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濂溪区司法局在市司法局的精心指导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定信念,狠抓落实,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和精准法律服务。在2019年度全面依法治市考评、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和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绩效考核三项考评中都被评定为优秀,在全省政法单位公众满意度测评中,区司法局在全市司法行政单位中排名第一,荣获2019年度全市公众满意政法单位荣誉称号。
一、“十三五”工作回顾
“十三五”期间,区司法局抓好“六五”普法迎检工作,全面启动“七五”普法工作,加强普法教育工作创新,深入推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打造具有濂溪特色的精品普法教育阵地;围绕区中心工作,提供各项优质法律服务;全力推动公证机构改革,促进全区公证业务的创新发展;健全完善社矫安帮工作;努力学习“枫桥经验”,推动人民调解工作改革创新,规范司法所建设,夯实法律服务基础。
二、2020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普法依法治理全面深化
1.继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积极开展扶贫法治宣传,把脱贫攻坚与“法律进乡村”结合。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年度工作计划等制度。深入开展“法律六进”和“服务大局普法行”活动,开展系列法治宣传活动。4月10日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和疫情防控流动宣传活动;4月22日和24日分别深入十里街道黄土岭村和莲花镇妙智村、龙门村开展法治宣传活动;7月15日,联合市司法局深入濂溪区莲花镇谭畈村开展送民法典宣传进乡村活动;8月11日到江西山水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江西美庐乳业有限公司了解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就相关法律知识进行讲解;10月16日在南山公园开展扶贫日法治宣传活动。
2.全面落实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5月19日召开平安濂溪建设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暨濂溪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研究部署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区工作,审议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有关文件。稳步推进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落实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区农村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方案》,确保2020年全区各行政村每10户至少培养1名“法律明白人”骨干,且有农村“法律明白人”的户数占农户总户数的50%以上。大力推动“法律明白人”参加省网校学习,提升网校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贯彻落实省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规范,推进“法律明白人”积极参与法治实践。2020年全区共遴选普通“法律明白人”6294人,“法律明白人”骨干1281人。2020年10月,分别在十里街道、威家镇、五里街道举办三期“法律明白人”骨干培训班,授课内容为禁毒法律知识宣传教育、消防安全教育、防范网络诈骗安全教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公开课等。
3.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投资10万元在新港镇建成“法律明白人”主题广场,投资16万元在木兰园建成民法典主题公园。推荐十里街道新路岭社区为第八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推荐新港镇新港村为第六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十里街道九职社区、姑塘镇姑塘社区为第六批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020年7月,制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微视频2个作品《婚姻法》《公证遗嘱法律效力》参加全省农村“法律明白人”法治类视频资料征集活动。2020年9月,认真开展“弘扬法治精神 保障人民权益”民法典法治文化作品征集活动,制作2个民法典微视频、2幅书法和1幅书画参赛。今年全区“一公里法治主题文化圈”共10个创建点,其中赛阳镇赛阳村、十里街道赣北商城社区已完成创建,其余创建点正在加紧建设中。印制民法典宣传册3000册,另制作1000个宣传袋、围裙和宣传马甲、书架等。
4.认真推进执法监督工作。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督,全年完成检查任务370个、行政处罚案件652件;全面实行“三项制度”,累计公开案件2496件、日常巡查信息1195条;认真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受理8件,均案结事了,无一例被起诉。
5.积极上报工作信息。截至12月底,中国普法网上稿1篇;新法制报上稿4篇、法治江西上稿16篇;法治九江上稿23篇。
(二)基层基础建设更加夯实。
1.加强调解组织建设。村、社区调解委员会实现全覆盖。截至10月底,全区共调解矛盾纠纷665起,调解成功662起。在健全组织建设的同时,打造调委会的“精品”,五里司法所相继成立了“廖明慧个人调解室”、“聂运红个人调解室”。6月份,完成了我区第二批人民调解专家选聘工作。
