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按照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司法局、区纪委监委关于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优化发展环境专项工作要求,现就开展濂溪区市场监管局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是行政许可方面: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 二是行政检查方面:不具备主体资格的组织实施行政检查的问题;检查频次过多,同一事项重复检查、多头检查的问题;检查标准、程序不明确,随意检查的问题;运动式检查、“走过场”检查的问题。 三是行政处罚方面:对企业处罚依据适用不准确的问题;自由裁量权滥用的问题;证据收集不规范、处罚程序履行不到位的问题;过度执法、粗暴执法的问题;对企业趋利性执法、选择性执法、违规异地执法的问题。 四是行政强制方面:滥用羁押财产性强制措施,超权限、超范围、超额度、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的问题。 五是违法制发涉企规范性文件方面:制定规范性文件时未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歧视性对待不同市场主体、不当限制企业生产经营、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自由竞争以及其他影响企业正常经营、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问题。 1.受理范围主要为整治重点中明确的突出问题相关线索。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请依法依规向有关部门提出。 2.举报线索时应注明举报人的有效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沟通联系,我们将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 3.线索举报人应客观准确反映问题,不得虚构问题线索和夸大事实进行恶意举报。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提供相关问题线索。投诉举报方式如下: 投诉举报电子邮箱:lsqsjj8251174@163.com; 通讯地址:濂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十里大道1388号老区政府大院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