是开展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通过开展“典亮城乡·基层普法”、“典亮校园·成长守护”、“典亮网络·线上护航”、“典亮地标·营造氛围”等活动,推进民法典宣传走深走实。二是大力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持续深化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守法普法专项行动、结合第七届文明城市创建、安全生产、电信网络诈骗、宗教、禁毒等活动推动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普及。三是加强国家安全法治教育。进一步增强群众国家安全意识,促进“国家安全 人人有责”观念深入人心,不断提高国家安全普法宣传影响力和覆盖面。四是加强年度重点普及法律法规宣传解读。5月26日在南山公园组织开展2023年“民法典宣传月”暨“四法三条例一办法”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民法典及年度重点普及法律法规走进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二)积极开展宣传司法行政工作利用中国网、江西新闻网、江西法制网、九江司法行政、九江新闻网、今日头条等媒体积极开展法治宣传。上稿75篇,其中中国网、江西新闻网、江西法制网等省级及以上媒体上稿29篇,九江司法行政、九江新闻网等市级媒体上稿46篇。

(三)打造特色法治文化品牌。探索打造“法治+乡村旅游”一体化发展新模式。在高垅乡双垅村结合邹家山乡风文明示范点建设,融合如如茶村和游步道自然人文景观,积极探索打造“法治+乡村旅游”一体化发展新模式,目前已完成方案设计工作。

(四)深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一是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投入60余万元新建新港镇荷塘村、莲花镇潘湾村、高垅乡双龙村、虞家河乡东光村、鲁板村、民生村等6个“法律明白人”广场。积极申报九江市濂溪区第一中学青少年综合教育基地为第五批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二是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组织开展全区国家级、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初核和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工作,总结经验和成效提升创建质量。三是加强乡村“法律明白人”的管理和使用。分别于1月11日、6月14日举办“法律明白人”培训办班2期,培养骨干126人,江西省“法律明白人”网校学习完成率96%。邀请江西省司法厅行政复议审理处处长、省“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周靖处长到濂溪区五里街道宋家牌社区开展“百场公益普法基层行”活动,“法律明白人”骨干120余人参加培训学习。

七、存在的问题及困难

(一)人员配备不足。根据智慧矫正中心、行政复议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要求,区司法局目前在人员配置上距离上级要求还存在差距,随着规范化工作推进,工作量增加,工作人员力有不足。

(二)工作任务推进存在困难。部分区直部门配合意识不强,在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历史意义等学习上还不够深入全面,学习还停留在与部门职能相关的法律法规上,学习的覆盖面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办公场地不足。因受场地限制,我区智慧矫正中心建设、行政复议中心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推进困难。很多功能区无法打造,限制了司法行政规范化工作开展。

八、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4年,区司法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法治濂溪建设为目标,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一)全面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完善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度,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继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四)继续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解决纠纷、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等方面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深入推进平安濂溪、法治濂溪建设,营造更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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