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濂溪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省、市全年重点工作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全面建设法治政府,加快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相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
1.加强系统学习。一是健全并落实领导干部常态化学法制度.2021年区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3次,累计150余人次。二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干部队伍教育整顿,组织全区领导干部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丰富内涵、精准把握核心要义,撰写学习心得。三是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2.强化法治意识。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以上率下、以点带面,让重视法治、厉行法治、推进法治,成为政府工作人员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2021年,将党章党规、宪法法律纳入各级各类干部培训内容,全年共举办各类班次7期,其中组织实施法治相关课程30.5课时,其中主体班次3期,在主体班次中组织实施法治相关课程19.5课时。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3.坚持依法防控。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法律法规,抓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稳步推进新冠疫苗接种。一是做好农产品保供和畜共患病的防控工作,确保粮油市场货源充足,供应稳定,需求正常,预计后期粮油价格总体仍以平稳为主。累计排查生猪5.0509万头次,未发现非洲猪瘟疫情;消毒养殖场户和生猪定点屠宰场面积达74万平方米,发放消毒药3吨;春秋两季重大动物疫病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100%。二是依法做好禁食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处置工作。依法无害化处置蓝孔雀成体859只、幼体3468只;依法巡查监测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10处,开展农贸市场执法检查24处,开展湖区野外巡护265人次,开展15余次野生动物救治工作,全年办结林业野生动物行政案件1起、刑事案件3起,有效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净化了野生动物生存环境。三是对辖区内药店销售防疫用品的价格和超市销售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进行常态化监管。截至目前,共出动587人次,车辆161台次,巡查经营者1357户,对一些经营户不规范经营行为进行现场及时纠正,未发现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四是加强疫情防控期间药品质量日常监督检查,积极引导辖区零售药店变身防疫“前哨”,把购买治疗咳嗽、发热类药品的登记打造为防疫监测“探头”,有效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全力助推企业复工复产。全区通过销售登记这个监测“探头”,就收集上报近7万条购买治疗咳嗽、发热类药品的人员信息。
4.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对接“赣服通”4.0版。已完成11个部门30个电子证照搜集工作。在“赣服通”濂溪分厅上线了推广特色企业服务(濂溪优品)专区,专区用于宣传推广区内企业产品。共接入本地办理事项166项,其中今年新增72项;并入省、市两级多部门便民利企应用事项和电子证件,会同区数字经济发展中心梳理推动5个“无证办理”事项接入,实现异地就医备案申请和医保移动支付等。完成了8所幼儿园及2所中小学学生教育代收费工作。编制并印发了濂溪区本级惠企政策申报指南,共梳理惠企政策43条,录入惠企政策服务平台的惠企政策8条,惠企政策服务事项62条,已注册惠企平台企业数746家,惠企政策兑现涉及企业153家,兑现金额约为1822.49万元。全区“赣服通”平台注册用户数累计达151047人、访问量2435050人,注册用户数达到人口比例的60%。二是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并与湖北省黄梅县签订了“跨省通办”协议。截至目前,跨省通办办件量749件。三是设立“市民热线”,群众诉求“一号办”。对需要多地多部门联合办理的难点事项,采取呈报批示的方式予以推动,定期发布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专报。截至目前,按时接收件3709件,转办件3709件,上报量3580件,按时上报量3562件,延期量191件,重办量85件,按时接收率100%,按时上报率99.5%,办理满意率99.79%。四是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长效工作机制,积极引导企业和群众参与政务服务评价,强化结果运用。要求各窗口按照“事事有评价、件件有回应”的原则,截至目前,区政务服务中心好差评评价数51.24万条。五是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持续减证便民。六是着力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市场监管领域共有10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纳入清单中,直接取消审批1项,审批改为备案1项,优化审批服务8项。实行一照含证改革,改变企业办理相关证照时,市场监管部门“多科室审批”“多环节操办”等互为前置、逐个审批的做法,大幅缩短审批时间。实现办营业执照“最多跑一次”、办许可证“一次不跑”,做到让市场主体一照一码行天下。至10月31日。全区新设立企业12071户,占全市新设立企业的三分之一,新增企业数全市第一,窗口人均业务量全市第一。
5.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落实“放管服”各项措施。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打造一流的法治环境。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取消、下放和调整的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的备案管理事项,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积极推进外资引进、保护及管理工作。二是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制定出台了《关于深入开展“营商环境优化年”行动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强化企业帮扶工作开展了一次“大走访、大调研、大帮扶”活动,全面开展融资、收费、政务诚信、公共资源交易、第三方评估“五大领域”专项整治行动。三是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精简行政许可事项,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进一步厘清市场监管职责,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依法履职,将“先照后证”改革后的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压实,防止出现监管真空;不断推动市场监管法治化、制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打造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便民惠民、优质高效、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6.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一是深入贯彻落实长江“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我区积极转变发展理念、加快转型升级,以建设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区为引领,抓好长江“最美岸线”打造重点任务,强力推进长江经济带沿线10公里范围内废弃矿山的生态修复工作。去年开始我区实施了7家长江经济带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治理面积为251.7亩,2021年对九江开天天顺石料进行生态修复工程治理,治理面积7.59亩。二是顺利开展生态损害赔偿工作。截至目前,今年共排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线索160余条,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7次,终止索赔2次,与5家企业(个人)签订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协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额共计10余万元。三是大力加强正面清单管理。