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委统一部署,2025年12月15日至2026年2月6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住建局党组开展巡察“回头看”。2026年3月28日向区住建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坚守政治忠诚,全面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一)强化思想引领,提高整改政治站位
局党组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巡察“回头看”是区委对住建领域开展的全面“政治体检”,充分认识巡察整改是践行“两个维护”、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推动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政治任务。针对以往存在理论学习浮于表面、学用结合不紧密问题,党组书记带头制定个人年度学习计划,班子成员同步落实领学责任,将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住建领域行业政策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主题党日学习内容,杜绝简单传达、浅尝辄止。把巡察反馈意见当作补齐管理短板的“镜子”,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全盘认领问题,不回避、不遮掩、不推诿,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切实把整改工作与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城市更新、保交楼、安全生产、物业管理等中心工作深度融合,以整改实效检验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扛牢主体责任,压实各级整改职责
局党组从严压实各级整改责任,切实筑牢巡察整改责任体系,一是扛牢党组主体责任,针对以往巡察、审计整改部署跟踪不到位等短板,通过党组(扩大)会常态化研判整改进度,防止整改工作重部署、轻落实。二是抓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逐项审定整改方案与任务台账,严格审核整改销号资料,常态化深入工地、物管小区一线,攻坚保交楼、信访、物业管理等民生整改难点,扭转以往调度不严、把关缺位问题。三是落细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班子成员结合分管领域,督办推进39项具体问题整改落实,规范分级谈心谈话,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破解压力传导层层递减问题。四是夯实基层一线整改责任,细化整改举措并厘清各级责任人,构建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整改工作格局,有效避免责任悬空、推诿扯皮现象。
(三)抓实组织推进,从严推进整改落地
局党组坚持闭环管理、分阶段高标准推进巡察整改落地,一是抓实快速部署动员,2026年3月28日至4月8日,巡察反馈后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将4方面15个反馈问题细化为39个具体问题及对应整改举措,印发整改工作通知及任务分解表,清晰划定整改标准、时限与各级责任。二是抓实集中攻坚整改,2026年4月9日至6月23日期间,召开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书记及班子成员围绕反馈问题深度检视剖析,从严审核对照检查材料,力戒形式主义,同步建立动态整改台账,各责任股室梳理整改进展并向分管领导汇报,分类统筹处置各类问题,逐条逐项推动整改举措落地落实。三是抓实从严督导销号,严守整改不达标不予销号标准,逐项核验整改佐证材料,针对以往整改销号不规范问题优化审核流程,实行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双重签字把关,切实杜绝纸面整改、虚假整改现象。
(四)完善长效机制,强化日常监督保障
局党组立足巡察整改深挖问题根源、补齐工作短板,持续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严格落实以制度管权、管人、管事要求,推动全局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运行。围绕本次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先后修订完善行政执法、工程监管、物业治理、燃气等领域多项制度文件,相继出台了《濂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管理制度》《关于加强濂溪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后监督管理的通知》《濂溪区治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工作质效评定细则》《濂溪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监督考核办法》《濂溪区城镇燃气企业暂行管理办法》《濂溪区消防专家管理暂行办法》《濂溪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红黑榜通报机制》等,补齐各方面薄弱环节,严守依法行政、依规履职工作准则,切实堵塞各类管理漏洞、补齐业务短板,同步主动接受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组织人事部门日常监督,以常态化监督约束巩固建章立制成效,推动住建领域各项工作全面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运行。
