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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2018年濂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年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19-03-31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0-1049853 责任部门: 濂溪区政府办

濂溪区人民政府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9-03-31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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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九江市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及2018年度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乡镇街道”)和区政府各委、办、局(以下简称“区直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濂溪”门户网站(www.lianxi.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濂溪区人民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九莲南路399号濂溪区市民服务中心主楼2楼,电话:8266730,电子信箱:lxqxxb@lianxi.gov.cn)。

一、概述

2018年,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区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按照《条例》和《通知》的文件精神,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重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有关决策部署,持续规范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平稳有序的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始终坚持以公开透明为基本原则,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目标,持续规范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更加有效地服务和推进了全区经济社会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我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据统计,2018年度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665条。其中:概况类信息更新56条;政务动态信息更新19980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368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1、互联网。“中国濂溪”政府门户网站是各乡镇街道、区直各有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统一平台。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设“领导之窗”、“政府机构”、“政策文件”、“规划计划”、“人事信息”、“统计信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财经信息”、“应急管理”、“政务动态”、“通知公告”、“征地拆迁”、“专题报道”、“国资监管”、“重大项目”、“行政执法”、“新闻发布会”、“大事记”、“公共资源配置”、“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制度”和“信息公开意见箱”等栏目。

2、公众查阅点。指定区档案馆、图书馆为区政府公开信息公众查阅场所,各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3、政务微博、微信。2018年度,我区在微信平台发布政府信息1040条、微博平台发布政府信息706条。

4、政务服务网上办事情况。2018年度,我区通过政务服务平台共公开政务服务事项数4487项;可全程在线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数64项,办件总数17582件(其中:自然人办件14065件,法人办件3517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申请情况

各政府机关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其中网上提交表单形式申请1件,邮寄提交方式6件。

(二)申请处理情况

7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已经答复的7件。

在答复中,“同意公开”的7件,占100%。

四、推进公开,提升政务服务情况

(一)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为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8〕14号)文件精神,根据国务院、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按照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对于这项工作当作自己的指示,我区及时召集相关单位的分管领导和业务人员学习培训,明确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和完成时限等。

我区在政府网站上开设“重大项目”栏目(包括:项目推进、项目审批、产能优化、国资监管等四个子栏目)、“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包括:文化教育、医疗卫生、促进就业、社会保障、扶贫救济、市场金融、安全生产、住房保障、环境保护等九个子栏目),及时准确公开相关信息,截至10月31日今年共计公开相关信息近300条。各相关单位在“信息公开平台的通知公告”栏目中对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有直接、广泛和重要影响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包括境外投资项目和对外援助的项目),主要包括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铁路、公路、水利、市政、教育、卫生、文化事业建设、易地扶贫搬迁等政府投资项目以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实行核准制管理的企业投资项目(涉密项目除外)进行全面公开,截至10月31日今年各单位共计公开相关信息近200条。

区发改委在“信息公开平台的通知公告”栏目中对重大建设项目申报材料和项目建议书审批结果行了公开;区环保局在“项目管理”栏目中对环境评价审批结果行了公开

2、为进一步规范我区乡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经区领导同意,从2018年10月17日至23日由区纪委监委、行政服务中心、城建局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乡镇(街道)开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专项检查行动,严厉查处和打击围标串标、买标卖标等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检查之后,行政服务中心对各乡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站下发问题清单,督促各交易站按照规范要求逐步整改到位;同时区行政服务中心积极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强联系,依法依规,根据我区实际情况来制定一整套公共资源交易流程、制度和相关规范性文件,并认真做好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工作,坚决杜绝乡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进一步促进我区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稳定、规范、健康发展。

3、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濂溪区委、区政府于2018年3月下发了《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濂发〔2018〕1号),明确了全区各相关单位工作任务和职责;3月11日,区委、区政府召开了全区农村工作会,会议总结了2017年全区农业农村工作,研究部署2018年我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做好新时代“三农”工作;区电视台、区政府网、鄱湖西岸、濂溪区报等新闻媒体相继报道了全区农村工作会和乡村振兴战略部署精神。

4、2018年濂溪区制定了《关于全面推行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制的通知》(濂扶办字﹝2018﹞16号)文件,文件对公开内容、公开方式进行了规范。①公开内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结果、精准扶贫贷款安排使用情、行业扶贫相关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脱贫攻坚规划、区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年度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安排情况、年度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完成情况、项目实施情况、受理方式和办理结果;②公开方式:媒体公示公告、乡级公示公告、村级公示公告、设立号公示牌、涉农监管平台。濂溪区扶贫办在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中央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省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市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项目安排及项目库,今年在区政府网站进行了11次公示公告;乡镇、村对所有项目、项目资金及项目库在乡镇、村公示公告栏级人流密集地方进行公示公告。

5、全区所有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所都设有城乡低保公示栏,公开了相关工作人员分工和办事流程等信息。

6、通过政府网站等方式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布食品生产经营监管信息,公开食品药品审批、监督检查、产品召回和违法违规行为、企业“黑名单”等信息。

7、通过政府网站等方式及时重点公开环境监管执法、重点污染源监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以及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等信息。

8、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情况。2018年以来,根据中央、省、市文件要求,我区清理规范了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停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共2项:2018年1月1日起停征排污费;2018年4月1日起停征居民身份证首次申领工本费,切实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全面推行依清单收费,我区所有收费项目均在市级目录清单范围内,不存在未按规定批准、越权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项目的情况。2018年8月及时更新目录清单。

(二)加大依法行政公开力度。

1、出台了新《濂溪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明确规定,凡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需要广泛知晓的事项和社会关切的事项以及法律和国务院、省政府规定需要公开的事项,均应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方式,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具体地向社会公开。同时,推行行政决策公开,逐步扩大行政决策公开的领域和范围,推进行政决策的过程和结果公开。推行行政权力执行和管理公开,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让公众更大程度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汇众智定政策抓落实。

