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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履职依据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5-07-09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5-03357

濂溪区农业农村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领导分工及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信息

2025-07-09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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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市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赣厅字〔2018〕90号)和《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江市濂溪区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濂办发〔2019〕1号),组建九江市濂溪区农业农村局,为区政府组成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区“三农”和粮食流通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和粮食流通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草案,参与涉农涉粮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农业综合行政执法。

(二)统筹推动发展全区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组织实施新农村建设。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粮食安全生产工作。

(三)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规范化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全区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粮食物流产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出促进粮食等大宗农产品的流通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和粮食品牌。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监测和评定工作。指导产业扶贫工作。发布农业农村粮食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粮食经济运行。承担全区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全区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协调“菜篮子”工作,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

(六)负责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粮食质量监督检验体系建设。

(七)组织全区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负责农业农村系统创建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区的相关工作。

(八)负责全区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全区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执行有关农业生产资料标准并监督实施。贯彻落实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九)负责全区农业和粮食储备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监测、报告、发布农业灾情,组织农业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负责全区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区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区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和粮食流通储备的财政项目的建议,按区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根据全区粮食储备总体规划,统一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全区粮食流通设施、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粮食流通设施、储备基础设施区级投资项目。

(十一)推动全区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全区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全区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负责农业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牵头负责农业污染源头减量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牵头统筹协调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指导农业清洁生产。指导全区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牵头管理全区外来物种。

(十三)研究提出全区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提出全区粮食储备发展规划及粮食购销政策。管理全区粮食储备,负责区级储备粮行政管理,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全区粮食流通的宏观调控具体工作,监测粮食供求变化并预警预测。负责政策性粮食供应及军粮供应与管理。承担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全区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粮食流通和储备有关地方标准、粮食地方质量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粮食收购市场准入,负责全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实施粮食收购政策许可的行政管理和指导。负责对区国有粮食企业的行政管理。

(十四)统筹推进全区农业农村粮食人才工作。拟订全区农业农村粮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农业科技人才培育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五)监督指导全区农业行业和粮食流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农业机械、渔政渔港、农药使用和区级粮食承储单位等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六)牵头开展农业和粮食对外合作工作。指导全区系统开放型农业及农业招商引资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和粮食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和粮食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国内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组织开发农产品国际国内市场。

(十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全区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建立乡镇(街道)村“两委”党政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考核机制,推动全区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加强对全区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国家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4.改革完善粮食储备体系和运营方式,加强和完善区级储备,进一步发挥政府储备引导作用,鼓励企业商业储备,推动形成区级储备、政府储备与企业储备互为补充的协同发展格局。强化市场分析预测和监测预警,充分运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强化动态监控,提高储备防风险能力,增强储备在保障国计民生等方面的作用。

(十九)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1.区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2.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以及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财务股、法规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政务信息、宣传、会务、机构编制、干部人事、财务、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综治、后勤等工作。承担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牵头监督指导系统和农业、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组织协调农业农村工作年度考评相关工作。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组织农业计划和农业项目的编报、指导和监督农业项目实施。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教育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工作,指导农业农村粮食人才队伍建设。承担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及相关工作。编制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建设规划。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负责农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拟订我区开放型农业发展规划,组织协调指导开放型农业工作。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等相关工作。承担农业农村粮食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承担“双随机、一公开”暨“两法衔接”、“放管服”、政务服务、营商环境建设等相关工作。

负责人:胡思静,联系电话:0792-8277682

(二)农村发展股。组织实施全区农业农村体制机制改革规划,牵头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关工作。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宅基地规范化管理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相关工作。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起草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和全区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承担招商引资、财政惠农信贷通、产业化补助、农业担保公司、农业产业园区建设等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贯彻落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要求,指导和推进农村清洁相关工作。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承担农业产业扶贫开发工作。负责全区新农村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相关工作。

负责人:熊志伟,联系电话:0792-8277478

(三)农业管理股。组织实施粮食等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监督抽查等相关工作。承担国家固定点调查、“三品一标”、农业品牌建设、农业绿色发展等工作。承担种植业管理相关工作。承担国内和出入境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承担“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的具体工作。贯彻执行畜牧、饲料、兽药和兽医器械行业、兽医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负责畜牧兽医管理方面工作,指导畜牧兽医行业实用人才培训和职业技能开发。承担区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畜禽屠宰行业发展政策和规划,负责畜禽定点屠宰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负责动物卫生监督,组织动物及动物产品检验检疫、动物标识及动物产品可追溯管理。组织实施渔业渔政渔港、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负责渔业渔政管理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农作物种业、畜禽种业、牧草种业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负责种业管理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有关农业机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农业机械化管理相关工作。

负责人:贺少华,联系电话:0792-8276067

(四)粮食业务股。研究提出全区粮食储备发展规划、粮食购销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区粮食流通、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提出粮食流通和财政性资金投资方向、规模以及安排的建议。指导全区粮食产业发展工作,负责实施粮食收购政策许可的行政管理和指导。按规定启动粮食最低收购价工作,制定区级储备粮和政策性粮食收购、销售、供应计划,管理储备粮轮换计划和政策性粮食供应。承担粮食市场监测预警、粮食应急、粮食流通、储备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粮食产销对接有关工作。归口管理统计工作。按规定权限组织有关项目的资金申请、项目审核并指导实施,指导全区粮食流通工作。拟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的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区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组织指导粮食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承担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的具体工作。

负责人:陈军,联系电话:0792-8272613

(五)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三、领导分工

唐和平: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局党委书记、局长。主持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农业农村局党委、区农业农村局全面工作。

陈建军: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区委农办秘书股(改革办)、(党委)办公室、财务股、农村能源服务股(高标办)、农业机械服务股,负责乡村振兴及考核、农业特色产业、农业统计、农业农村改革、营商环境、招商引资、重大项目服务以及党建、干部人事、组织、宣传、统战、工青妇、老协、农业信访、农田水利建设与耕地保护、设施农用地管理、农业面源污染、河长制及林长制、三普、应急管理、人民武装、包村帮扶等工作。

帅春华: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区农业农村局粮食业务股、区粮食保障服务中心,负责纪检监察、内部审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新农村(美丽乡村)建设、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等工作。

黄晓敏:三级主任科员。分管区畜牧水产服务中心、区农业经济服务中心。负责政务服务、农房审批、“放管服”改革(行政许可)、惠农信贷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协助做好安全生产、农业农村改革等工作。

陈建华: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主持区农技推广中心党支部、区农技推广中心工作,分管农作物种植技术服务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股、农作物种子服务股、科教信息股、乡镇农技综合站。负责产业帮扶、科技教育、人才工作、信息公开、农业农村信息化、农产品安全、农业品牌建设、市场流通体系建设、农业综合执法、农业保险、农业减灾与救灾、农业节水、耕地非粮化,协助分管农业产业化高质量发展和农产品销售等工作。

熊志伟:分管农业经济服务中心、宅基地规范化管理、财农信贷通、农业机械服务股、负责平安建设、信访、应急管理、普法、人武、包村帮扶,协助帅春华分管新农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协助做好农业农村改革等工作。

胡思静:主持办公室全面工作,分管档案工作。对接区四大办公室和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负责对下考核工作。

四、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九江市濂溪区十里大道1476号

办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9:00—12:00;13:30—18:00

冬季:9:00—12:00;13:30—17:30

联系电话:0792-8277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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