二、聚焦反馈问题,推动巡察反馈整改落地见效
(一)巡察反馈具体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根据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局党组将反馈的四个方面15个问题细化分解为39个具体问题,细化提出了92条具体整改措施。截至2026年6月28日,39个问题,有33个完成整改(指整改措施均已落实的),占84%;6个部分完成(指整改措施部分已落实的),已完成整改的继续巩固成效。共39个问题涉及的92条整改措施,已完成85条,占92%。
这次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还有部分问题尚未整改到位。第三个具体问题之“安置中心12个EPC项目于2023年11月全部竣工验收,但截至本轮巡察均未办理工程结算”,该事项的3个项目由于施工单位拒不配合,至今无法进入财政评审,工程结算无法按流程推进,短时间内难以办结。第十一个具体问题之“学府路延伸线、喜盈门东侧河边道路等代建项目未办理财务决算”,该事项涉及的项目财务决算正按流程有序推进中,受各环节时限影响,尚需一定时间方能完成。第十四个具体问题第一条措施,城南片区消防设施改造存在上级资金争取难题,项目需跨部门、跨财政周期分步实施,短期难以完成全部整改;第三条措施,区级消防业务培训正在筹备中,尚需时间推进。第十五个具体问题第二条措施,2026年6月上报的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尚未正式批复,召开业主座谈会协商相关改造内容应在批复之后,该事项暂未完成。第十七个具体问题之“浔南城市客厅交通信号灯项目工程款拖欠长达6年,损害民营企业利益”,该事项涉及财政资金调度安排,需跨部门协调区财政局统筹落实,尾款结清时限暂未明确,彻底解决暂时无法落实。第二十九个具体问题之“往来资金长期未清理”,该事项涉及的项目资金账务结转需完成项目终验、取得审计审定报告才能开展,流程周期较长,整改清零仍需按项目周期稳步推进。
(二)巡察组交办的立行立改情况和移交的信访件处置情况
2026年1月7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我局反馈了濂溪区供水管网提升改造项目存在的两个问题:一是施工段基槽周边未做围挡且未做安全警示标识和告知;二是施工进度缓慢,检查时未发现施工管理人员。我局第一时间组织工作人员落实整改工作,两个问题已于2026年1月11日全部整改到位。在施工基槽地段,已及时修复围挡,在围挡上增设了反光条,并配置了警示标识与夜间爆闪灯,切实保障周边村民出行安全;施工单位已增派现场管理人员。2026年1月21日,我局已就整改落实情况向第三巡察组作出书面回复。
(三)巡察反馈具体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整改政治责任落实有弱项,反馈整改成效彰显不够”方面
(1)关于“主体责任扛得不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对巡察工作的思想认识。区住建局党组于2026年2月6日、3月31日,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刻领会巡察的政治属性和重要意义,拧紧政治责任链条,坚决落实全面从严主体责任。二是定期研究部署推进整改工作。区住建局党组于2026年3月31日、4月3日、5月26日、6月24日召开了3次党组扩大会议和1次专题推进会议,坚持每月调度工作进展,深入推动整改措施落实。(已完成)
(2)关于“责任传导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研究巡察整改工作方案。2026年4月3日晚,党组书记主持召开了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调度会议,牵头研究制定了巡察整改工作方案(濂住建党组字〔2026〕3号),详细明确整改任务和层级整改责任。二是完善督导机制推进整改工作。主要负责同志靠前指挥督导,成立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具体工作推进机制,通过定期会议召集领导小组成员,亲自安排布置巡察整改工作,将责任传导至具体部门、具体人员,把整改任务落实至住建“神经末梢”。(已完成)
(3)关于“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安置中心的激励督促下,5个安置房项目正在区审计局进行结算审计;4个安置房项目已进入财政评审阶段,在财政局加紧评审中,其施工单位为争取利润最大化已向九江市仲裁委申请仲裁,该仲裁案件已于2026年5月25日开庭,案件正在审理中。二是剩余的3个安置房项目虽经多次协调督促,其施工单位仍不认可我区财政评审规则、拒不提供完整的财评送审资料,致使项目至今无法进入财政评审。其施工单位目前仍持观望态度。安置中心将积极配合区审计部门,极力促成正在审计的5个安置小区项目的施工单位接受最终的审计报告;持续跟踪涉及4个安置小区项目的仲裁案件进展情况,全力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尽力督促剩余3个安置小区项目的施工单位接受我区财政评审规则,配合提供相关完整资料以便建设单位完成送审工作。(部分完成,完成时限为2027年3月27日前)
(4)关于“整改成效不显著”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召开专项整改部署会,制定建设项目调度工作机制,着重强调规范项目全流程报建,按要求完备各项审批手续。要求新项目开工前严格核验手续,杜绝违规施工。二是从严管控合同工期履约。之前进度拖后的5个代建项目现已全部完工,所有延期均留存专题会议纪要,不存在施工方主观怠工、推进迟缓等问题。(已完成)
(5)关于“举一反三做得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以本次问题整改为契机,组织全体业务人员开展项目规范管理专题学习,同步落地项目日常调度管控机制,全面强调项目全流程审批管理要求,提高全员依规报建、合规施工的工作意识。二是排查我局代建项目办理概算报批手续情况,经核查,所有项目均已依规办理相关手续。(已完成)
