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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通知公告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6-06-03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6-02273

濂溪区红十字会关于2024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报告

2026-06-03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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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反映涉及区红十字会的问题5个,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的部署推进情况

收到审计反馈问题清单后,区红十字会立即组织召开党组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

1.强化组织领导。2025年8月25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成立由会党组书记朱庆辉同志任组长、分管财务的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2.细化整改方案。对照审计指出的5个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三张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员,实行销号管理。

3.坚持标本兼治。在抓好具体问题整改的同时,深入剖析问题根源,组织修订完善相关制度5项,从源头上堵塞管理漏洞,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截至2025年9月22日,涉及区红十字会的5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二、具体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预算编制不够精准”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

1. 组织财务和业务科室人员重新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预算编制要求及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深入分析2024年办公费预决算偏差原因。

2. 修订完善《区红十字会预算编制内部规程》,明确预算编制必须基于实际业务需求,进行科学预测和充分论证,严格区分项目支出与基本支出,杜绝将工会经费等不属于项目范围的支出纳入项目预算。

3. 建立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和分析机制,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复盘,及时发现并纠正偏差,为下一年度预算编制提供准确依据。

整改结果:已整改。在2025年度部门预算编制中,区红十字会已严格按功能分类和经济分类规范编制。

(二)关于“区红十字会将东惠田园旅游公司定向捐赠给赛阳镇中小学的款项15万元拨付至赛阳镇人民政府,未按原定用途使用资金”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

1. 立即与赛阳镇人民政府沟通,核实该笔资金最终使用情况。经核查,该款项已用于赛阳镇“一老一小幸福院”项目建设。

2. 2025年9月16日,书面向捐赠方(东惠田园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提交《关于贵公司定向捐赠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函》,阐述资金变更的原因和实际用途,并取得捐赠方对用途变更的书面追认同意函。

3. 组织全员重新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及《濂溪区红十字会接受和使用捐赠管理办法》,严格规定未来所有定向捐赠必须严格按照捐赠协议约定,直接将款项拨付至指定受益人账户或严格监督使用。

4. 修订《濂溪区红十字会定向捐赠资金管理办法》,明确定向捐赠资金实行“捐赠人意愿—受益单位—资金拨付”闭环管理,资金直接拨付至最终受益单位,原则上不得通过第三方转拨。

整改结果:已整改。已取得捐赠方对资金用途变更的书面追认同意函。今后将严格执行定向捐赠管理规定,确保捐赠人意愿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

(三)关于“区红十字会从红十字救护站经费中列支新港社区、细山村帮建经费各1万元,从监事会专项工作经费中列支杨家场村防汛工作经费0.2万元、工会秋游费用0.23万元”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

1. 组织财务及相关人员深入学习《江西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强化“专款专用”原则意识。

2. 加强财务报销审核力度,对每一笔专项资金的支出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支出内容与预算项目完全相符,杜绝挤占、挪用行为。

3. 修订《区红十字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和审批权限,增加“严禁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禁止性规定,并明确违规责任追究条款。

4. 建立专项资金使用审核机制:经办人填写支出申请→财务审核资金性质和科目合规性→分管领导审批→主要领导审定→办理支付。对不符合专项资金使用范围的支出,财务部门一律退回。

整改结果:已整改。已建立专项资金使用审核机制,2025年以来,区红十字会严格执行专款专用规定,专项资金使用合规,未再发生类似问题。

(四)关于“经费支出审批流程不合规,区民政局和区红十字会差旅费未落实事前审批制度”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

1. 立即对2024年所有差旅费报销凭证进行全面自查,对缺少审批手续的均已补充完善。

2. 2025年8月28日,修订印发《区红十字会差旅费管理办法》,重申并严格执行《濂溪区区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制作统一差旅审批单,明确要求所有公务出差必须事先填写审批单,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出行。

3. 2025年8月30日,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专题学习差旅费管理规定,强调报销时必须附有经审批的《出差审批单》,否则财务一律不予报销。

整改结果:已整改。缺少审批手续的已补充完善。自2025年9月1日起,所有差旅活动均严格执行事前审批制度,报销凭证齐全合规。

(五)关于“区红十字会在定向捐赠协议签订之前,提前向南丰县乡村振兴局支付了由中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定向捐赠的5万元资金”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

1. 深入核查该笔资金支付背景。经查,出现该问题是由于工作人员疏忽造成,未造成重大影响。

2. 2025年8月25日,对协议拟草当事人和财务人员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要求深刻反思、汲取教训。

3. 规范捐赠业务流程,明确并严格执行“先签协议、后收捐款、再行拨付”的工作流程,确保所有环节有据可依、有时序可循。

4. 完善内部控制,增加协议审核与资金支付环节的复核机制,财务部门在支付定向捐赠资金前,必须核验经双方签字盖章的捐赠协议原件,协议签订日期须早于或等于支付日期。

5. 对2024年度所有捐赠项目进行排查,未发现其他“先支付后签协议”的情况。

整改结果:已整改。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完善捐赠协议管理流程。2025年以来的定向捐赠项目均按规定签订协议后支付资金。

三、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情况

区红十字会在抓好具体问题整改的同时,着眼长远、建章立制,不断提升内部管理水平。

1. 健全制度体系。组织修订完善《区红十字会预算编制内部规程》《濂溪区红十字会定向捐赠资金管理办法》《区红十字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区红十字会差旅费管理办法》《濂溪区红十字会项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等5项制度,形成了覆盖预算管理、资金使用、捐赠管理、财务审核的全流程制度体系。

2. 强化内控管理。明确预算编制、资金支付、捐赠管理等关键环节的审批权限和流程,建立“经办人自审、财务初审、分管领导复审、主要领导审定”的“四级审核”机制。成立内部审计小组,每半年对财务收支、捐赠资金使用、制度执行情况开展内部审计。

3. 严格责任追究。明确对违反财经纪律和管理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处理;造成资金损失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4. 推进信息公开。严格落实捐赠信息公开制度,每季度首月15日前,通过红十字会官方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布捐赠款物收入和使用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下一步,区红十字会将持续巩固整改成果,严格遵守财经法规,规范资金管理使用,不断提升红十字工作的规范化、透明化水平,切实维护红十字会的公信力。

濂溪区红十字会

2026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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