我区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的企业共有8家,2021年上半年共对清单内企业开展现场监管50余次,通过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等方式开展非现场监管200余次,均未发现重大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四是实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年初制定自然资源资产审计计划,并经区委审计委员会审议决定。2021年4月24日至8月18日,对赛阳镇党委书记吴宜军、镇长潘世新同志2018年3月至2020年12月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进行了审计,审查赛阳镇土地、森林、水资源及绿色生活、环境整治资金情况。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7.推进依法决策。一是认真贯彻《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做好重大决策预公开工作。严格落实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执行、决策后评估等程序,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管理、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二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决策咨询论证作用,坚持把重要文件、协议、合同、涉法事务全部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率达到100%。全年法律顾问累计参与政府各类会议70余次,出具法律意见书60余份,审核政府文件10余次,出具合同评审意见30余份。
8.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贯彻落实《江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加大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力度。严格报备制度,今年向市人民政府、区人大常委会报备《濂溪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濂溪区鄱阳湖生态科技城市场主体集群注册登记办法(试行)》共2件。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9.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一是全面推行 “三项制度”,主动向社会公开本部门《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人员清单》和各类行政执法行为流程图及行政执法服务指南等信息;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主动出示合法有效执法证件,向当事人和相关人员表明身份并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实现全过程记录。严格贯彻落实《江西省行政执法机关音像记录设备配备办法》,配备了照相机、录音笔、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设备;明确了重大执法案件范围,审理程序、法制审核要求,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法制审核中的专业支持作用,对重大、复杂、疑难执法实务,将组织法律顾问协助研究,力求以办“铁案”的标准实现处罚适宜适当、决定合法合理。二是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共开展两次评查活动,对全区已办结的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件进行了优秀案卷评选,进一步提升执法水平;同时,今年也重点对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问题进行了专项检查,对8个重点执法单位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抽查,对发现的问题下发的执法监督建议,并督促整改,努力营造公平正义的执法环境和营商环境。
10.深化行政执法改革。深入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行政执法力量下沉,加强行政主管部门对基层综合执法工作的指导,完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执法工作格局,确保改革赋能“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一是充实了力量。改革后,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合理划转人员编制,共划转事业编制32名和事业人员28人归乡镇(街道)管理。二是下沉了执法。整合现有站所、分局执法力量和乡镇(街道)资源,组建了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实现了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同时,由区城市管理局向每个乡镇(街道)派驻3名执法人员,加强对乡镇(街道)执法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应急等其他执法部门也定期组织业务培训。三是理清了权责。按照依法下放、宜放则放原则,区城市管理局等12个部门64项权力事项下放至乡镇(街道)行使。
11.强化“双随机”平台运用。坚持推行以“双随机、一公开”为重点的监管检查制度,推进监管职能和方式,从注重事前行政审批,向注重事中事后监管转变。2021年,强化“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督平台的运用,对抽查事项实行动态调整,全年共300项检查事项纳入平台监管。全区19家执法单位共制定“双随机、一公开”计划并生成任务70条,录入行政案件共计161件,制定联合检查任务20条,既确保了必要的执法社会管理工作力度和覆盖面,也防止了过多的执法检查和执法扰民。
12.规范行政执法主体。一是梳理行政执法主体。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制度,在政府网页公布19个行政执法主体名单,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组织不得对外以自己名义实施。二是开展执法主体编号。根据《九江市司法局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主体代码编排工作的通知》(九司字〔2021〕4号)精神,结合机构改革及行政执法主体公告情况,对照《市级行政执法主体编号表》,对各乡镇(街道)、各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主体代码编号及号段进行了编排。三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动态管理制度。未能通过执法资格考试的一律不颁发执法证件。
五、加强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13.自觉接受监督。一是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共承办区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98件,涉及28个职能部门和5个乡镇街道。区政府坚持把落实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作为科学行政、民主决策的抓手,进一步完善办理程序,改进办理方式,提升办理效果,积极解决人大代表提出的问题。目前,98件代表建议全部办复完毕,办复率为100%,代表满意率97.95%。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职责,涉及区人民政府及区直部门的行政诉讼案件33件,负责人出庭23件。三是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及时跟踪督促被审计单位认真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检查被审计单位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以及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情况,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作用,做好审计监督“后半篇文章”。2021年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报告了2019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13家整改责任单位共整改到位问题71个,占比94.7%,完善相关制度9项,有关部门处理责任人3人。10月区委审计委员会审议了《濂溪区2020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审计工作报告》),并按规定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确保问题彻底整改。