(6)关于“建章立制做得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局党组紧扣住建领域行业特性与基层管理实际,全面排查复盘分析制度不规范、条款冲突、流程模糊等历史遗留问题,针对性梳理完善标后监管、物业治理、房地产测绘等重点领域工作机制和规章制度,目前已梳理完善至少7条制度措施,推动完善问题闭环处置机制。(已完成)
2.“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工作要求有不足,政治担当不够”方面
(7)关于“学用结合不够紧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覆盖式开展政策思想理论学习。在坚持“第一议题”和“三会一课”常态化学习的同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重要论述精神,采用课件化繁为简解读全会精神,通过生动鲜活的视频纪录片,深化干部职工对新政策、新思想、新理论的理解和感悟,自觉在工作中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区有关要求。二是深入基层践行人民城市理念。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到住宅小区、老旧小区、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深入了解情况,形成了《九江市住宅小区停车收费管理调研分析报告》《区住建局关于中心城区住宅小区建设用地红线退让区域维护管理的调研报告》等成果,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一批物业管理、城镇燃气等行业领域制度,切实推动住建基层治理向纵深发展。(已完成)
(8)关于“集中性学习教育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参照区级层面学习教育工作安排,制定了《关于在全局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工作安排》,按照“四个深入学习”要求开展学习,做到应学尽学。领导班子对照《政绩观偏差主要问题清单》及区级突出重点问题整改方案,查摆问题10个,制定措施16条,建立整治台账,明确整改责任、时限,确保学有所得、改有成效。二是立足住建领域实际情况,到群众身边开展“开门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走访摸排,通过“物语濂心”智慧物业小程序受理群众投诉建议1782条、主动办结1646条,实施物业服务提质降费,惠及58个小区5.75万余户居民,每年群众减轻负担1656.84万元,出台了三项制度性文件填补监管空白。班子成员带头包案化解民生领域信访事项20件,协助学苑名邸、文悦苑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解决1起困难群众D级危房安居问题。(已完成)
(9)关于“风险防范意识不够牢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常态化开展宣传教育,于2026年4-5月组织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国安宣传教育会、保密工作会,积极按要求开展相关宣传工作,同步督促在建工地和物业公司落实宣传举措。二是对全局电脑涉密风险进行全面排查,完善了涉密载体。三是按要求制定理论中心组年度计划,明确意识形态专题学习,班子成员均按要求补充完善2025年度述职述德述廉述法报告中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内容。全局风险防范整改落地见效,构建起思想、技术、机制三重防控屏障,风险防控能力实现整体性提升。(已完成)
(10)关于“项目审批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程序意识,制发项目报建流程政策法规学习资料,组织和督促项目报建人员加强学习,掌握报建全流程手续。二是梳理项目手续办理情况,新开工代建项目和安置中心现有项目均已办理相关必要前置手续,在后续项目报批工作过程中,严格按规定按程序办理各项必要报批手续。(已完成)
(11)关于“项目竣工后续工作推进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安置中心现有项目办理竣备情况进行排查,具备条件的均已完善竣备手续。二是有序推进相关项目的财务决算办理。学府路延伸线项目正在进行决算审计工作;喜盈门东侧河边道路项目正在准备施工送审资料,待准备齐全后即可进行第二次决算审计。下一步将督促施工企业加快资料汇集和送审,尽快完成审计工作。(部分完成,完成时限为2026年12月31日前)
(12)关于“安全生产监管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濂溪区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制度》,结合管理制度和分级分类管控标准制定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依照工作计划对全区范围内的在建工地进行全覆盖的安全生产巡查。二是坚持定期对全区所有在建工地进行全覆盖的安全生产巡查,督促工地限期完成隐患整改,形成闭环管理。于2026年6月“全国安全生产月”期间,聘请专家协助局质安股,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三是于2026年6月12日组织全区在建项目的施工和监理单位开展房屋市政工程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学习培训,有效提高项目各参建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辨识身边重大事故隐患的能力。四是按照《关于强化限额以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我局和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共同加强限额以下建设工程管理,自巡察反馈以来,对我区19个限额以下工程项目实施管控,16个项目已完工。(已完成)
