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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4-01-31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4-00146

高垅乡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31 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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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3年度高垅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政府网下载( http://www.lianxi.gov.cn/)。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高垅乡办公室联系(地址:高垅乡人民政府,邮编:332016,电话:0792-8771700,传真:0792-87717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高垅乡按照区委、区政府对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遵循合法、公正、公平、准确、及时、便民的原则,按照有关规定实事求是地公布群众关心的热点、亮点问题和各类政务信息,促进了我乡行政工作顺利开展。现根据《条例》要求,我乡认真编制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具体做法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及时的原则,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定期审查和动态调整机制,提高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率,确保应公开尽公开。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乡在区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101条,包括乡镇传真、文件通知、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等方面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度,高垅乡人民政府未发生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有关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申诉案,也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保密安全制度,遵循“谁公开、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拟公开的信息均逐级审核,确保政府信息的安全性、时效性、真实性、准确性与权威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我乡对政府网站进行了维护和更新,将有关信息公开发布在网站上,方便群众及时了解工作动态信息及相关的办事程序。

(五)监督保障

健全了以“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流程、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明确了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协调发布、监督保障等制度。健全了政府信息日常管理制度,严格监管政务信息发布情况,2023年,全乡未发生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我乡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在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不断改进和提升,但同时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政策解读的数量还不够多、形式还不够丰富,与社会公众的需求仍有差距;活动的宣传力度还不够,参与对象还不够多,覆盖面还不够广。

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创新政策解读形式。将政策解读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通过专家解读、政策问答、线上访谈、媒体专访等形式拓展政策解读形式,让人民群众“听得懂”“信得过”。

二是进一步加大活动的宣传力度。通过微信公众号、社区公告栏、滚动屏及宣传条幅等方式让更多社会公众知晓、了解“政府开放日”,推动政务公开与民生事务深度融合,强化活动的含金量、覆盖面和参与度,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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