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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招生管理(义务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5-09-05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5-04460

濂溪区2025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

2025-09-05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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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西省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试行)》(赣教发〔2018〕5号)、《江西省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规定》(赣教考字〔2025〕10号)和《九江市2025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九中招委字〔2025〕1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化全区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做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招生录取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坚持立德树人,优化招生办法,强化信息安全,提高工作实效,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的满意度。

二、招生计划

1.全面统筹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普通高中学校不得超计划、超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超大班额限定标准进行招生。

2.按照《九江市2025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有关规定要求,2025年,濂溪区第一中学(学府校区、德化校区)共计面向全区招收普通高中学生1653名,新港中学招收普通高中学生350名。

3.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招生按照《濂溪区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招录方案》(濂教考字〔2025〕4号)文件执行,其招生计划含在全区总体招生计划之列。

三、均衡生计划

1.指标分配。为深化教育改革,巩固均衡招生制度改革成果,按照《九江市2025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有关规定要求,2025年,我区继续按省级重点高中招生计划70%均衡分配到初中学校,以提高薄弱初中办学积极性,不断推进我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2.资格认定。报考普通高中均衡招生,只限于在籍应届初中毕业生(学籍在本校,且初一至初三年级均在本校学习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按规定正常转学和休学学生,以及濂溪区户籍在外就读回濂溪区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届毕业生)。各初中学校要严格学籍管理,认真做好在籍直升生的资格认定工作,对未办理转学手续、擅自跨学区就读的考生,一律不得享受均衡生待遇。

3.录取方式。均衡招生计划按考生均衡招生志愿分学校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一校一线),均衡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2025年中考总分830分的60%(即498分)划定。对各校未完成的均衡招生计划,转为面向本区其他学校统招录取(按照均衡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满为止)。

四、录取办法

1.实行限时报到制度。区教育招生部门将及时公布各批次普通高中的报到期限。对已按志愿录取未按时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批次录取资格。

2.对在省外以及跨设区市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回户籍所在地录取的随迁子女,其本地户籍要求:以家庭为单位的居民户籍,且3年内未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学校或其他单位集体户籍、投靠亲属户籍、与户主无亲属关系户籍等不作为普通高中招录的户籍依据。

对在全市范围内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跨县(市、区)回濂溪区录取的随迁子女,其本地户籍要求:2025年3月12日中考报名结束前完成户籍迁入手续。

非本区就读初中毕业生回濂溪区录取普通高中(不享受均衡生招生政策),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中考成绩证明到濂溪区教体局(濂溪区市民服务中心东附楼217办公室)登记,登记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15日。录取濂溪区第一中学须达到濂溪区第一中学本区内定向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含体育特长生);录取新港中学须同时达到其学籍所在地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新港中学本区内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含体育特长生)。

3.属濂溪区五里街道世居户口,且在怡康学校就读的初中毕业生填报“重点高中”“一般高中(含民办)”“职业高中”的志愿时,可按规定填报濂溪区区属学校,也可填报市直学校,但只能填报同一个行政管辖区域内的学校(市直或濂溪区)。填报市直学校的考生,录取分数线与市直考生相同。

五、相关要求

1.严格落实招生政策“九个严禁”。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无计划或超计划组织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口头承诺或签订录取承诺书等不正当手段争抢生源;严禁招收已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2.严禁违规办班。根据《江西省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赣教办字〔2022〕18号)规定,普通高中不得占用公共教育资源举办复读班,不得为社会力量举办的复读班提供教学场所和师资。

3.严肃执纪问责。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事关教育公平大计,事关社会稳定大局,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管理监督,严肃招生纪律。区教育招生机构和招生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自觉遵守招生纪律,守牢廉洁自律底线,坚决抵制不正之风。按照隶属关系,区教体局将适时开展逐校排查,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区教育督导部门要将招生入学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适时对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导。要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对招生工作把关不严、监管不力、违规建立学籍的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招生机构,依规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及当事人、责任人的责任。要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加强对中考、综合素质评价和招生录取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附件:

1.2025年濂溪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数

2.2025年濂溪区均衡生招生指标分配表

附件1:

2025年濂溪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数

序号

招生学校

招生计划数

其中均衡计划数

1

濂溪区一中学府校区

1017

712

2

濂溪区一中德化校区

636

445

3

濂溪区新港中学

350

一般高中

附件2:

2025年濂溪区均衡生招生指标分配表

序号

学校名称

已报名且具备均衡生资格人数

均衡生计划数

濂溪区第一中学

1414

571

新港中学

158

64

区外国语学校

177

72

虞家河中小学

66

27

威家中小学

33

13

姑塘中小学

138

56

赛阳中小学

18

7

8

南山学校

211

86

9

怡康学校

166

67

10

德化学校

343

139

11

高垅中小学

71

29

12

华清学校

27

11

13

招办(回户籍地报名)

36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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