(13)关于“在建工地扬尘管控缺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自巡察反馈以来,对辖区内在建项目工地每周巡查一次,对未严格落实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要求的工地项目进行多频次巡查,确保整改到位,明确扬尘治理专人负责制,确定重点巡查范围、巡查对象;组建2026年濂溪区扬尘治理专班,建立2026年濂溪区建筑施工扬尘检查工作台账,积极部署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并落实具体措施。二是严格按照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要求督促措施不到位项目逐一对照、逐一落实。2026年6月9日、6月11日分别对扬尘治理措施严重不到位的九星路延伸线道路建设项目、疏港大道建设项目进行约谈并下发整改通知。经开展“回头看”,两个项目均已严格按照“六个百分百”要求完成整改。三是加强与环保等部门的协同合作,2026年6月17日配合区大气办联合区城管局、五里街道对五里片区污水管网改造修复工程项目子项目上团垄堡积水点改造项目进行专项巡查,督促施工方落实湿法作业,加强内部道路洒水降尘,严防车辆带泥上路,压实扬尘管控责任。(已完成)
(14)关于“消防监管存在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联合属地乡镇(街道)对全区安置小区消防设施问题进行排查,将排查情况向区政府报告,2026年4月13日区长办公会安排区应急管理局对隐患重点小区开展维修,2026年4月22日区政府第86号常务会议纪要同意拨付相关维修资金。已对我区城南片区消防设施处于瘫痪状态安置小区进行项目立项,争取上级资金提升改造消防设施。二是已于2026年6月向区委编办提交申请报告,争取消防专业人才编制。三是在消防审验方面,制定《濂溪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专家管理暂行办法》,规范专家遴选、使用及考核全流程;于2026年3月11日派员参加市住建局消防科举办的2026年全市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工作培训会,计划于2026年8月中旬组织全区在建工程消防审验手续经办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及时掌握最新政策标准与常见疑难问题处理口径,推动我区住建领域安全监管水平与行政审批能力提升。(部分完成,完成时限为2026年12月31日)
(15)关于“城乡建设管理统筹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前期实施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均已通过发放问卷调查和召开业主座谈会形式征求居民改造需求,按实施金额改造居民迫切需要改善的问题。二是按上级部门要求,于2026年6月11日上报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待计划正式批复后第一时间召开业主座谈会协商改造内容,待改造内容确定后进行公示。(部分完成,完成时限为2026年12月31日)
(16)关于“住房安全与保障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6年3月份进一步健全建设工程质保期内质量投诉处理机制,明确各类问题维修时限,并落实专人跟踪督办。同时,聚焦投诉集中小区开展专项整治,督促责任主体履行保修义务:针对恒大悦澜庭质量问题,于2026年2月26日向建设单位、2026年3月1日向施工单位分别下发督办函;针对星悦城质量问题,于2026年5月7日由局主要领导约谈建设单位负责人;针对悦隽中央公园质量问题,于2026年5月20日向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发函督办;针对碧桂园九玺质量问题,于2026年6月2日向施工单位发函,持续压实企业保修责任。二是在市、区两级保交房专班的统筹推动及区政府包案领导的组织协调下,学苑名邸于2026年3月13日、翰林府于2026年2月14日、文悦苑最后一批次于2026年5月15日,均顺利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并交付。三是为妥善化解重复访及多次维修未彻底解决的信访投诉,区包案领导与局领导上门协调或组织责任单位面对面沟通。如,区法院院长亲赴悦隽中央公园业主家中,现场核实漏水问题并督促推进整改进度;局分管领导前往碧桂园阳光城天玺业主家中,实地核查整改落实情况。妥善处理了中基文博府、东港豪庭、江南锦城等小区质量问题投诉,本年度上半年质量问题投诉量同比下降30%。(已完成)
(17)关于“民生资金拨付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快房屋征收协议审核进度,主动与财政部门对接。二是及时联系征收户,告知其征收补偿款拨付进展,同时细致做好政策解读与沟通疏导工作,已于2026年2月11日前将10余户被征收群众的补偿款全部发放到位。三是浔南城市客厅交通信号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工作已于2023年8月10日完成,审计后施工费为2513823.10元。截至目前,已向该工程施工单位支付施工费2145082.00元,剩余工程款368741.10元暂未支付(已付85%)。接下来,我局将积极向区分管领导及财政局沟通,争取尽快支付工程尾款。(部分完成,完成时限为2027年3月27日前)
(18)关于“信访投诉办理质效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优化信访总台账,增加了信访事项清单化闭环管理,优先处置群众“急难愁盼”诉求,细致划分物业管理类、房地产领域两类诉求台账。落实当日收件并转派各业务股站室。二是健全信访分析研判,落实包案领导专案机制,重复信访增量得到明显改善,经梳理,未出现长期拖延处置案例。碧桂园天玺漏水信访事项已于今年3月底化解,信访人对我们的协调工作表示认可。化解后,对碧桂园天玺漏水等历史积案再次进行复盘,在今后的信访事项办理中,优先处置房屋渗漏等民生诉求,并落实办结回访反馈。三是组织干部专题学习,将信访标准化处置模板各类文书范本传达全局。及时纠偏重程序办结、轻实质化解思想,积极贯彻为民服务的理念。如有对信访事项敷衍处置而退回重办的,及时对相关经办人开展提醒谈话。(已完成)
