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及驻区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3号)和《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47号)要求,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濂溪区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请各承办单位认真组织实施,按要求抓好落实。
一、要严格履行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及决策公布等法定程序,严格把握时间节点,全力推进决策事项落地实施。
二、要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认真做好全过程记录,及时归档形成决策档案,并于决策作出之日起15日内分别报送区政府办公室及区司法局,确保决策程序规范、档案完整。
2026年4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濂溪区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是否听证 |
决策时间 |
|
1 |
修订濂溪区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
区发改委 |
否 |
9月 |
|
2 |
濂溪区产业集群提能升级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 |
区工信局 |
否 |
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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