濂溪区政府办于2025年12月公布了《濂溪区农村公益性墓地(骨灰堂)建设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版)》意见的公告,结合《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江西省殡葬管理办法》《九江市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审批操作规程(试行)》等相关规定,对原《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殡葬事业改革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濂办发〔2018〕13号)、《濂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濂溪区农村公益性墓地(骨灰堂)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濂府办字〔2019〕41号)进行了废止,重新制定《濂溪区农村公益性墓地(骨灰堂)建设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版)》,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现就农村公益性墓地(骨灰堂)建设管理办法的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原《濂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濂溪区农村公益性墓地(骨灰堂)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濂府办字〔2019〕41号)自2019年制定实施,文件政策内容符合当时的政策背景,随着2022年《江西省公墓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53号)、2025年《九江市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审批操作规程(试行)》的出台,部分政策内容已经与现行政策依据不完全相符,需要对原文件重新进行修订。
二、修订过程
该文件在起草修订过程中,就需修订的条款征求了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林业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行政审批局、区生态环境局6个部门意见建议,并按照已经反馈情况,对修改意见予以全部采纳,保证了文件制定的完整性和专业性;为了确保文件内容符合公平竞争性、一致性、合法性,分别征求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司法局、区发改委意见,按要求进行内容审查,保证了文件内容的一致性和合法性。
三、主要内容
《濂溪区农村公益性墓地(骨灰堂)建设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版)》全文共七章三十四条,主要涉及“总则、设施建设、设施审批、设施管理、档案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内容,该办法是在原《濂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濂溪区农村公益性墓地(骨灰堂)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濂府办字〔2019〕41号)的基础上,分别对第一章第1条、第4条,对第二章第6条、8条、9条、10条,对第三章第13条~16条,对第四章第18~23条,第五章第25~26条等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
四、重要意义
自殡葬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市审计局对我区殡葬领域开展了专项审计调查,通过审计调查结果反馈,反映出了当前全区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管理上存在一定的短板,新修订《濂溪区农村公益性墓地(骨灰堂)建设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版)》能进一步规范全区农村公益性墓地(骨灰堂)建设和管理,按照最新相关政策规定,对部分内容进行了重新修订和调整,修订部分内容均符合最新政策精神和要求,通过新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能更加提升全区殡葬领域管理水平。
五、解读单位、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单位:濂溪区民政局
解 读 人:濂溪区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家峰
联系方式:0792-8252104
2026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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濂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濂溪区农村公益性墓地(骨灰堂)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