(19)关于“执法理念有偏差”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2026年度执法业务学习计划》,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已按计划于4月组织2026年上半年集中学习,重点学习《行政处罚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及新施行的《行政执法监督条例》;12月将结合年终总结开展2026年下半年集中学习,重点学习《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及标后监管实务。同时建立自学机制,要求执法人员每月自学不少于2次,每年组织1次法律知识测试。后续将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集中学习,切实增强执法人员规范化执法意识。二是制度执行层面,严格执行《濂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管理制度》关于立案时限的规定,组织全体执法人员专题学习立案审批流程,明确“事故调查报告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立案审批”的刚性要求,从制度层面堵塞逾期立案漏洞;巡查检查层面,按计划对辖区在建项目开展全覆盖巡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现场下达整改通知,建立《行政检查台账》并跟踪闭环;立案查处层面,对符合立案条件的,严格按程序报批、集体讨论、依法处罚,坚决杜绝“以改代罚”“轻执法”现象。自巡察反馈以来,所有案件均按法定时限办结,未出现超期情况。执法人员程序意识显著增强,执法规范化水平明显提升,“以改代罚”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三是制定了《关于加强濂溪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后监督管理的通知》,常态化开展标后监管,主动发现查处了一批建筑市场领域的违法违规案件;出台《濂溪区城镇燃气企业暂行管理办法》,填补区属燃气企业管理制度空白,牵头制定《濂溪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协同联动机制》,形成燃气安全监管合力。(已完成)
(20)关于“日常监督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濂溪区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制度》,结合管理制度和分级分类管控标准制定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依照工作计划对全区范围内的在建工地进行全覆盖的安全生产巡查。二是坚持定期对全区所有在建工地进行全覆盖的安全生产巡查,现场反馈隐患问题。已完善全区建筑施工安全检查工作台账,督促工地限期完成隐患整改,形成闭环管理。(已完成)
(21)关于“执法文书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区司法局的专项整改要求,组织执法股室对近三年已办结案卷进行“回头看”,对照标准逐卷核查,对存在文书格式不统一、文字错误、模板内容未删改、日期缺失等问题的案卷,逐一整改补正。拟定了《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征求意见稿),统一全局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文书的格式标准,明确填写要求和审核流程。二是所有执法文书(除现场笔录等确需手写的文书外)一律实行统一打印,严禁手写随意涂改。建立执法文书统一编号台账,按年度、类别规范编号,做到有据可查、便于溯源。三是对送达回证等关键程序文书进行全面规范,明确送达方式、送达时间、送达地点、送达人及见证人等要素的填写要求,杜绝一人签名、信息不全等程序瑕疵。四是对反馈意见指出的个别案卷证据材料不全、装订不完整等问题,逐卷核查补齐,确保卷内材料与调查终结报告记载一致。拟定了《案卷归档目录清单》(征求意见稿),明确每卷应包含的材料种类和顺序(包括现场照片、勘察笔录、相关证照复印件等),确保关键证据材料不缺项、不遗漏。执法文书制作规范性明显提升,案卷归档质量得到有效改善,内控程序运行更加规范。(已完成)
(22)关于“依法行政能力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抓实行政法规学习,开展以案促改。组织全体业务人员系统学习行政诉讼、司法协助执行、征拆资金管理相关法规,以荷花垄项目38.2万元损失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举一反三堵塞管理漏洞,从源头防范履职不规范、行政败诉等问题。二是依法启动追偿程序以挽回损失,已向法院提起诉讼,目前法院已作出判决,正待法院执行以追回补偿款。(已完成)
3.“全面从严治党管局有弱项,集中整治和作风建设走深不够”方面
(23)关于“党组书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书记于2026年5月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析研判形势,解决存在问题,切实增强责任意识。二是党组书记分别与住保股负责人、消防股工作人员开展谈心谈话,了解到住保股负责人当下身心状态有待调整,消防股工作人员主动表示愿意承担更多工作任务,随后结合实际情况对相关岗位工作作出调整;2026年5月与办公室主任谈话,就办公室统筹推进廉政建设相关工作提出要求,推动廉政风险前置预防、常态提醒。三是2026年5月,党组书记赴保利壹号公馆小区调研物业集中整治工作推进成效及重点信访件化解情况,已推动解决业主反映的地库漏水、消防等问题。(已完成)
