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本着建设“忠诚型创新型担当型服务型过硬型”政府部门的原则,着力抓好《九江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九江市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试行办法》的贯彻落实,有力地推动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对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程序等事项及相关工作进行了再次梳理和规范,明确了局下属各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职责。
(二)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为方便群众,我们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公开信息:一是走进直播室,根据上级安排和工作需要,单位负责人先后走进了九江人民广播电台、濂溪区电视台,与市民对话;二是充分利用濂溪区政府网、濂溪区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发布政务信息;三是开通24小时服务热线(0792-8170169),及时接受群众的咨询和投诉;四是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宣传媒体发布信息;五是发送宣传单,全年发送各类宣传单2500余份。
(三)加强检查督促。定期组织人员深入基层,检查督促局属各中队落实信息公开制度的情况,对市民热线、群众来信等所反映问题的查实及整改进行重点检查;对群众在网上反映的问题,督促相关股室、中队及时给予回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20 |
6 |
13 |
规范性文件 |
2 |
2 |
8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253 |
337 |
59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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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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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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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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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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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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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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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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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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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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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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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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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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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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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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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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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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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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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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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在信息报送不够及时、公开流程不够规范。二是受资金、人力等方面限制,只有一名专职人员负责信息采集和组织上传,力量薄弱。
2021年,我们将在总结2020年工作经验基础上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做好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完善办理依申请信息公开的具体办法,规范依申请信息公开的流程、服务方式和内容。在办事流程方面,要突出责任到人,简化办理环节、明确办结时限。在强化内容方面,要重申“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组织力量对尚未公开的信息进行分类、整理、界定,进一步扩大依申请公开的信息范围。
2、加强主动公开。从内部管理制度入手,根据信息公开工作的需要优化原有工作流程,规范各类文件的修改、取消和更新过程,将政府信息加密、解密、公开过程更好地融入日常业务工作,实现简化操作,提高整体工作效率,保证及时公开。
3、加强信息公开的评议。严格依据《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确定是否公开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