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濂溪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3月10日审议通过,
决定任命:
史 岚同志为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唐和平同志为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梁成军同志为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马远新同志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陈艳梅同志为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游志远同志为区城市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阎劲松同志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于成勇同志的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职务;
王林锋同志的区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梁成军同志的区城市管理局局长职务;
陈励全同志的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职务。
现予公告
九江市濂溪区人大常委会
二○二三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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