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企业负责人: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释放被无效占用的社会资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法律法规,我局决定启动针对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俗称“僵尸企业”)的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清理范围
清理工作的对象为截至2025年6月30日,连续5年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且未进行纳税申报、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找到且失去联系的企业。
二、整改与规范措施
对于主动要求补报年报和恢复经营资格的企业,我局将提供指导,帮助其履行法定义务,并从拟吊销名单中剔除。
三、重要提示与整改期限
根据上级下发名单,经核实我区现有202户企业因连续5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改正(名单见附件)。为助力企业经济发展,提升信用监管服务水平,我局特发布此提醒告知书。自告知书发布之日起7日内,请相关企业主动申请改正违法失信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吊销营业执照:一是正常经营的企业,补报未年报的年度报告并申请信用修复;二是已经不经营的企业,主动申请注销登记。逾期未改正的,我局将依法启动吊销营业执照程序。
四、联系方式
请各企业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此次清理整治工作,积极响应并按时完成整改任务。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帮助,请及时与我局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指导。
九江市濂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792-8251177
九江市濂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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