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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4-01-31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4-00302

濂溪区交通运输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31 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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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特编制濂溪区交通运输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政府网下载( http://www.lianxi.gov.cn/)。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濂溪区交通运输局联系(地址:濂溪区市民服务中心西副二楼,邮编:332000,电话:0792-8252461)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夯实基础,强化保障,规范标准,扎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力提高行政效能。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做好基础信息公开,对领导、机构、人事信息等基础信息及时根据实际情况公开。二是做好财政资金公开工作,按照统一要求,及时公布了局机关预决算、三公经费、专项资金情况。三是及时公开工作动态、业务信息等内容,今年公开此类信息5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度未收到相关单位或个人提出的相关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制定完善了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持先审后发,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等。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门户网站的建设和维护,加强网站版面和内容检查,增强信息发布及时性。统筹管理不同信息公开栏目,确保相关栏目公布信息的协同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

明确责任主体,强化监督检查,确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资料收集、信息更新、统计及维护管理工作。一是加强学习业务知识,学习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等。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学习。为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得更好,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邀请专业人员进行信息公开的操作培训。三是定期开展督促检查,保障政务信息公开落实落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公开的信息量不多,少数信息更新滞后,市民知晓程度不高;二是网上服务功能需进一步完善,与社会市民的信息互动需进一步开发和跟进。 

为此,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一是加强制度落实,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按照《条例》要求,根据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并把各项制度落到实处。二是加强信息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强化网站建设,增强信息服务功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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