2、进一步做好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的办理工作,并及时将办理结果通过政府网站公开。

3、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情况。濂溪区政府及其部门全面落实预决算信息公开的要求,及时完整在区政府网站公开预决算信息。

4、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情况。2018年起,我区政府采购所有项目均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线上交易,相关信息均在网上发布,保证了政府采购的公开、公平、公正。

5、根据“智慧九江”建设进展情况,按市统一安排及时发布区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责任清单和开放责任清单。

(三)调整更新主动公开目录。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充分体现“五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等要求,我区及时修订并发布了新的主动公开目录。

(四)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

1、深化行政许可一次办。按照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一次办”的理念与目标,濂溪区于2017年11月14日印发了《濂溪区推进行政许可“一次办”工作意见》,进一步创新审批方式,提高审批效率,打造高效、便捷、公开、透明政务环境,加快推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区共清理出发改委等21个区直单位承担的137项(包括子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实行“三集中”统一到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公安分局等5个驻区条管单位承担的28项(包括子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纳入监管范围。165项行政许可审批限时均压缩了三分之一以上,对已上报的132项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流程图做到了进一步优化,做到审批提速提效,确保各审批事项“体内循环”。

2、公布“一次不跑”事项清。为进一步优化濂溪区发展环境,切实便利企业群众办事创业,2018年7月濂溪区发布《关于公布濂溪区区本级第一批“一次不跑”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19个部门的157项政务服务事项,通过采取全程网办、上门服务、邮递办理等措施,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无需前往政府部门或设在各地的办事大厅,让办事“零”跑动。

(五)规范实体服务大厅运行。

根据省、市政务服务工作要求,濂溪区行政服务中心已对大厅进行重新布局,按照工作性质和要求来分设四大区域,即项目报建投资、农业事务、社会事务、企业注册登记。对设备设施进行必要配置,对之星大厅重新布局一条光纤网络。严格加强大厅日常管理,服务礼仪、服务评价以及全流程事项办理等进行了全面规范。积极探索和推广“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模式,事项一窗受理、内部流转、分头办理、限时办结、统一反馈。建立完善激励约束机制,评选“服务之星”和“文明窗口”,加强工作人员的管理,严肃纪律作风,规范服务行为,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六)优化审批办事服务。

1、政务服务网标准化编制。按照《濂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标准化编制工作的通知》,濂溪区编办对区直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组织专门力量,严格对各部门上报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认真审核,并就有关问题反复沟通。截至目前,区直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编制工作已全面完成,区本级共计3399项政务服务事项,条管部门625项,公共服务事项共计119项,涉及部门40家。

2、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按照“减证便民”的要求,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一律取消,濂溪区于2017年12月27日印发了《濂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濂溪区推进政务公共服务“减证便民”推行证明材料清单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去年12月份以来,区审改办结合“一次办”工作,同步开展了各类无谓证明和繁琐手续的清理、规范工作,以期最大限度地精简各类证明、盖章环节和申请材料,方便群众办事创业,切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全面梳理政府部门要求基层出具证明事项,坚持做到“五个凡是”;规范政府部门行政行为,确保做到“五个不得”;建立健全部门间协作机制,做好政策措施衔接。清理后保留的证明材料清单和取消的证明材料清单将于近期公布。

五、加强政府政策、回应热点情况

1、及时解读政策。为确保党委、政府制定的各项政策不折不扣的得到落实,今年以来我区通过采取电视广播、培训学习、专题会议、集中宣传等多种方式,对重大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确保了相关政策的落实推进。

2、加强舆情监测。由区委宣传部、区信访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联动加强网上网下互动监测,及时发现报告风险隐患信息,为有效应对舆情提出建议意见,有效避免出现重大舆情事件。

3、科学应对舆情。重要政策文件及解读材料公布后,按照主动引导舆论的原则,相关职责部门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确保社会稳定。同时,通过区长公开电话、信箱、接待来访等多种方式,积极回应群众问题,切实把矛盾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不引发大的舆情事件。

4、继续推进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明确相关责任。2018年根据省市相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了《2018年濂溪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抓好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落实。2018年我区通过召开工作推进会议,业务培训会等推进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及上传工作,截至10月底,在信用(濂溪)平台上发布信息20多条,录入数据约3万,后期我区将继续做好信用平台信息发布和数据录入工作。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

2018年,全区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申诉。

七、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全区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3件,裁定“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1件,裁定“被依法纠错数”2件。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部分单位领导重视不够。一些乡镇和部门分管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到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部分栏目更新不及时,部分部门没有形成政务信息公开常态化长效化机制。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的意识,进一步加强人员的配备,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综合业务水平。

(二)改进措施

1、加大考核检查工作力度。今后,我区将参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对各区直单位,各乡镇街道针对政务公开工作完成情况逐项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单列项列入年终综合考核中,并加大该项内容评分占比,督促各单位提高思想认识,及时发布政务信息。

2、增强和稳定信息员队伍。就政府信息公开从业人员配备提出具体要求,调整考核“人员配备”分值,以建立一支相对稳定、时间上有保证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队伍。同时要求各单位,乡镇若出现信息员替换的情况,要做好工作交接,同时及时上报区信息办。

3、建立重大决策征询意见和政策公开解读机制。定时公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目录信息,对于重要政策文件要求各部门要形成以数字化、图表图解等形式呈现的解读文件。

九、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经费保障情况,本区将政务公开工作经费列入财政年度预算,为每年相关项目的顺利开展做好保障工作。

(二)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情况,全区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很少,多为兼职人员。加强乡镇街道和区直各部门从事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全区公开工作队伍的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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