濂溪区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公告
各公办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省、市通知要求,为确保我区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对象
本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
不含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机构、成人初等中等教育机构、其他教育机构和民办学校教师。
详细说明:
1.2020年首次注册合格人员第2次注册。(首次注册满5年周期,无论是否达到合格条件均需进行再注册;调到新学校的在现学校注册;2025年12月底前退休或调至不属于注册范围单位的,不用再进行注册,其教师资格证书仍然有效)
2.新入职在编教师首次注册。(需达到以下三个条件:试用期满已转正定级;2024年度和2024-2025学年度师德考核均合格;2024-2025年继续教育学习不少于2学分)
3.因各种原因错过首次注册或再注册的符合注册条件人员。(首次注册后,调到非注册范围单位未再注册现又重新调回学校工作的,按新入职教师条件重新申报注册)
4.此前的注册结论为“暂缓注册”,现已达到注册合格条件的人员进行再注册。
5.所有申报人员按现编制所在单位进行注册。
6.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代课或编外聘用制教师都不在注册范围,不需要注册。
二、注册内容
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是对中小学教师入职后从教资格的定期核查。经首次注册后,实行5年一周期的定期注册,定期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的人员,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实行网上申请,须由本人申请,所在学校集体办理,按照人事隶属关系报区教体局审核注册。
三、注册流程
(一)准备阶段(2025年9月底前)
1.宣传发动。各校要高度重视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及时召开教师定期注册工作布置会议,认真组织全体教师学习有关文件精神,使广大教师充分认识建立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的重要意义,努力营造自觉履行岗位职责、不断加强师德修养和专业培训、励志终身从教的良好氛围。
2.问题证书处理:教师资格证书需补、换发或信息变更的人员应在定期注册网报前到发证机构办理相关手续。补证或变更相关表格由学校统一收集,初审时一并送交教体局进档。
(二)网报阶段(2025年10月9日-10月22日)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实行个人网上申报。学校应及时通知本单位符合注册条件的教师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版块进行网上申报(https://sso2.jszg.edu.cn/sso/login.html?business=2),个人申报完成后将相关材料送交学校进行现场确认审核。
(2025年市人社在中、高级职称评审资格审查时已要求核查申报人教师资格证书是否在注册有效期内。为避免影响今后的职称申报,请达到注册条件的人员务必要及时参加注册申报!)
(三)学校现场确认(2025年10月9日-10月24日)
各校均设置了定期注册确认点,由各校定期注册管理员负责对本校教师提交的首次注册申请材料进行收集、审核及网上确认等相关工作,确保本校当年应参加注册教师全部按时完成申报注册。
(四)区教体局初审(2025年10月9日-10月31日)
各校现场确认审核完成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以下材料统一送交区教体局213室初审: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网上打印一式两份);
2.《濂溪区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教师有关情况证明》
3.《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第2次注册的注册页也要复印;注册期满换学科注册的,原注册证书也要复印)
4.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5.聘任有效期内的聘用合同或聘书复印件(新入职教师暂无职称的用录用表或转正定级工资复印件,录用文件也可以,名单很多的只要首页、本人页和带公章尾页)
6.年度考核备案花名册复印件和师德考核网上截图(老教师近五年,新教师近一年)
7.江西省信息系统中体现规定学年继续教育学分和证书编号的网页截图(老教师近五年学分需至少累计获得36学分且每年至少获得2学分;退休前最后一个培训周期,对培训学分不作要求;新教师看近一年的学分,需不少于2学分)
8.《2025年九江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审核名单》(纸质盖章件一份,电子档也要发送)。
说明:以上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复印并签字盖章,所有复印件或截图打印件都要经办人签名、“已核属实”、日期并加盖公章;第1、3、8项定期注册申请表、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注册审核名单单独放不要装订;第2-7项材料每个人的按顺序摆放装订(第3项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装订在内),一人一本;所有材料用文件袋或盒子装好送交。
(五)市级复核阶段(2025年11月)
(六)省级终审阶段(2025年12月)
五、政策规定
全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仍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赣教师字〔2015〕15号)要求执行。
六、其他事项
定期注册工作期间如有任何问题由各校经办人及时与县级管理员联系。
联 系 人:顾家玉
电话:8152276
202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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