14.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贯彻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和公开标准指引,实现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划、规范化。已完成网站集约改造,网站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移市统一集约化平台,今年按省市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截至11月10日在网站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共发布各类信息18000余条;“我为濂溪献一策”栏目共收到网民留言103条(已回复101条,2条在回复期内);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件29件(已答复29件,其中予以公开16件、部分公开1件、不予公开3件、无法提供9件)。我区已按省市时间节点要求全面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且在政府网站开设“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栏,全面介绍我区“两化”工作的相关进展情况。
15.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细化信用建设推进目标,将信用体系建设与具体业务相结合,加强前期风险管控,充分利用“信用中国”“信用九江”等信用平台,加强信用信息核查,限制“黑名单”企业准入。促进公平、公正、法治社会秩序的建立,努力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提高社会公众守信意识,助推文明城市创建。
六、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6.推进市域社会治理。一是聚焦社会治理突出问题,深度推进“雪亮工程”建设,全区社会治安防控水平和侦查破案能力显著提升。截至目前,全区共建设、接入天网点位1159个,地网点位1820个,社会资源点接入5000余个。二是织密网格化管理,加强综治中心实体化建设。根据年初我区村(社区)换届和部分社区调整,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先后两次组织部分乡镇(街道)对所辖网格进行调整,并优化充实调整一批网格员。截至目前,对6个乡镇(街道)网格进行调整申报,已新增网格24个,合并网格7个,拆分网格6个,调整网格员67人。截至目前,共上报处置各类民生民安事件34773起,其中排查矛盾纠纷718起,化解711起,有效处置率达98.3%;对全区1465名八类重点人员实施了动态监管。
17.深化行政复议改革。一是高位推动。将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任务纳入2021年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重要工作内容。二是明确目标。研究制定《九江市濂溪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提出了17项改革措施,并明确工作具体要求。三是强化落实。区司法局为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统一承担区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工作职责,并在濂溪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发布公告。同时,起草制定行政复议工作规则,优化工作流程,规范文书制作,理顺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审理程序。四是复议为民,强化服务。坚持把依法调解的理念贯穿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全过程,推动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2021年,本区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6件,受理23件,审结案件21件(含上年结转4件)其中纠错6件,调解(含调解后撤回申请)3件,维持6件,驳回6件,纠错率为31.6%。经复议后起诉的5件,败诉率为0。
18.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一是合理配置、有效整合,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根据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要求,濂溪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2021年6月开始组建,为副科级事业单位,下设综合股和法援股(法律援助中心),共有在编在岗人数5人,其中4名法援律师,1名行政工作辅助人员。服务大厅为开放式工作环境,为柜台式服务窗口,共设有法律援助、法律咨询、问询处三个窗口,窗口均有符合系统要求的服务满意度评价器。服务大厅已经接入全省司法行政专网、政务网、互联网,可以使用省司法厅统一部署的公共法律服务“三台融合”系统、“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以及法律援助、公证等系统,有线网络接口已覆盖窗口服务区各岗位。二是持续提升法律服务水平。设立法律援助专线0792-7772282,使专线电话成为群众解决法律难题的”开心锁”,司法行政部门服务保障民生的”连心桥”。加强完成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数据录入工作,确保数据及时、完整、准确。截至10月底,已完成实体平台数据录入2221条。截至目前,全区共计9个乡镇(街道)均依托司法所设立法律服务工作站,共设有121个村级调解委员会。配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人员等共计314人,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全年共接待来电来访2000余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88件,其中涉及农民工190人次,涉及拖欠工资592万余元。三是深入推进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提升律师执业公信力。我区9个乡镇(街道)均常年聘请专职律师作为法律顾问,为各项工作的开展起到了积极的效果。
19.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深化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一是投资16万元利用区信访局和区综治中心现有用房打造集“六室一庭一区”〔矛盾纠纷调解室、司法调解室、人民调解室、行政调解室、纪委监委信访接待室、心理咨询室、巡回法庭(亦可作仲裁庭)、信访接待区〕的区多元调解服务中心。二是通过整合平安建设资源,建立集“信访接待服务、人民调解员服务、法律志愿者服务、律师公益服务”四大服务于一地,促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实现一窗式受理、一站式调处。三是采取公、检、法、司、信访等重点部门人员常驻、人事、住建等涉事部门人员随时入驻方式,推动“三调联动”高效地调解了一批涉众型矛盾纠纷,今年以来,中心共接待群众来访97人次,接待群众涉法、涉诉信访咨询68起,受理案件114件,非诉讼调解95件,调解率83.3%,得到了人民群众的肯定。
20.强化法治宣传。一是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制,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加强指导、督促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际禁毒日、全民国防教育日、全国交通安全日等各类法治宣传月、周、日等特殊时间节点的集中专题普法活动。二是继续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10月底,在莲花镇、虞家河乡、姑塘镇举办三期新任村(居)两委干部、居委会“法律明白人”骨干培训,培训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亮点解读、《九江市物业管理条例》等课程。
七、夯实法治政府建设运行保障基础
21.科学制定规划。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正在研究制定《九江市濂溪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22.积极参加示范创建。按照《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积极参加市级组织的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以“自觉接受各类监督”工作为重点,申报单项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营造法治政府建设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
一年来,我区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虽然取得了可喜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突出表现在:政府职能和作风仍需加快转变,政务公开力度仍需不断加大,行政执法水平仍需不断提升,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还需不断强化。针对这些问题,区政府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为全面实现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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