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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4-01-31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4-00292

莲花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31 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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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3年我镇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濂溪区人民政府网站(www.lianxi.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濂溪区莲花镇人民政府党政办联系(地址:濂溪区莲花镇莲花路149号,邮编:332005,电话:0792-890325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莲花镇严格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凡是与群众利益相关并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事项,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全面、准确公布有关内容。本着规范、高效、便民原则,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等渠道予以依法公开,2023年莲花镇主动公开政务信息95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莲花镇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条,办理结果为无法提供(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投诉举报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及时性,落实人员专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对主动公开目录进行更新,通过强化责任、明确任务、完善各项信息管理制度等提高政府信息管理水平。二是贯彻落实信息公开相关政策,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确保公开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始终做好保密工作,做到“上网信息不泄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确保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不发生失密泄密问题。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内容检查,不定期对公开内容错敏信息进行校对、整改,并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改立的要求,及时进行动态调整。2023年莲花镇未制定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日常更新和管理,及时更新工作动态等栏目,努力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化和标准化。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建立多渠道、立体化的政务公开平台体系,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提升了政务公开信息化保障水平。二是办理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464条,政策咨询件均在1个工作日内答复来电人。三是线下公开栏展示栏目,对莲花镇各村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情况进行公示公开,推动财政惠民惠农补贴资金公开透明、监管便捷。

(五)监督保障

规范信息审核工作,严格遵循“先审查、后公开”,做好政务信息保密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及时、规范、安全。同时积极参加业务培训,规范信息发布格式,提升信息发布质量。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莲花镇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一些进展,但仍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公开意识不强、公开不及时、公开内容质量不高,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创新工作方法不够。

(二)改进情况

针对存在的问题,下阶段莲花镇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完善管理制度,压实工作责任,加强信息规范性准确性审核排查,提高信息内容质量。二是加强部门联动,将区培训内容传达到各相关股室,增强业务人员之间的协同能力和责任意识,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高效性、准确性、及时性。三是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多采用举例子、讲故事等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进行解读,丰富解读形式,提升解读效果。四是加强学习交流。不断学习先进乡镇经验做法,深入总结提炼政务公开工作创新亮点经验做法,全力促进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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