2.完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全区共有3个法律服务所,9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全年共代理诉讼3件,非诉讼事务16件,调解纠纷28件,解答法律咨询66人次,代写文书9份。
3.积极落实“访调对接”工作。10月份,与区委信访局联合下文《濂溪区“访调对接”工作方案》,成立“访调对接”工作领导小组,促进“访调对接”工作规范化运作,提升“访调对接”工作成效。
(三)特殊人群管理规范有序。
1.完善硬件设施。我区社区矫正目前在矫127人,今年累计解除社区矫正人员118人,出具审前调查70份。为加强硬件设施配备,提高管理技术,今年我局进行智慧矫正中心视频建设,使用统一的全省社区矫正执法监管平台,配备人脸识别仪,对办公室场所进行升级改造,添置办公器材,重新装修,统一办公格局。
2.多措并举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管理。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思想及日常劳动管理,邀请政法战线的老同志和律师,为社区矫正人员分批分期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授课,不断增强社区矫正人员的法治意识。依托社区,建设社区矫正思想矫正基地,定期开展矫正人员思想矫正活动。疫情期间,实行微信定位和电话报道、视频报道等无接触式报道方式,通过视频点到,微信共享位置,远距离喊话等方式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了无接触式管理。保证了疫情期间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工作,未出现一例脱管漏管。
3.完善安置帮教无缝对接工作。我区共接回刑释人员92人,共发放生活补助32.9万元,发放接送经费6.7万元。疫情期间,妥善处理好无缝对接工作,未漏接一人,无缝对接率100%。远程视频会见456例,因受疫情影响,监狱停止了监狱会见工作,导致司法局视频会见数激增4倍,工作人员加班加点保障了服刑人员家属的会见,公安视频提审、法院远程视频审理等远程视频工作,远程视频会见系统在关键的时候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四)贴心法律服务为民解忧
1.发挥公证职能,力促社会和谐发展。截至12月底,匡庐公证处共计办证1640件,收费80.2万元,圆满完成今年年初既定的工作目标。在昌九快速路重点工程建设、两河治理工程、区十里街道、五里街道、莲花镇、新港镇、姑塘镇、赛阳镇征迁安置还房等事项中,发挥监督保障职能;办理涉民营企业公证15件,如盈邦有奖销售、新联传动产品证据保全等,免费办理3000元以内小额存款领取和保管声明公证32件,免费办理年满70周岁以上居民及经济困难当事人遗嘱公证3件。为自然人办理了大量财产继承、委托、赠与、析产、声明等公证,解决了群众实际困难,满足了群众的现实需求。为强化公证工作的公益属性和公证处的独立法人资格,打破制约公证业务发展的“瓶颈”,公证机构体制的转变在努力推进中。匡庐公证处主任张忠同志在2019年度全省公证机构和公证员考核中被评为优秀公证员。
2.切实发挥法律服务职能。截至12月底,国办律师所共担任法律顾问8家,接待来电来访咨询2545余人次,全所上缴财政非税收入共计21.67万元(年初计划完成20万元)。受理案件41件,其中办理刑事案件11件,民事案件25件,行政案件5件;共承办法律援助案件134件(计划完成80件,超额完成28件),其中刑事案件106件,民事案件28件;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法律帮助案件296起。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强化企业帮扶,到长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走访座谈,了解企业的诉求,当面解答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
3.规范落实司法鉴定程序。截至12月底,司法鉴定所共鉴定案件425例。其中损伤81例、伤残鉴定344例(含法律援助14例),累计收费34.7万元,减免1.27万元,无超范围项目,无乱收费现象,鉴定案件被采信率达97%。
(五)司法队伍形象整体提升
积极做好包村和精准扶贫工作,进一步拉近党群干群距离,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干部服务发展能力。在区扫黑办的指导下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注重从信访反映、群众评议、民主生活会等渠道掌握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招呼、提醒、纠正。持续深入推进“两个责任”谈心谈话活动,截至12月底,共计谈心谈话21人次,基本实现全覆盖。积极开展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活动,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学习,聚焦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司法行政队伍。
三、2021年工作计划
(一)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科学谋划好“八五”普法开局工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要求,全年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不少于12次;全年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不少于4次;配合市局做好12·4宪法宣传周活动。
(二)认真落实 “访调对接”工作,做到调解案件应调尽调;与区委政法委对接,完成2个乡镇司法所功能提升工作。
(三)建设1间标准化社区矫正心理矫治室,配备沙盘、音乐椅等设备。
(四)广泛开拓证源,加大公证知识宣传,普及公证法律知识,计划完成公证收费100万元。
(五)计划完成法援案件80件,收费20万元。
(六)着力服务民营企业,完成每月走访企业1次,开展法律咨询、企业法律体检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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