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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部门信息联播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6-03-09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6-01114

关于规范2026“庐山杯”九江马拉松赛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2026-03-09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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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经营者及单位:
 2026“庐山杯”九江马拉松赛举办在即,为切实加强赛事期间市场价格监管,规范价格行为,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价格秩序,彰显我市良好旅游城市形象,保障参赛选手、观赛群众及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就规范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如下:
 一、遵法纪,守底线
 各经营者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牢固树立依法经营、诚信经营意识,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遵循公平、合法、诚信的定价原则,合理制定商品和服务价格,为消费者提供质价相符的商品与服务。
 二、明标价,履承诺
 1.住宿行业:全面落实客房价格、餐饮服务、配套设施使用等收费项目明码标价及公示要求。严格履行预订价格承诺,订单生效后不得单方面毁约、擅自涨价,不得价外加价;严禁收取任何未予标示的费用;坚决杜绝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客房价格等行为。
 2.餐饮行业:菜品、酒水、饮品等所有商品必须明码标价,严禁使用“时价”等模糊表述,需明确标注具体价格;不得使用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计量单位等诱导消费者消费。
 3.停车及其他服务行业: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要求,在显著位置公示收费标准、计费方式、优惠政策等信息,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不得随意增设收费项目。
 三、禁欺诈,稳秩序
 1.严禁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不得以协议、决议、协同行为等方式统一确定、维持或变更价格,扰乱市场价格秩序,损害消费者及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
 2.严禁采取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误导性价格标示、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手段,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
 3.严禁巧立名目额外收取未标价费用,所有收费项目均需在标价签或公示牌中清晰体现,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与选择权。
四、强监管,严惩治
 广大消费者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妥善保存相关证据,并及时拨打12345或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价格监督检查频次与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置各类价格投诉举报。对查实的价格违法行为,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1.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依法可处5000元以下罚款;
 2.构成价格欺诈的,依法最高可处5倍违法所得或50万元罚款;
 3.构成哄抬价格的,依法最高可处5倍违法所得或300万元罚款;
 4.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依法最高可处5倍违法所得或200万元罚款。
濂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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