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农业农村工作(财政经济发展)办公室:
《濂溪区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第二批)》已制定,请按此方案执行!
濂溪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17日
濂溪区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第二批)实施方案
根据赣财农指〔2020〕3号和赣财农指〔2025〕21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区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第二批)发放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为总体目标,以实施藏粮于地战略为工作主线,以提高耕地地力为基本要求,通过实施耕地力保护补贴,引导农户推广种植绿肥、秸秆还田、畜禽粪肥还田、增施有机肥,推进科学施肥用药、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耕地轮作等措施,保护和提升耕地地力和质量。
二、基本原则
1.保持稳定,优化结构。在保持农业补贴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的基础上,优化补贴结构,突出政策效能,调动农民保护耕地的积极性。
2.强化管理,严格监管。严格执行补贴资金专户管理制度,规范补贴资金拨付程序,强化补贴面积和资金公示制度,实行补贴兑付社会保障“一卡通”,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到户。
三、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户。对国有农场和村集体所有耕地,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国有农场和村集体。享受补贴的农户,对耕地保护负责,要提升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意识,积极主动推广种植绿肥、秸秆还田、畜禽粪肥还田、增施有机肥,推进科学施肥用药、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精地轮作等措施,保护和提升耕地地力和质量。享受补贴的国有农场和村集体,要重点发展粮食生产,有条件的要积极推进双季稻种植。要严格执行耕地保护的要求,执行财务管理规定,严禁挪作他用。
四、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为 11元/亩。
五、补贴面积界定
补贴依据为确权登记颁证到户的耕地面积,对暂未颁证到户的,可以是二轮承包耕地面积,国有农场和村集体耕地按确权面积或自然资源部门认定面积予以核定。对已作为畜禽养殖场使用的耕地、种植果树(树木、苗木、草皮等)、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实行抛荒地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相挂勾的原则,对弃耕抛荒超过两年(含两年)的耕地,暂停该承包户抛荒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待复耕后重新纳入补贴范围。
六、补贴程序
(一)核实补贴面积。按照“村组登记、两榜公示、乡镇初核、县级确认”的程序,对农户补贴耕地面积进行核实。
1.村组登记。村组按照补贴面积界定的要求,对农户耕地地力补贴面积(确权面积或二轮承包面积)进行逐户登记,经农户签字确认、张榜公示等程序后,将登记到户的耕地面积上报乡镇(街道)。村集体耕地由村组登记,经村小组长和村委会主任签字确认,必须同农户耕地面积一并张榜公示后上报乡镇(街道)。对已作为畜禽养殖场使用的耕地、种植果树(树木、苗木、草皮等)、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弃耕抛荒超过两年(含两年)的耕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在登记时要进行核减。
2.乡镇(街道)初核。乡镇(街道)组织对村级上报的农户和耕地面积情况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汇总上报区农业农村局。
3.区级确认。区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对乡镇(街道)上报的补贴耕地面积情况进行核查,同时,对国有农场和村集体耕地进行核查,最终确认全区享受补贴的耕地总面积。
(二)上报补贴面积。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区财政局,以农财两家文件逐级上报补贴面积。
(三)拨付补贴资金。区农业农村局根据全区享受补贴的耕地总面积测算资金,在区政府政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后,将补贴资金通过社会保障“一卡通”拨付到农户。
九江市濂溪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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