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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5-01-23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5-00577

濂溪区商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5-01-23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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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4年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政府网下载(http://www.lianxi.gov.cn/)。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濂溪区商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九江市濂溪区九莲南路399号区市民服务中心主楼4-5楼;邮编:332005;电话:0792-8252400;电子邮箱:lsqxxzx@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商务局积极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不断完善公开制度,创新方式方法,主动做好各类信息公开工作。

(一) 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围绕年度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加大主动公开力度,2024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一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二是深化政策解读。创新解读形式、拓宽解读渠道,进行多方位解读。三是强化主动回应。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未收到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4年商务局全面梳理本单位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发布政策文件,发布规划,截至12月份我局未制定发布相关类文件。

(四)公开平台建设

健全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完善目录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拓宽公开渠道和方式,主动回应社会热点问题。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局主要领导多次就政务公开工作作出批示,分配工作任务,明确各部门职责。高标准开展工作调度。二是强力推进工作开展。局办公室为政务公开工作的主要牵头部门,为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并指导各部门共同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每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细化,积极宣传,督促各部门进行政务公开信息投稿。三是强化制度保障。严格执行信息审核“三审”制度和信息公开各项制度。

2024年,我单位积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社会公众对我单位社会评议结果良好。全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通过积极努力、认真细致、扎实负责地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政策解读水平不高、形式不丰富;三是信息公开容量、内容还不能完全满足群众需求,距离企业、群众对我们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有待改进。

1.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依法办理申请信息的能力。认真学习《条例》,全面、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是我们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实行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技术性很强的系统工程,没有对《条例》的正确把握和深刻理解,就做不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因此,我们要不断加强对《条例》学习和理解,确保《条例》全面、正确、有效实施。

2.进一步明确责任,积极协调各承办科室、下属单位积极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机构,落实人员,切实为办事人员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3.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积极探求政府信息公开方式的多样性,特别是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4.加强宣传,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微信公众号等手段,使社会公众进一步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建设意义和发展现状,引导其正确行使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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