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制定《濂溪区产业集群提能升级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答: 为加快构建体现濂溪特色和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坚定实施工业强区战略,我区结合产业基础和资源优势,根据《江西省工业强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西省产业集群提能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工强省小组字〔2025〕4号)和《九江市工业和开放型经济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九江市产业集群提能升级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的通知》(九工业开放字〔2025〕2号)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问:本方案的总体目标和主要指标是什么?
答: 方案围绕“一年夯基蓄势、两年提质增效、三年跨越升级”的总体要求,力争到2028年取得以下突破:
1. 集群规模: 巩固提升“濂溪纤维新材料产业集群”“濂溪绿色食品产业集群”两个省级产业集群,营收年均增长10%左右,力争营业收入分别突破240亿元、145亿元。
2. 企业培育: 力争培育营业收入过百亿元企业1家,税收过亿元企业2家;新增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家以上;培育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0家以上。
3. 绿色转型: 新增国家级绿色工厂1家以上、省级绿色工厂2家以上。
4. 集群能级: 力争濂溪纤维新材料产业集群和绿色食品产业集群创建省级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
问:方案提出了哪些重点任务来推动产业集群提能升级?
答: 方案重点实施三大工程:
1. 实施集群强基固本工程: 优化集群空间布局,推动产业向濂溪产业园、中新产业园等平台集聚;攻坚集群重大项目,每年引进20个以上亿元投资项目;培育优质企业矩阵,实施龙头企业“领航计划”,完善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
2. 实施集群升级赋能工程: 深化数字化转型,力争规上制造业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实现数字化改造全覆盖;加快绿色低碳发展,打造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等绿色标杆;强化科技创新驱动,深化与高校院所合作,力争工业技改投资年均增速达到10%。
3. 实施集群生态优化工程: 加强生产性服务业供给,大力发展工业设计、检验检测等服务型制造;提升园区平台承载能级,推进濂溪产业园调区扩区和化工集中区扩容;强化要素保障支撑,实现两大集群专项产业基金全覆盖;构建集群组织机制,推进集群发展促进组织和产业联盟建设。
问:在保障措施方面,有哪些具体的支持政策?
答: 为确保方案落地见效,主要采取以下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工作专班,定期召开调度会研究解决问题。
2. 健全保障体系: 统筹土地、能耗、环境容量等要素资源支持集群发展,积极争取国家、省、市各级扶持政策。按照每个产业集群50万元/年的标准,从区财政安排专项经费至濂溪产业园,专门用于产业集群发展。
3. 营造良好氛围: 发挥集群促进组织、产业联盟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大对优秀企业和集群成效的宣传力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凝聚全社会支持合力。
问:本方案的实施期限和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 本方案实施期限为2026年至2028年。适用于濂溪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区直及驻区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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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濂溪区产业集群提能升级三年行动方案 (2026—2028年)的通知

