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要求编制的,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个方面。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濂溪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九江市濂溪区九莲南路399号;邮编:332005;电话:8275552;电子邮箱:jjlsqjw@163.com)。
一、概述
2017年,我委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按照制定的《九江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制度规范,以依法行政、提高效能、服务区域发展为目标,不断完善公开制度,拓宽公开领域,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创新公开形式,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区发改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以主任为组长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职责,并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管理政府信息公开网上登录工作。
2、强化责任落实。明确了发改委信息中心具体负责此项工作,我委严格执行了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严格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认真梳理本部门政务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和重点内容,依法依规对拟公开政务信息进行审查确认,确保政务信息质量。
3、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在濂溪区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拓宽了政务公开渠道,及时准确地发布各类发改系统相关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我委在濂溪区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布的信息主要内容包括:机构设置、领导分工、办事机构、办事指南、办事流程、法律法规、投诉电话、各类政务信息等。
(二)公开形式
目前采用的公开形式主要有网站发布、新闻媒体、印发宣传资料、设立公告栏、各类宣教活动等。
(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数量
按照《条例》的要求,我委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主动公开区发改委信息。2017年共通过各类渠道发布信息98条。
三、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以来,我委没有收到要求公开发改系统相关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委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我委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我委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丰富公开内容,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尚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2017年,我委将按照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