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市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赣厅字〔2018〕90号)和《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江市濂溪区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濂办发〔2019〕1号),组建九江市濂溪区城市管理局,为区政府组成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编制和组织实施我区城市管理及综合执法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城市管理的工作标准和规定。
(二)负责全区城市市容、清扫保洁、垃圾收集清运处置、公厕建设管理等工作。负责临街建筑物和构筑物、户外广告与标识设施、城市道路及设施、车辆与停车场地、施工场地以及城市水域、绿地和灯光景观等方面容貌管理工作,维护全区公共空间的整洁有序。负责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负责辖区环卫保洁市场一体化的监督、考核。负责辖区垃圾分类的实施、督导,指导各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利用。负责区政府投资的城区新建、改建、扩建市容环境卫生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参与辖区内城市管理方面非经营性建设项目中环卫基础设施的审核、验收。负责环境卫生设施迁移、拆除或者改变用途的行政审批。
(三)负责全区市政管理工作。负责辖区道路挖掘、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城市桥梁上架设管线、污水排入排水管网及其他有关事项的管理工作。参与审核辖区市政规划、工程建设项目相关市政设施设计方案审查、市政设施竣工验收工作。参与制定辖区市政重点项目建设计划。负责区政府投资的中心城区道路、桥梁、地下通道、路灯、排水、照明等市政设施的建设、统筹、协调、监督管理和推进市场化养护工作。
(四)负责全区园林绿化管理工作。负责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负责辖区园林树木移植、砍伐及绿地临时占用的管理,古树名木管理及移植方案审查工作。参与审核辖区园林绿化规划及建设工程项目附属绿化工程方案,负责区政府投资园林绿化项目工程方案编制,负责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监督工作。负责区政府投资的城区公园、广场、绿地等园林绿化项目的建设、管理和推进市场化养护工作。
(五)统筹辖区人行道静态交通秩序管理。配合市级部门规划城区人行道停车泊位,查处人行道违法停放机动车行为,优化城市交通。
(六)负责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的行政审批。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吊挂,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的审批。
(七)负责全区数字城管平台的建设、运行和维护等工作,依托区数字城管平台组织开展城市管理工作专项检查考评。
(八)负责拟订城区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区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负责协调城区及周边乡镇(街道)的生活垃圾进场处理工作。
(九)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行为。一是行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的行政处罚权,包括: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绿化、市政管理方面行政处罚权;违法违规建筑建设行为行政处罚权;二是行使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以及煤炭、砂石、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运输过程中泼洒污染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三是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四是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道路、违法停放车辆行为的行政处罚权;五是行使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以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和构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六是行使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的行政处罚权;七是建筑垃圾、渣土运输和处置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权;八是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行政处罚权。
(十)组织指导和协调城市管理宣传教育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城市管理宣传教育规划,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城市管理。
(十一)负责建立和完善城市管理应急响应机制,提高城市防灾减灾和突发事件处置能力,组织指导城市洪涝、台风、冰雪等自然灾害的预防、处置工作,制定城市管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城市管理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
1.综合设置机构。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推进城市管理领域改革的要求,区城市管理局整合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城市管理执法等城市管理相关职能,实现管理执法机构综合设置,切实遵循城区运行规律,建立健全以城区良性运行为核心,地上地下设施建设运行统筹协调的城市管理体制机制。
2.推进市场化管养。发挥市场作用,吸引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本参与城市管理。推进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等的市场化运营。推行环卫保洁、园林绿化管养作业等由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逐步加大购买服务力度。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实行“局队合一”体制,承担城市管理执法,行使市容、规划、园林、市政、环保、工商、公安交通等部门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
负责人:徐腾 联系电话:0792-8266863
