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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文件/通知 文件编号: 濂人社议字(2024)第4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4-05-28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4-06946

【濂溪区人社局】对濂溪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29号建议的答复

2024-05-28 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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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慧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村(居)两委干部公积金待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公积金的全称是住房公积金,就是我们常说的“五险一金”中的“一金”。住房公积金隶属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实施与监督。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是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由政府的主要负责人、政府职能部门(建设、财政、人民银行)的主要负责人及有关专家和工会代表组成。

村“两委”干部,归区委组织部领导。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责任主体归各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缴存基数构成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负责。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支持。

濂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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