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十里分局办公地址:九江市濂溪区前进东路141号
地图导航:

高频办理事项:个体营业执照开办、注销、变更,个体食品经营许可证新办、变更、注销,个体小餐饮小食杂经营许可证新办、变更、注销。
具体经办人员:熊子怡、孙阳
预约服务便民电话:18172941736
监督电话:8251856
2.五里分局办公地址:九江市九星路18号龙珠花园C栋3单元201室
地图导航:

高频办理事项:营业执照、食品证申办
具体经办人员:余珍珍、姚贝妮
预约服务便民电话:19379242217
监督电话:8251856
3.火车站分局办公地址:九江市濂溪区十里街道长虹大道300号长虹小区长虹居委会3楼
地图导航:

高频办理事项:个体工商户登记、个体餐饮经营许可、小餐饮小食杂登记、食品小作坊登记、食品预包装备案、投诉举报
具体经办人员:曾琦、吴林芳、谢金龙
预约服务便民电话:18172941736
监督电话:8251856
4.莲花分局办公地址:九江市濂溪区莲花路妙智小区南侧约40米
地图导航:

高频办理事项:营业执照开业、变更、注销
具体经办人员:孙蕾艳、庄芳
预约服务便民电话:19379209951
监督电话:8251856
5.科技城分局办公地址:九江市濂溪区琴湖大道鄱阳湖生态科技城新产业综合体1号楼104室
地图导航:

高频办理事项:营业执照开业、变更、注销
具体经办人员:杨笑妮
预约服务便民电话:19101510865
监督电话:8251856
6. 新港分局办公地址:濂溪区新港镇纵二路临港佳苑公租房5A4-5号
地图导航:

高频办理事项:个体工商户登记;食品经营许可;小餐饮小食杂登记;食品小作坊登记证
具体经办人员:李晓萍
预约服务便民电话:13317926210
监督电话:8251856
7.威家分局办公地址:九江市濂溪区威家镇中兴路
地图导航:

高频办理事项:无
具体经办人员:吴晨、万昕
预约服务便民电话:13307923826
监督电话:8251856
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办事指南
一、办理事项: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
二、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6号发布,)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市场主体,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经营活动的下列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一)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
(二)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及其分支机构;
(四)个体工商户;
(五)外国公司分支机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市场主体。第三条市场主体应当依照本条例办理登记。未经登记,不得以市场主体名义从事经营活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无需办理登记的除外。市场主体登记包括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
三、受理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所需材料
1.《个体工商户登记(备案)申请书》;
2.申请人资格文件、自然人身份证明;
3.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相关文件;
4.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
五、办理流程
1.纸质材料提交申请 →登记机关受理 →材料齐全登记机关审核 → 当场颁发营业执照
2.网上提交申请 →登记机关受理初审 → 申请人电子签名提交 →登记机关审核 →直接可以下载电子营业执照 → 申请人在网上查询已办结后由委托代理人携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在自助服 务终端或登记机关窗口都可以打印营业执照
六、办理时限:即办件
七、收费情况:不收费
八、是否可以线上办理可以,登录江西省企业登记网络服务平台进行线上申请:http://fw.amr.jiangxi.gov.cn
九、热线电话及线下办理地址
十里分局:九江市濂溪区前进东路141号,8251015;
五里分局:九江市九星路18号龙珠花园C栋3单元201室,8262366;
火车站分局:九江市濂溪区十里街道长虹大道300号长虹小区长虹居委会3楼,8255576;
莲花分局:九江市濂溪区莲花路妙智小区南侧约40米,8251182;
威家分局:九江市濂溪区威家镇中兴路,8251127;
新港分局:濂溪区新港镇纵二路临港佳苑公租房5A4-5号,8731091;
科技城分局:九江市濂溪区琴湖大道鄱阳湖生态科技城新产业综合体1号楼104室,8252113。
十、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下午 2:00——5:30 (夏令时调整为下午 2:00——6:00)节假日除外
十一、投诉电话8251856
食品经营许可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食品经营许可
二、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
三、办理条件
(一)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从事食品经营管理的,应当具备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按照规定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其经营管理的食品安全负责。
四、所需材料
(一)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经营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四)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目录清单。
利用自动设备从事食品经营的,申请人应当提交每台设备的具体放置地点、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展示方法、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方案等材料。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能够实现网上核验的,申请人不需要提供本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材料。从事食品经营管理的食品经营者,可以不提供主要设备设施、经营布局材料。仅从事食品销售类经营项目的不需要提供操作流程。
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 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五、办理流程
受理—审查—现场核查—审核—决定—发证
六、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七、收费情况:不收费
八、是否可以线上办理可以,登录江西省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进行线上申报http://www.jxzwfww.gov.cn
九、热线电话及线下办理地址
十里分局:九江市濂溪区前进东路141号,8251015;
五里分局:九江市九星路18号龙珠花园C栋3单元201室,8262366;
火车站分局:九江市濂溪区十里街道长虹大道300号长虹小区长虹居委会3楼,8255576;
莲花分局:九江市濂溪区莲花路妙智小区南侧约40米,8251182;
威家分局:九江市濂溪区威家镇中兴路,8251127;
新港分局:濂溪区新港镇纵二路临港佳苑公租房5A4-5号,8731091;
科技城分局:九江市濂溪区琴湖大道鄱阳湖生态科技城新产业综合体1号楼104室,8252113。
十、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夏令时调整为下午 2:00——6:00)节假日除外
十一、投诉电话8251856
小餐饮小食杂登记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小餐饮小食杂登记
二、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江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管理条例》
三、办理条件
(一)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固定经营场所,并与有毒、有害场所和其他污染源保持安全距离;
(二)加工经营场所内应当保持清洁,配备有效的冷藏、 洗涤、消毒、防蝇、防尘、防鼠等设施,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废弃物的容器或者设施;
(三)场所布局合理,防止食品存放操作产生交叉污染;
(四)有保证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五)具有与所销售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
(六)具有与销售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卫生防护设施;
(七)贮存食品应当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
四、所需材料
(一)小餐饮小食杂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三)经营场所主要设备清单、设施布局平面示意图或照片;
(四)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五)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小餐饮小食杂登记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五、办理流程
受理—审查—现场核查—审核—决定—发证
六、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七、收费情况:不收费
八、是否可以线上办理可以,登录江西省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进行线上申报:http://www.jxzwfww.gov.cn
九、热线电话及线下办理地址
十里分局:九江市濂溪区前进东路141号,8251015;
五里分局:九江市九星路18号龙珠花园C栋3单元201室,8262366;
火车站分局:九江市濂溪区十里街道长虹大道300号长虹小区长虹居委会3楼,8255576;
莲花分局:九江市濂溪区莲花路妙智小区南侧约40米,8251182;
威家分局:九江市濂溪区威家镇中兴路,8251127;
新港分局:濂溪区新港镇纵二路临港佳苑公租房5A4-5号,8731091;
科技城分局:九江市濂溪区琴湖大道鄱阳湖生态科技城新产业综合体1号楼104室,8252113。
十、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下午 2:00——5:30 (夏令时调整为下午 2:00——6:00)节假日除外
十一、投诉电话8251856
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食品小作坊登记证
二、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江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管理条例》
三、办理条件
(一)具备独立的生产加工场所,场所面积与生产加工能力相适应,布局符合工艺流程要求,生产加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安全距离;
(二)具备与生产加工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设备设施,以及相应的处理废水、存放垃圾等废弃物的卫生防护设施;
(三)建立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和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四、所需材料
(一)食品小作坊申请书;
(二)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三)各功能间操作平面图和工艺流程图;
(四)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小作坊管理制度。
(五)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小作坊登记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五、办理流程
受理—审查—现场核查—审核—决定—发证
六、办理时限:10 个工作日
七、收费情况:不收费
八、是否可以线上办理 可以,登录江西省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进行线上申报:http://www.jxzwfww.gov.cn
九、热线电话及线下办理地址
十里分局:九江市濂溪区前进东路141号,8251015;
五里分局:九江市九星路18号龙珠花园C栋3单元201室,8262366;
火车站分局:九江市濂溪区十里街道长虹大道300号长虹小区长虹居委会3楼,8255576;
莲花分局:九江市濂溪区莲花路妙智小区南侧约40米,8251182;
威家分局:九江市濂溪区威家镇中兴路,8251127;
新港分局:濂溪区新港镇纵二路临港佳苑公租房5A4-5号,8731091;
科技城分局:九江市濂溪区琴湖大道鄱阳湖生态科技城新产业综合体1号楼104室,8252113。
十、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下午 2:00——5:30 (夏令时调整为下午 2:00——6:00)节假日除外。
十一、投诉电话:8251856
首页
领导之窗
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政府数据
走进濂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