(24)关于“局长理论学习的实践性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长结合住建工作实际提出具体落实思路,确保理论学习真正指导实践,2026年4月,在班子会上积极推动预征收房屋款的拨付,推动了部分历史遗留问题解决。二是2026年3月,局长深入科创中心二期和九星路延伸线项目工地检查安全生产工作;2026年5月赴中体奥城国际小区对房屋维修基金管理工作开展监督检查,未发现该项目存在违规问题并提醒其他操作不规范的物业公司参照学习。(已完成)
(25)关于“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截至2026年6月25日,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开展了谈心谈话,班子领导履行“一岗双责”,与自己分管的股室负责同志逐一谈话,推动中层干部和所属股室人员一并开展,将《濂溪区落实“两个责任”推行谈心谈话的实施办法(试行)》分层分级开展谈心谈话的要求落实到位。二是通过全局干部职工大会和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分别于2026年6月12日、6月18日、6月25日,组织干部职工集体观看了《一步不停歇 半步不退让》《为谁树政绩》《八小时以外》等教育纪录片,通过典型案例对各类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警示提醒,对一名因违反工作要求造成不良影响的干部给予通报批评。(已完成)
(26)关于“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梳理了2025年以来干部婚丧喜庆事宜情况,未报备事项已完成补报,对负责这项工作的人员进行了提醒,要求今后做到不漏一人。二是压实教育责任,在关键节点常态化提醒,2026年6月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深化长效建设。三是全面强化制度执行的刚性,配套完善了我局的考勤打卡、会风会纪规范细则,进一步加强考勤监督力度,今年5月份对全体干部职工考勤情况进行了通报,对迟到、未打卡次数较多的干部职工进行了约谈。(已完成)
(27)关于“破坏营商环境现象时有发生,没有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理念”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6年6月12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精神。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领学带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论述摘编节选》,就如何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优化营商环境进行深入解读。2026年6月18日,召开了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通过近年来我区发生的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教育干部职工坚守亲清底线,“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廉洁自律、勤政为民,严格依法办事。(已完成)
(28)关于“工作作风不够严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分别于2026年3月31日、4月3日,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担当作为”学习教育,以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为契机,引导干部树立“以实干立身、凭实绩说话”的理念。二是党组书记分别与住保股负责人、消防股工作人员开展谈心谈话,了解到住保股负责人当下身心状态有待调整,消防股工作人员主动表示愿意承担更多工作任务,随后结合实际情况对相关岗位工作作出调整。三是各业务股室的信息公开答复统一由对应分管领导审核。(已完成)
(29)关于“存在‘怕慢假庸散’问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6年3-4月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担当作为”学习教育,引导干部树立事不避难、义不逃责的理念,“怕慢假庸散”问题得到有效纠治,攻坚克难、主动担当的干事氛围全面形成;积极开展档案整理工作,我局文书档案已于2026年6月移交区档案馆,局文书档案整理移交工作完成,档案管理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显著提升,为日常工作开展提供坚实基础。二是2026年5月,组织局财务人员梳理往来资金挂账问题,安置中心部分往来资金挂账问题已于2026年1月解决,我局将逐步化解其他往来资金挂账问题。对于尚未完成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及未最终验收的项目,目前暂不具备办理资产移交及资金结算(结转)的条件。待审计机构出具审定报告、项目履行完终验程序后,我局将尽快进行账务结转处理,确保往来款余额随项目实体的交付而同步核销。(部分完成,完成时限为2027年3月27日前)