(二)市政园林环卫服务中心:负责城市市政管理、园林绿化、市容市貌、水域清漂、环境卫生等工作。主要承担市政公用设施和园林绿地的建设、管护与维护,对市容环境卫生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考核等职责。
负责人:胡流 联系电话:0792-8266863
(三)办公室。负责机关行政工作和事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承担重要文稿的起草,审核及重大决定事项的督查和督办。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保密、公共机构节能、后勤保障和接待、扶贫帮扶、公车管理、综治维稳、信访工作。负责来信、来访工作。负责会务组织、综合协调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各种灾害和突发事件以及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等应急处理工作。负责工作车辆日常运行管理及维修保养,司机安全教育、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燃油的核拨,生产资料及仓库管理。负责城市相关基础设施建设。负责设施设备、装备、办公用品的计划、购置、更新等工作。
负责人:刘芳 联系电话:0792-8266863
(四)法规股。负责指导和监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及行政调解工作,规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行为。承担依法依规设计执法程序,规范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辖区内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案件审核批准。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对接法律顾问、承担规范性文件、协议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法律宣传教育、法律法规考试和法制单位的创建工作。负责对执法案卷的归档管理。
负责人:汤莉 联系电话:0792-8266863
(五)计划财务股。组织实施国家有关财务、会计、税收法规制度。负责部门预决算、会计核算、非税收入征缴、国有资产管理及财务会计报表工作。负责干部职工的各项工资福利发放工作。负责组织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局属单位财务工作。
负责人:余雯雯 联系电话:0792-8262856
(六)市容管理股。负责对区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等工作。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单位)落实环境卫生辖区管理责任制,拟订并监督执行有关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标准。协调全区性环境卫生质量管理重大活动和专项治理行动、重大环境卫生质量事件的应急处置和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环境卫生保障工作。组织对环境卫生市场化的考评考核工作,核定区内城市道路保洁等级。负责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等日常督查工作。负责辖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和生活垃圾分类,统筹指导垃圾收集清运处置等工作。负责辖区环卫设施设备及公厕的建设和维护。负责城市规划区内户外广告、店牌、招牌的设置规划和监督管理。
负责人:王凯 联系电话:0792-8266863
(七)督察考核办公室。负责辖区内城市管理工作的考核。负责对全区范围内的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绿化园林、市政等工作进行数字化管理。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维护管理,负责与市城市管理局数字化平台对接。负责执法记录仪信息图像的录入、存储、建档、使用和管理。负责城市管理信息收集、考核及考评资料的统计、汇总、协调处理、保存。负责受理来电投诉及转办。
负责人:汪文强 联系电话:0792-8257212
(八)宣传教育股。组织指导和协调城市管理宣传教育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城市管理宣传教育规划,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城市管理。负责城管进学校、进社区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和局网站等自媒体的建设和安全。负责收集和整理网络信息、舆情应对和组织协调媒体宣传。负责组织干部职工的学习、培训工作。负责文明单位等创建工作。
负责人:梅林峰 联系电话:0792-8266863
(九)机关党总支。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领导干部出入境管理工作。
负责人:张治国 联系电话:0792-8266863
三、领导分工
刘国胜(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全面工作。
许晓波(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共享电动车管理、安全生产、法规、双拥、工作车辆管理、殡葬改革专项工作、户外广告管理、宣传教育、精神文明建设、营商环境工作。分管车队、法规股、宣教股;对接十里街道、莲花镇。
曹宏(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日常事务、党建、意识形态、财务、人事、党风廉政建设、扶贫帮困(包村)、平安建设、扫黑除恶专项工作、保密、维稳、信访、统战工作。分管党政办、计财股、机关党总支;对接虞家河乡、高垅镇、姑塘镇。
胡流(党组成员):负责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卫生健康、城乡管理考评、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行政审批、文明城市及卫生城市创建、项目建设工作。分管市政园林环卫服务中心、考核办、数字化管理中心;对接赛阳镇、新港镇。
孔令捷(三级主任科员):负责工青团妇、招商引资、机构节能。
徐腾(综合执法大队专职副大队长):负责市容秩序、机动车违停管理、渣土管理、违法建设监管、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生态环境、垃圾分类工作;分管市容股;联系综合执法大队,对接五里街道、威家镇。
饶为群(二级主任科员):协助胡流同志分管市政园林环卫管理工作。
汤飞(二级主任科员):协助徐腾同志分管垃圾分类工作。
四、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九江市濂溪区莲花大道中段
办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9:00—12:00;13:30—18:00
冬季:上午9:00—12:00;13:30—17:30
联系电话:0792-8266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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