(30)关于“物业领域集中整治成效欠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规范维修资金管理。已完成全区113个小区维修资金分栋分户台账搭建,摸清资金底数,目前资金本息及增值合计97944.86万元、结余95282.09万元。严格落实维修资金使用“四公开”制度,完成近五年133个、1676万余元维修项目审计,排查整改7个小区13项、182.98万元问题。同步出台专项管理文件,建立台账管理、常态公示长效机制,规范资金管理。二是全力推进小区自治组织组建,目前全区113个小区业委会、物管会覆盖率达94.69%,整治提升成效显著,剩余6个小区正在推进筹备选举,即将实现全域覆盖。同步细化多部门履职清单,健全联动执法机制,常态化开展“执法进小区”,筑牢基层物业治理根基。三是全面开展小区公共收益清查追缴和规范整治。2025年全区113个物业小区公共收益收入821.85万元、支出692.23万元,上年结余311.38万元。2026年开展专项摸排审计,累计追回违规资金195.12万元,其中紫荆苑涉事线索移送公安,追缴11.15万元返还小区专户。目前全区公共收益余额636.12万元,全区113个物管小区完成单独建账、设立共管专户,落实专户存储、定期公示、三方共管管理机制。四是严格督促开发建设单位依法开展物业承接查验,完善设施核验、档案移交全流程管理,从源头厘清权责边界,有效减少物业项目前期矛盾纠纷,切实筑牢物业管理第一道防线。(已完成)
(31)关于“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存在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相继出台《濂溪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协同联动机制》《濂溪区城镇燃气企业暂行管理办法》,进一步明晰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凝聚监管合力,同时从日常管控、量化考核、人员管理等方面压实燃气企业主体责任,构建权责清晰、监管有力的燃气安全管理体系。依托两项制度,我局扎实推进隐患排查与应急能力提升工作,2026年6月23日联合区市监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对怡嘉苑周边餐饮用户开展突击夜查行动,排查发现的3家餐饮用户4项安全隐患全部整改到位,有效规范餐饮场所用气秩序;2026年6月26日联合区燃气公司开展无脚本燃气管道抢修应急演练,全面提升燃气企业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切实筑牢辖区燃气安全防线。二是2026年6月4日,我局组织燃气办负责人及业务经办人参加了市住建局举办的城镇燃气经营企业法人和各县区燃气管理部门负责人安全培训,通过对标市级最新的执法标准与重大安全隐患标准,及时将培训成果转化为《濂溪区城镇燃气企业暂行管理办法》的动态更新依据,切实提升了一线监管人员的专业实战能力。(已完成)
(32)关于“账务处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财务人员培训,2026年5月组织财务人员深入学习《政府会计制度》及相关科目说明,财务人员精准掌握账务核算标准、会计科目使用规范,业务实操水平显著提升,自主规范处理账务的能力明显增强,从源头减少账务错漏问题。二是加强与代理记账单位的沟通,常态化对接代理记账单位,建立日常沟通、事前核对、事后复核联动机制,双方账务口径统一、对接流程清晰,信息传递不脱节,有效杜绝同类不规范账务问题反复出现。(已完成)
(33)关于“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6年5月组织局财务人员对各类专项资金进行内部审查,暂未发现违规行为。二是依据《政府会计制度》规范会计核算流程,明确项目支出核算标准:所有项目支出必须严格对应项目批复的预算内容,支出范围,附完整的项目合同、合规发票等原始凭证,方可入账核算。通过从严管控、规范核算双重举措,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落到实处,资金使用流程闭环清晰,违规使用、管理松散等问题得到根治,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与规范化管理水平同步提升。(已完成)
(34)关于“资产购置与费用列支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用局内部采购制度和“三重一大”制度刚性约束避免“先购置后审批”,严控程序倒置。所有采购环节必须前置审批,实行“无审批不付款”。明确单项超2万元的采购,须提交党组会或班子会集体研究。从制度层面杜绝先购置后上会、先采购后审批等违规行为,采购工作程序合规性显著提升。关于区房地产测绘队2023年、2025年分别代付村社区扶持款各2万元的问题,目前两笔资金已全部支付,不适合再作追回处理。我局通过落实事前审批、事后核对等关键环节规范经费列支工作,做到流程清晰、责任明确,堵住管理漏洞,防范廉政风险,推动资产管理和经费使用更加规范精细。(已完成)
4.“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短板,党建引领和干部队伍建设不够有力”方面
(35)关于“攻坚克难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党建引领、智慧赋能提质增效。依托“物语濂心”平台,线上线下畅通居民诉求渠道,实现问题智能派单、快速响应。截至2026年6月20日,累计受理群众诉求1845条,办结1702条,一次性办结率超90%,平均办结时长控制在24小时内。“物语濂心”小程序实现诉求一键报、进度实时查、结果在线评,诉求收集量同比上升305%,该做法获得省住建厅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专班以简报形式在全省推广。实现了物业矛盾前端化解、政务热线投诉量稳步下降的治理目标。二是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统筹调度。2026年6月26日组织召开全区建筑业经济运行工作调度会,联动各乡、镇、街道凝聚工作合力,研判企业升规入统短板弱项,合力落实帮扶举措,为建筑业企业创造升规入统条件。依托建筑业行业协会,2026年5月组织开展建筑业企业统计业务培训学习,向企业宣讲升规入统政策、奖励、标准,及时解答升规入统中遇见的问题,夯实企业统计工作基础。(已完成)
(36)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三重一大”议事决策流程全面规范。严格落实议题提前2至3天申报机制,所有项目选聘、工程服务单位选定等重大事项均做到先报备上会、再开展实施,从源头杜绝先选定单位后集体研讨的违规情形,决策程序合规性全面夯实。二是民主议事质效显著提升。会议全程严格遵循民主集中制,充分听取各方意见,针对专业类事项邀请专业人员列席建言,有效解决议事不充分、论证不全面问题,决策科学性大幅增强。重大事项民主决策、规范议事的工作机制常态长效,有效防范决策廉政风险,单位依法依规履职、科学民主决策水平明显提高。(已完成)
(37)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6年5月,组织支部干事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濂溪区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新制度,针对性开展了业务培训,提升党务人员的实务操作能力。二是巡察反馈后,在党总支的指导督促下,机关支部和安置中心支部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三会一课”,及时收集记录各项活动情况,并对前期缺漏的记录和资料予以梳理和补充完善。三是督促支部干事认真做好本支部组织生活的记录和保存工作,按照组织生活记录要求,分管领导已分季度审签两次,党组书记察看签核一次,定期对下属党支部日常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已完成)
(38)关于“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6年3月30日和4月1日,安置中心支部和机关支部在党员大会上,分别通报了本支部2024年度受处分党员评议不当情况,将3人不当评议等次纠正到位。二是严格按照《关于对受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和留党察看处分党员民主评议等次的意见》,在严肃征求区纪委监委关于本局党员违规违纪立案办理情况后,2026年3月30日、4月1日,安置中心支部和机关支部对所属党员认真开展了民主评议,评议结果经2026年4月14日党组会议研究同意报区委组织部备案。(已完成)
(39)关于“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局党组的安排下,区住建局班子成员对2024年度、2025年度个人对照检查材料进行了认真自查,2份存在雷同的重新撰写完毕,几名受到处分的班子成员在其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中深刻反省错误,经局党组书记统一审核后归档备查。二是2026年4月14日,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深刻领会十八大后新时期党内政治生活的各项要求,以严格的党性要求自己,严肃认真地参与党内政治生活。(已完成)
三、坚持久久为功,持续巩固提升巡察整改实效
(一)当前整改存在的短板与不足
经过三个月集中整改,大部分短期、立行立改问题已整改到位,但对照全面从严治党、住建高质量发展、群众急难愁盼的更高标准,整改工作仍存在短板弱项。一是部分历史遗留复杂问题整改周期长、推进难度大,12个安置小区EPC项目工程结算、大额往来资金长期挂账、部分安置小区消防设施整体改造等事项需跨部门、跨财政周期持续推进,短期难以彻底清零。二是长效机制落地见效仍需持续用力,部分新修订制度办法执行刚性不足,少数干部惯性思维未完全扭转,重业务轻监管等问题仍存在反弹风险。三是干部队伍综合能力存在短板,消防专业人才短缺、年轻干部培养锻炼渠道单一,攻坚克难、主动担当的干事氛围仍需持续营造。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为持续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巩固提升整改质效,局党组立足住建职能制定务实整改长效举措。一是持续强化理论武装提升整改自觉,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住建领域、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作为长期学习内容,局党组书记带头领学调研,班子成员深入物管小区、保交楼、老旧小区改造一线,推动学习成果转化为破解行业治理、民生保障难题的实操办法,纠治重业务轻整改、重部署轻落实的思想偏差。二是坚持标准力度不松劲,分类清零剩余整改事项,对2026年底需完成的消防监管、工程决算任务定期调度整改进度,对安置房结算、拖欠工程款、大额挂账等历史遗留问题联合财政、审计、城投及属地单位协同化解,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弱化事项及时补改。三是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链条,局党组常态化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细化班子“一岗双责”,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关键节点廉政提醒,用好第一种形态处置苗头问题,大力整治躺平推诿、办事拖沓等作风顽疾,完善干部考勤机制,规范党内组织生活,推进支部标准化建设。四是推动整改成果赋能住建高质量发展,将整改与中心工作统筹推进,依托“物语濂心”线上平台做强红色物业特色品牌,全力推进建筑业企业升规入统,高标准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化解保交楼、安置逾期等群众诉求,降低重复信访,以整改实效服务全区城乡建设发展大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92-8251282,电子邮箱:jjslxqzjj@163.com。
中共濂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6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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